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0萬事如義,與主亨通 – 羅4:1-8, 2/20/2022

🟣萬事如意vs. 萬事如義

記得在過農曆新年時,我曾在加略山平台上向弟兄姐妹祝賀:💞農曆新年平安喜樂蒙恩,萬事如義,與主亨通。💞

也許有人覺得我的「萬事如義」寫錯了,應該是「萬事如意」才對,這是我們用了幾百年,甚至可能上千年的祝福語句。是的,「萬事如意」很好,萬事若能如我的意,該有多好啊。但萬事真的都能滿我的意嗎?

今天的人都在求「萬事如意」,但是越想要萬事如意,卻發現人生不如意十常八九。有人會把人生不如意十常八九,改成: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因為不如意事常八九,人變得很敏感,很多疑,導致行為偏差了自己都不知道。有的人,抱怨孩子不聽話;有的人抱怨丈夫不合作;有的丈夫抱怨妻子總是主啊主啊禱告不停,在家就是不煮。這些都是「行為」,這些都是追求萬事如意——萬事如己意——的後遺症。你喜歡萬事如意,可你是不是覺得像個空談,這種祝福很不切實際呢!

🟣 神未曾應許天色常藍

也許你記得這首「神未曾應許天色常藍」的詩歌,歌詞說:

1神未曾應許天色常藍,人生的路途花香常漫;神未曾應許常晴無雨,常樂無痛苦,常安無虞。神卻曾應許生活有力,行路有光亮,作工得息,試煉得恩勗,危難有賴,無限的體諒,不死的愛。

2神未曾應許我們不遇苦難和試探,懊惱憂慮;神未曾應許我們不負許多的重擔,許多事務。神卻曾應許生活有力,行路有光亮,作工得息,試煉得恩勗,危難有賴,無限的體諒,不死的愛。

3神未曾應許前途盡是平坦的大路,任意馳驅;沒有深水渠汪洋一片,沒有大山阻高薄雲天。神卻曾應許生活有力,行路有光亮,作工得息,試煉得恩勗,危難有賴,無限的體諒,不死的愛。

這首詩歌給我們ㄧ個寶貴的信息,生活中,沒有萬事如意這件事,而且神也不曾這樣應許過。

看到嗎?神未曾應許我們不遇苦難和試探,懊惱憂慮;神未曾應許我們不負許多的重擔,許多事務。但神卻曾應許七件事給我們

🤚生活有力

🤚行路有光亮

🤚作工得息

🤚試煉得恩勗

🤚危難有賴

🤚無限的體諒

🤚不死的愛

弟兄姐妹,你追求萬事如意嗎?這首詩歌說神未曾應許天色常藍。在家庭中,你想萬事如意嗎?如果在家中你想萬事如意,基督就不可能成為你家的主。而是你在作主。

在教會事奉中,你期望萬事如意嗎?如果在教會中你想萬事如意,你把基督擺在哪裡?你把弟兄姐妹擺在哪呢?基督是教會的頭,而你在教會中,想萬事如你的意,照你的意思作,你實在太僭越了。

如果你有「萬事如意」的想法,你是在靠自己,靠行為,靠自己的努力,你是想控制一切按著自己的意思走,這是多麼危險啊!如果你想要因信稱義,你要徹底放棄「萬事如意」的念頭。

耶穌放棄萬事如意的念頭,所以祂來到世上,就算來到世上,祂也從來沒有要萬事如意,祂在約翰福音說:

約翰福音4:34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

約翰福音5:19「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

在客西馬尼祂禱告說:

馬太福音26:39……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耶穌的這些禱告都是「稱義的禱告」,這些禱告都是「萬事如義」的禱告,是公義的義。

🟣 因信稱義:如主的意,如主的義

過年期間,一位牧師祝我「萬事如義,與主亨通」,我當時一看到,沒有覺得他寫錯,而更多是一些觀念被聖靈光照更新了。我深深領受了這話的意思,我也深深反思了。是的,對我們基督徒而言,怎能求萬事如自己的「意」呢,如果我們的這個「如意」裡沒有主的「義」、神的公義在其中,我們的如意又能如意多久呢?也就是說,如果我們的「萬事如意」裡沒有「神的義」,這能算如意嗎?這能被神稱義嗎?

