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契人格」和生命「屬靈共同體」
當我們講到教會時,那是講一個整體;當我們講到主潔淨聖殿時,那也是潔淨一個整體。教會是最能實際展現「團契人格」或是「屬靈共同體」的地方。
舊約時代的「團契人格」
雅各的故事
雅各→以色列;以色列→雅各
亞干的故事
新約時代的團契人格:一個肢體→所有的肢體
哥林多前書12:26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27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
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這是指肢體之間感同身受;一個肢體受痛苦,全身就自然覺得痛苦,任何沒有同樣感受的肢體,就表示和身體脫節,或神經被阻斷了。
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相反的,若是因別的肢體得榮耀,而有了嫉妒的感覺,便表示彼此不是同屬一個身體,也就是分門別類了。
所以這裏不是說,一個肢體如果受苦,所有的肢體應該都受苦;一個肢體如果得榮耀,所有的肢體應該都快樂。神的話不是說「應該不應該」的問題。神的話是說一個肢體受苦,在事實上所有的肢體都受苦;一個肢體得榮耀,在事實上所有的肢體都快樂。因此,許多時候你有許多莫名其妙的感覺,這沒有別的,這是身體的關係。這不只是受苦和快樂的問題,這也是生命相連的問題。
因此,我們在神面前不應當只作一個消耗生命的人,也要作一個供應生命的人。如果基督身體裏供應的肢體不夠多,而要得著生命供應的肢體卻過多,那麼,身體的力量就要坍下去。
再者,痛苦是一種感覺,快樂也是一種感覺。肢體雖有許多,但生命是相通的,所以感覺也是相通的。一條「假腿」(義肢)從外表看上去似乎差不多,但因沒有生命,所以絲毫沒有身體的感覺。別的肢體感覺痛苦或快樂,這條假腿不覺得甚麼。生命是無法假裝的,也不必假裝。生命最顯著的表現,就是感覺。一個基督徒看見了身體的生命,就必定有身體的感覺,就必定有和別的肢體相通的感覺。
哥林多前書12:27說,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基督的身子」,說出我們信徒在生命和靈性上是合一的;「各自作肢體」,說出我們信徒在恩賜和功用上是不同的。我們在教會中,一面要竭力保守靈裏的合一(弗4:3),一面也要照著各個肢體的功用,各盡其職(弗4:12,16)。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我們都是主所要用的石頭,我們這石頭要合在一起被造成像基督的身體,這是成聖的過程。早在舊約的會幕中已把基督的身體彰顯出來,如今這個身體就是教會。
會幕的內容與設計可比喻為基督徒靈命的三個階段:外院代表「稱義」;聖所代表「成聖」;至聖所代表「得榮耀」
1. 外院代表「稱義」,靠著基督的代贖(祭壇)和聖靈的潔淨(洗濯盆),基督徒得以稱義。
2.聖所代表「成聖」,基督徒進入成聖的生活,就有真實生命的流露,可以活在神的光照中(燈台),飽享靈糧(陳設餅桌),並有蒙悅納的禱告(香壇)。
3.至聖所代表「得榮耀」,基督徒至此即與神同行,活在神無盡的同在當中。
耶穌基督是新世界中永垂不朽的「新聖殿」
約翰福音2:17他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著說:「我為你的殿心裏焦急,如同火燒。」18因此猶太人問他說:「你既做這些事,還顯什麼神跡給我們看呢?」19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20猶太人便說:「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嗎?」21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22所以到他從死裏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
聖經說,耶穌潔淨聖殿後,他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著說:「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因此猶太人問他說:你既作這些事,還顯什麼神跡給我們看呢?
