🟣亞伯拉罕因著信,…就遵命…
對於亞伯拉罕的一生,神的帶領是非常奇妙的,神在一個悖逆、黑暗的世代,選召他和他的家族作萬國的見證,作萬國之父。這不是偶然的,但也不是說只有他才能享受神的恩寵,而是,神要以祂祝福亞伯拉罕的模式來祝福一切效法亞伯拉罕的信去行的人。希伯來書的作者這樣介紹他:
希伯來書 11:8 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裏去。
「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裏去。」弟兄姐妹,這要多麼大的信心和決心才能走出去,才能跟隨下去,甚至出去了,還不知往哪裏去?前面的路是那麼撲朔迷離,他因著信,繼續往前走。正如台灣天韻合唱團唱的一首詩歌「祢知道」的歌詞說的:
祢沒有在我需要安靜的時候,給我獨處的房間;沒有在我需要同伴的時候,給我一張樂意傾聽的臉;沒有等我準備好的時候,才交給我該學的功課;沒有讓我太早知道,下一分鐘會面對什麼樣的煩惱。但是(因為)祢卻真知道,我生命中最深的需要,每個挑戰的臨到,只教我明白自己的渺小。因此我漸漸知道,祢在我身邊引導最想不到的情境,祢讓我隨時地有祢可以依靠。
這就像面對一直沒有趨緩的新冠疫情,我們看不到前路一樣。也像烏克蘭和俄羅斯的戰爭,全世界都不同程度的被捲進去,想置身度外都不可能。但我們相信,神仍然在掌權,神不會丟棄教會,神不會丟棄屬祂的人,神也認識誰是屬於祂的人。有一句至理名言是耶穌說的:馬太福音26:52耶穌對他(彼得)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
所以,我們仍在盼望裡,只要神一出手,一切的陰霾都會散去,只要神介入,必有最好的結果,我們禱告並期待那一天的來臨。
🟣 應許的核心真理:神的應許——神的拯救計劃
羅馬書 4:13 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14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15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哪裏沒有律法,那裏就沒有過犯。
這一段的關鍵字是:後裔;後嗣;應許;不是因律法,是因信。
後裔和後嗣都是指後代子孫。這不單是血緣關係,更是信仰上的連結關係。
這一段再一次重申承受產業,不是因律法,而是因信而得的義。這是整個羅馬書的核心真理。
這裡的後裔,原文是單數,所以這裡的意思不是指基督(加3:16),而是指所有以亞伯拉罕為父之人(vv.11-12)的總體。
這一段經文裡,我特別要跟大家分享什麼是應許?
應許是上帝的應允,上帝的承諾,上帝答應人的事。而這個應許呢?又有「計劃」的意思。因為上帝的每一個應許,都是出於祂自己永恆的計劃,智慧的思考,不是出於一時的衝動。
🟣上帝應許亞伯拉罕什麼?又為他成就什麼呢?
如果我們了解,這應許的基本定義,我們就可以更深入地來讀這段經文。照上帝所應許(計劃)的,上帝應許亞伯拉罕什麼?又為他成就什麼呢?
上帝的應許,都是有特定的內容及事物;不是流於空談。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就是給他一個兒子(後裔)——以撒。在世界上,不能生育的人很多;為什麼上帝特別眷顧亞伯拉罕罕撒拉呢?除了他們特別相信(敬畏)上帝,上帝也特別關懷他們的需要,不使他們有無後之憾以外,更要緊的是,上帝要藉著亞伯拉罕的後裔——以撒,賜福給萬民。因為只有從以撒生的,才算亞伯拉罕的後裔(創21:12)。
上帝要藉以撒這個後裔,使萬民蒙福、得救贖。所以,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以撒,就不只是一個兒子。就不只是讓亞伯拉罕老來得子,有後裔來繼承產業而已。這個後裔——以撒,他更是耶穌基督的預表(加4:22~28)。因為,我們知道,主耶穌和以撒,一樣都是應許之子;都是在不可能的情況下,藉著上帝的應許,靠著上帝的大能而生。但只有耶穌基督,才真正成為萬民的救贖及祝福。
這種上帝對人的應許,是建立在祂自己主權的基礎上面。不受環境的影響,或任何外力的壓迫而改變。所以,我們不能說:「因為我努力的禱告,所以上帝應許。」如果,不是上帝主動的應許在先,人的作為都是枉然。
應許不僅僅建立在神自己主權的基礎上面;應許也是上帝基於祂慈愛的屬性,白白賜給人的恩典,絕不是上帝虧欠於任何人而給出的補償。因此,我們也不能認為,因為我極力愛主、服事主;所以,主應該給我這應許。
因此,我們可以相信,上帝應許給亞伯拉罕一個後裔——以撒;而以撒所代表的,是未來一個更大的應許——耶穌基督。那都是出於上帝主動的、慈愛的、恩典的作為。
因為這樣,我們要察驗我們所作的,是不是蒙神悅納,我們要丟棄「立功之法」(人本的信仰)的信仰;以「信主之法」(神本的信仰)建立我們個人與神的親密關係。讓我來舉ㄧ個例子。
🟣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1483-1546)的《九十五條》
自從耶穌升天後,兩千年來,教會的衝突與不合諧,經常圍繞在人情、人性、公義三方面打轉,或者說傳統(行為)、儀式(割禮)、教會規章(律法)的各自強調。過於用「人情」或交情包圍,會模糊真理焦點,使人看不清楚事情的真相。過於體貼人性的軟弱,會使人永遠長不大,逃避責任,合理化人在軟弱中所做出來的事。過於強調「真理」,又會讓人覺得很冷酷無情,沒有法外情。那麼,今日的教會在人情、人性、真理三方面,在傳統、儀式、教會規章三方面應該怎麼做?