一個領受因信稱義福音的人,是不是應該追求「萬事如主的意」,而如主的意的話,這個「意」裡才會有神所要的「義」呢。如主的義,如神的義,這個義,才是蒙福的,才能領我們「與主」一起「亨通」。這樣,這個「意」就應當從滿足自己的意,轉化成滿足神的義。如果這樣,你的「萬事如意」已提升到萬事如神的義的要求,這是神所悅納的,必帶來祝福。這是申命記28章的信息。

🟣兩個追求萬事如義的人

今天的經文,羅馬書4:1-8節,使徒保羅提到兩個人,一個是信心之父——亞伯拉罕,一個是以色列的君王——大衛,他們兩個人所說的正是「萬事如義,與主亨通」的概念。

我們先來看亞伯拉罕,在舊約中沒有一個義人能超過亞伯拉罕,神稱他為「我朋友亞伯拉罕」(賽41:8),神親自見證「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創26:5)。如果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那麼他的確是有可誇之處,但亞伯拉罕的一生實際上有許多失敗之處,所以在神面前並沒有可誇之處。每當他想萬事如意時,自己打算時,每次他都失敗了,下埃及就是一個例子(創12章)。在他99歲以前,他經常失敗,100歲後,神要他作完人,才跟他立約,才算他為義。從那時起,他才開始過著「萬事如義」,如神的義的生活。也開始知道如神的義是那麼重要。

🟣亞伯拉罕知道自己根本做不到能蒙神悅納的善行

如果人能靠行為在神面前稱義,亞伯拉罕必定最有資格,但聖經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創15:6;加3:6),而不是他的好行為「算為他的義」。信心是人被神稱義的根據,而行為若非出於信心,在神面前並無多少價值,不足以「算為他的義」。

如果使徒保羅說,人若能憑自己所作的好行為與神交換「算為他的義」的地位,那麼「算為他的義」就不是恩典,而是人「該得的」報酬。恩典就是神把人所不配得的給了人,人沒有付出什麼,卻享用了神的豐富。

羅4:5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得蒙稱義的罪人「不做工」,不是因為不想做,而是因為知道自己根本就做不到能蒙神悅納的善行,所以不打算靠「做工」來換取稱義。亞伯拉罕既虔誠又公義,但他卻不是靠善行積功德稱義,更何況那些毫無功德的罪人呢?稅吏反倒比法利賽人「算為義了」(路18:14),並不是因為他的功德比法利賽人更好,乃是因為他發現無法倚靠自己,只能完全仰賴「稱罪人為義的神」的恩典,這樣的信「就算為義」。

所以上個禮拜我們分享:稅吏和法利賽人的區別在於(1)稅吏知道自己是罪人,而法利賽人不知道,以為自己是大義人。(2)稅吏不是根據自己的好行為到神面前,事實上他也實在乏善可陳。他所憑藉的乃是神的恩典,就是施恩座和挽回祭所象徵的那恩典。所以他的禱告可以直譯為「神啊,作我的施恩座,挽回我這個罪人。」

🟣大衛闡明領受的恩典的原則

我們再來看大衛所說的:

大衛的觀點是,罪人若靠著自己,連少犯一點罪都不可能,更談不上做好事來抵消罪過,所以只能「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值得關注的是7-8節是在大衛犯了姦淫殺人的罪之後,向神認罪悔改、蒙神赦免之後寫的(詩三十二1-2;撒下十二13)。

羅4:7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大衛承認自己在神面前是個罪人,不敢誇口自己沒有犯過罪:「神若究察我們的罪孽,誰能站立得住呢」(詩130:3)?神斷不以有罪為無罪,祂「赦免其過、遮蓋其罪」,不是說那人沒有罪,也不是說那人可以將功補過,而是他的罪按著公義的程序被遮蓋起來,所以神不再看他的罪,「不算為有罪」(v.8)。

神的「赦免、遮蓋」在舊約是根據祭壇上的贖罪祭牲,預表基督的贖罪。在新約,神的兒子已經在十字架上代人贖罪,人若接受基督作為贖價,神就「赦免其過、遮蓋其罪」(3:23-24)。

羅4:8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一個罪人,卻蒙神不再算他為有罪的,乃是有福的。注意:大衛在這裏用了赦免、遮蓋(v.7)和不算(v.8)三種形容詞來說明罪人所蒙的福。「赦免與遮蓋」是指著基督受死的工作說的,相信基督為我們的罪受死,就使我們的過犯和罪惡得著赦免遮蓋;「不算」是指著基督復活的工作說的,相信基督為我們復活,就使我們在神面前如同沒有犯過罪一樣(v.25)。

羅馬書4:25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或作: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

赦免、遮蓋、不算這三個詞,都含有恩典的意義。在律法的原則下,人有罪不能平白得著赦免、遮蓋和不算;惟有在恩典的原則下,人因著相信基督,就能得著神的赦免、罪蒙寶血遮蓋、不算為有罪了。

🟣結語:信主之法帶領你與主亨通

羅馬書3:27既是這樣,哪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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