你可以看到,當時,有兩種反應。首先,是門徒的反應,他們的反應是記起詩篇六十九篇九節「因我為你的殿心裏焦急,如同火燒,並且辱罵你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這首詩是講到彌賽亞的。當彌賽亞來到時,祂必為神的殿心裡火熱。所以當門徒心中記起這節詩的時候,他們對耶穌是彌賽亞的確信就更深刻、更肯定,只有彌賽亞才會有這種行動,門徒因此就更肯定耶穌是神的受膏者。
第二個反應是猶太人的反應。當他們聽到耶穌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v.19)他們的反應是「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嗎?」(v.20)他們這樣的反應是很自然的,他們問祂有什麼權柄這樣做,他們要祂用神蹟奇事證明祂的權能。他們認為耶穌的行為是祂自認為彌賽亞。當時的人們期待著,當彌賽亞來到的時候,祂會用哪些驚人而不尋常的事來證實祂自己。
當時,有些假的彌賽亞出現,誇口能夠將約但河的河水一分為二,或用一句話使城牆倒塌。一般人對彌賽亞的觀念都是與神蹟有關的,所以猶太人說:「祢這個行為已公然承認祢是彌賽亞,現在祢行些神蹟出來證明祢自己吧!」
而耶穌的回答構成了這段經文的重大課題。耶穌說什麼呢?他實在的意思又是什麼呢?我們要時常記得21-22這兩節經文是約翰經過長年深思熟慮後的解釋,而且是很久以後才加上去的。經過七十年之久思想復活的主,他便肯定地把這些觀念加進去。21-22節的寫作告訴我們這個事實。
約2:21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22所以到他從死裏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
沒有疑問,耶穌很有可能說過類似的話,但已被人惡意地歪曲了,耶穌受審判的時候用以控告祂的假見證是:「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神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太26:61)。對司提反的控告是:「我們曾聽見他說,這拿撒勒人耶穌,要毀壞此地,也要改變摩西所交給我們的規條」(徒6:14)。
弟兄姐妹,我們要記得兩件事,並連繫在一起來看。第一件,耶穌一定不會說他要拆毀那肉眼看得見的聖殿,然後再建造它。祂事實上是想看到有一天人不再依附聖殿來敬拜。在約翰福音第四章,祂告訴撒瑪利亞的婦人,時候將到,人崇拜神不必在基利心山上,不必在耶路撒冷,而是以心靈誠實拜他(約4:21)。
第二件,潔淨聖殿是戲劇性的行為,表明整個聖殿的崇拜,包括那些儀節與祭品都不是至關重要的,那些不能引人來到神面前的。因此很清楚,耶穌知道聖殿將再被毀懷,成為過去;沒有兩塊石頭相連。因為,它在路加福音13章這麼說:
路13:34 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裏來的人。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35 看哪,你們的家成為荒場留給你們。我告訴你們, 從今以後你們不得再見我,直等到你們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
馬可的見證
現在我們來看看馬可所記載的控告耶穌的話。在馬可裡我們常常找到一些充滿亮光的附加短句,馬可記載對耶穌的控告時寫道,
可14:58我要拆毀這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內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
耶穌是指祂來了會停止這一切人為的崇拜方法,而代之以心靈的崇拜;他要停止這一切動物的獻祭和祭司所行的禮儀,而代之以直接與神的靈交往,那是不需要人造的聖殿、燒香和祭品的。
耶穌的警告是,「你們的聖殿崇拜,你們的複雜儀式,你們的動物獻祭都要結束,因為我已經來到。」耶穌的應許是,「我會指出一條進到神面前的路,不需要這些人為的禮節,我來要拆毀這個耶路撒冷的聖殿,而使整個世界成為聖殿,人人都可以知道永活的神時時刻刻、隨時隨地都與人同在。」
耶穌所講的,猶太人都見到了。主前十九年希律開始建造這座壯麗的聖殿,直至主後六十四年才完成。那就是說在開始建築四十六年再加上二十年才完成,耶穌使猶太人震驚,因為他告訴他們聖殿所有的華美、壯觀、和花費在上面的金錢和技巧,都要被拆毀。
這些經文一定是耶穌當日所說的話,但在後來的歲月中約翰看到更深刻的意義,他看到那原來是祂「復活的預言」。約翰是對的,其基本理由是:因為世界不能成為永活神的聖殿,除非耶穌從身體中被釋放出來,而能夠無所不在地和各處的人同在一起,到世界的末了。
這正是那復活而又永活的基督的同在,使全世界成為神的聖殿。所以約翰說當他們記起來的時候,他們就看到復活的應許。他們當時不能見到這點,只有在他們親身體驗到永活基督的時候,他們才能領會耶穌說話的深度。所以,22節說:所以到他從死裏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
弟兄姐妹,這裡有一個重大的真理,就是我們接觸神,親近他,有他的同在,都不是靠賴人手所做的和人心所想出來的東西。在街上、在家中、在工作中、在馬路上、在教會中,我們都有一個內在的聖殿,復活的基督在世界上永遠與我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察驗人心的主(約2:23-25)
約翰福音2:23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跡,就信了他的名。24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25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他知道人心裏所存的。
約翰沒有記載耶穌在逾越節在耶路撒冷所行的神跡,但耶穌確實曾行了神跡;有許多人見了他的權能都相信了他。約翰福音的作者在這裡要回答的問題是,如果有許多人在耶路撒冷一開始就相信了他,為什麼耶穌不在當時就公開承認他的身份?