我們從教會的歷史來尋找答案的方向。一五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德國神學家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1483-1546)為了對教會發行「贖罪券」提出質疑與抗議,用拉丁文寫成著名的《九十五條》,釘在威登堡教堂的門上,希望教會的領袖及神學家們對他的質疑作出回應並與他公開辯論。很顯然的,當時的教會正碰到人情、人性、真理的問題;也碰到傳統(行為)、儀式(割禮)、教會規章(律法)的各自強調的危險。因著印刷術的便利,路得的《九十五條》震撼了整個歐洲,教皇的權威與教會的財源,受到了嚴重的挑戰。
1521年,四月十八日,下午六點,馬丁路德與厄克(Johann Maier Eck, 1486-1543)辯論。皇帝的代表問他,是否認錯,收回這些所發表的意見。路德回答:「除非聖經或理由清楚的說服我,我受所引用的聖經約束,我的良心受神的話捆綁。我不能,也不願收回任何意見,因為違背良心既不安全,也不正當。我不能那樣作。這是我的立場,求神幫助我!」
註:約翰·厄克(1486年11月13日至1543年2月13日),被英國稱為約翰·厄克,是德國神學家、天主教牧師和早期反改革者,是馬丁·路德最重要的對話者和神學反對者之一。
馬丁路德九十五條的第一條是:「當我主耶穌基督說:『你們應當悔改』(馬太4:17)時,衪的意願是希望信徒們畢生致力於悔改。」
最後一條,第九十五條:「唯有經歷各種苦難,而不是虛假的平安擔保(徒14:22),才能有把握進入天國。」
馬丁路德的九十五條是以「悔改」開始,也是最基本的,然後是「平安」,最後是「進入天國」。
這說明在人情上,我們需要悔改;在人性上,我們需要平安;在真理上,我們必須堅持,才能進入天國。而這三項都不是靠行為,靠割禮,靠守律法能成,唯有倚靠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才能成就。
🟣萬一這一天來了,你還有什麼放不下的
面對一個動盪不安,不知明日將如何的世界,萬一像影片的這一天來了,你還有什麼放不下的,希望我們好好抓緊主,也求主牢牢的抓住我們。
🟣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
羅馬書 4: 16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17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亞伯拉罕所得的應許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應許、信心、恩典是屬於同一類的,應許因信心而給,不必付出行為的代價,故屬乎恩典。以致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應許既然不是基於遵行律法,故我們有確定的把握得到這個應許。
從一段我們看見亞伯拉罕有兩群後裔,一群是有律法的猶太人,一群是沒有律法的外邦人信徒;前者是亞伯拉罕肉身的後裔,喻如海邊的沙,後者是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喻如天上的星(創22:17)。
弟兄姐妹,這裡很清楚告訴我們,我們能夠得著神的應許,並不是由於我們有甚麼行為上的功績,而是完全因信而得,所以我們可以說是不勞而獲的一群,何等恩典,何等福份。一切都是出於神的恩典。事實上,人永遠不能為神作甚麼,來獲取神的賞賜;不是人為神作了甚麼,而是神為人成就了一切。
🟣行為、割禮、律法和信這四件事結合在亞伯拉罕身上
羅馬書第四章,使徒保羅在聖靈的帶領中,很巧妙的把行為、割禮、律法和信這四件事結合在一個人身上,不但沒有衝突,而切還互相印證、成全,這是很偉大的思考,亞伯拉罕是保羅特別舉出來的一個人。
我們用三段經文,來複習、來說明保羅論述的核心真理是根據這個軌跡,就像讓火車行駛的兩條鐵軌,架構了我們的信仰之旅。
羅馬書 4:9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這裡講到因信稱義的福加給兩種人,受割禮的人,也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這是福音的內容,是所有在基督耶穌裡的人的希望。
羅馬書 4:11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12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
這裡結合了猶太人千古以來的話題:受割禮和未受割禮的;亞伯拉罕作了這兩種人的父,並不衝突與也不勉強,使徒把這個奧秘解開了。
羅馬書 4:16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神的應許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亞伯拉罕的信是怎樣的信?在羅馬書4:17-25有非常詳細的解釋。
🟣結語:聖經是說…
司布真說:聖經不是說「你們要改進」,而是說「你們要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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