答案是耶穌太瞭解人性了,祂知道許多人以為他只是個魔術師;祂知道有許多人都是被祂所做的奇事所吸引;祂知道沒有一個人明白祂所選的途徑;祂知道只要祂繼續行神跡奇事,許多人會跟從祂。但如果祂對他們談論服務與捨己,談論向神的旨意降服,談論十字架與背負十字架,他們就會毫不瞭解地凝視祂,立即就會離開祂。
耶穌最偉大的特性是什麼呢?就是在於祂不需要跟從者,除非他們清楚知道跟從祂要付的代價又願意堅定地跟從祂。
他拒絕在一時的眾望所歸中,說出自己的身份,祂更不需要證明自己是誰?或者尋求同情,製造人氣,吸引萬人歸自己。如果耶穌把自己交給耶路撒冷的民眾,他們會宣稱他是彌賽亞,他們會等著看他實行彌賽亞將要行的物質行動,但耶穌是一個領袖,祂不會叫人接納祂,除非他們明白接納是什麼意思,祂堅持要人明白祂做的是什麼。
耶穌太瞭解人性了,祂知道人心的反復無常和不穩定;祂知道人可以在一時衝動就隨波逐流,但一到知道「決定」是什麼一回事時,就馬上退縮;祂知道人心是怎樣渴慕奇跡,祂所要的,不是一些不知為了什麼而歡呼的民眾,而是一小批知道自己在做什麼而又決心跟從到底的人。
有一件事在這段經文中是必需注意的,因為我們將會經常提到它,當約翰談到耶穌的神跡時他稱之為「記號」。新約用三個不同的字代表神和耶穌的神奇工作,每一個字都告訴我們神跡究竟是什麼?
※它用teras這個字。teras的簡單意思是一件驚人的事,這個字完全沒有道德的意義在其中。一項魔術表演可能是teras。它只是一件使人大感詫異的事情。新約永不單獨用這個字來代表神或耶穌的工作。
※它用dunamis這個字。這個字照字面解釋是能力,dynamite就是從這個字出來的。它用來代表任何不平常的能力,它可以用於生長的能力、大自然的能力、藥物的能力、人的天才的能力。它常指有效的能力,它能做出事情來,而且任何人都可以認得出來。
※它用S·meion,這字解為記號,這是約翰喜歡用的字。他認為神跡不單是一件驚人的事跡,也不單是一件有權能的事,它是一個異象,一個記號。那就是說,它告訴人有關行神跡者的一些事。它將他的個性顯示出來;它是一件行為,藉著它能夠更好、更完美地瞭解行神跡者的個性。
約翰認為有關耶穌神跡最重要的事,是祂告訴人有關神的本質與特性。耶穌的權能是用來醫治有病的、使飢餓的得飽足、安慰愁苦的。耶穌用祂的權能這事實就證明神關懷人間的憂愁痛苦和需要。對於約翰,神跡就是神之愛的記號。
因此在任何神跡之中就有三件事,它有神奇的事,使人驚訝;它是一種能做事的能力;它有效地醫好殘缺的身體、擾亂的心思、和受傷的心靈,它是一個記號,告訴我們為人做這些事的是神心中的愛。
結語
提摩太後書2:19然而,上帝堅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這印記說:「主認識誰是他的人」;又說:「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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