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責任就是一份債。
責任的「責」字,跟欠債的「債」字的區別
1983年,英國的一位富翁摩利,在一次攀登喜馬拉雅山的時候發生了意外,當時幸好得到一位尼泊爾人的幫助,得以脫離危險。這次的意外,使他和這位尼泊爾人結為生死之交。分手的時候,摩利想拿出一大筆錢送給這位尼泊爾的朋友,希望能夠幫助他改善生活。但是,尼泊爾人拒絕了,他只是將自己的獨生子——當時六歲大的兒子——託付給摩利,希望有朝一日,當他去世的時候,摩利能夠替他照顧這個孩子。
摩利回到英國後,每年的耶誕節都會寫一封聖誕賀卡,向遠方的好朋友致謝,但他從來沒有得到回音。到了1990年,摩利終於忍不住了,動身到尼泊爾去尋找他的好朋友,才發現他的好朋友已經病逝了。而他好朋友的獨生子卻下落不明。於是,摩利組織了龐大的搜索隊,在人煙稀少的遼闊山區中,滿山遍野地尋找這個孩子,可是,連續幾天都毫無結果。很多人勸摩利說:算了吧!不要再找了,你已經盡了責任。但是,摩利堅守自己對朋友的承諾,他決定無論花多少錢,花多少時間,花多少精力,都要找回這個孩子。他的決心和勞苦沒有白費,最後,他終於找到了這個孩子。
摩利將這個孩子帶回英國,過了一段時間,在申請永久居留權的時候,英國移民局卻以當初入境手續有問題為由,向這個孩子發出了驅逐令。這件事情令摩利非常地傷心,為此,他嘗試了不同的方法,多次上訴,都沒有成功。在1996年底,摩利再次上訴,並且表示:如果這一次的判決還是不允許他好朋友的兒子留在英國,那麼,他將會同這個孩子一起到尼泊爾去生活,照顧他,因為他不能拋棄好朋友的孩子。
我希望透過這個例子能夠幫助你明白,一個懂得感恩的人,在接受別人的恩惠時,就會有一份責任感。摩利接受了尼泊爾人的恩惠後,心裏就生發出一份責任感,他知道自己必須回報這位曾經救過他性命的人。既然摩利已經承諾要照顧這位朋友的兒子,他就盡力去完成他的承諾,因為這是他的責任。
請大家留意:責任的「責」字,跟欠債的「債」字的區別就差一個單人旁,好像是在告訴我們:一個人的責任就是一份債。恩典會帶來「債」的這個觀念非常重要。恩典是主耶穌白白給的,是免費的禮物,這是恩典的其中一個含義。但是恩典還有另外一個更為重要含義:我們接受了這份白白的禮物之後,應該有所回應。我們不應該白白地接受恩典,而不作出任何的回應。
你有沒有這樣的想法——恩典就是債,接受的恩典越多,所欠的債就越重?俗話說:吃人一斤,還人四兩。所以,我們要求神停止向我們施恩,因為我已經超負荷了,這個債我永遠也還不清。常常聽弟兄姐妹們分享自己如何經歷神的能力,經歷神的恩典。這一切都很好,我們要為此感謝神。但你是否想過:經歷這一切的恩典之後,你要作什麼?還是你僅僅領受恩典,卻從來沒有想過領受了恩典就等於欠了主的債,你需要去回報主的恩典?(撒該的故事,路19:1-10)
一起讀今天的經文
羅馬書 1:8 第一,我靠着耶穌基督,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神,因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9 我在他兒子福音上,用心靈所事奉的神可以見證,我怎樣不住地提到你們;10 在禱告之間常常懇求,或者照神的旨意,終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們那裏去。
羅馬書 1:11 因為我切切地想見你們,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可以堅固;12 這樣,我在你們中間,因你與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13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我屢次定意往你們那裏去,要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如同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
羅馬書 1:14 無論是希臘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15 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16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這裡8~13節還是客套話,今天我的講道會把重點放在14-16節的經文。
一個迫切的傳福音的人,他不是一個狂熱份子。保羅告訴我們,一個用心靈服事、用生命傳福音的人,擁有三種心志:1)無論是怎樣的人,我都欠他們的債(羅1:14)。2)我情願盡我的力量(原文:我迫切地…)(羅1:15)。3)我不以福音為恥(羅1:16)。我今天的講題是:福音大能帶動—還福音的債。
通常我們都對「債」這個字敬而遠之,深怕有所牽連而避之唯恐不及。但「債」這個字,是由「人」與「責」合在一起,意即是一種負擔,是一種責任,只有把債還清,內心才得以平安。
保羅說他欠所有人福音的債(羅1:14),所以甘願到羅馬去償還。我們從他這樣勉勵提摩太:「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提後4:2)就可以知道傳福音對保羅而言,是何等重要。不論如何總要傳,不管時機對不對;也不會把傳福音當作功勞,而是看作當然該還的債。
「我都欠他們的債」原文可譯作「我是個債戶」。保羅不僅是一個在福音上「欠債」的人,他還是一個福音的「債戶」。無論是對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或是愚拙人,他裡面都有一種認定,「我欠他們福音的債,我對不起他們,我在他們身上有「債務」要還,我在他們身上有責任要盡,我是一個活在福音「債務」壓力之下的人,所以我情願盡我的力量,也將福音傳給在羅馬的人。
使徒保羅的經歷告訴我們:傳福音是一種神聖的欠債感。
這是認識福音之人向人所存普遍性的心腸。
這種對福音欠債的心怎樣來的呢?是從你對靈魂看重的價值來的。
上禮拜天晚上南灣同工開會時,我聽到一個見證,這是參加Vision School 後到土耳其、埃及、摩洛哥短宣的見證。
欠債的心是虧欠主的心嗎?
我們華人信徒常常覺得自己很虧欠主,以致有很多的人情人意在我們的裡面。(還了人給我們的人情、人意就不再欠債了嗎?)人情、人意,是我們一生都還不完的,這是我們東方人的思想觀念。
西方人卻是比較直接,理性的。他們往往都將所欠的,清清楚楚地還清。他們認為,自己該還的已經還了,再也不欠了。(還了所欠的債,就不再欠債了嗎?)如果我們一直以虧欠主的心去傳福音,或是聽了主的吩咐去傳了,人信或不信都不關「我」的事了嗎?其實,這兩個都不是傳福音。真正的欠債之心:是認識了福音的大能之後,天天看見「我」這罪人的生命,神的恩典如何臨到「我」。
我們傳福音並非出於人情人意,或是虧欠主,乃是看見主所愛的靈魂,我也愛!當我們看到旁邊人的靈魂,他們的痛苦、無能、無助時,開始為人禱告,我們的心中自然生發愛靈魂的心。這並非出於人情,或是虧欠主。乃是看見主所愛的靈魂,我們也愛!當你向人傳福音,或許他拒絕了,你雖然有點難過。但如果第二天遇到他,或是下個禮拜又看到他,再與他傳講福音。雖然上個禮拜他很糊塗,但這個禮拜你又看到他時,心中對他的憐憫又產生,又再次跟他分享主的恩典。這就是關心靈魂。
還福音的債,是回應耶穌大使命的呼召。
太28: 18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 19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 20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什麼是福音?
1)我犯了罪。2)神愛我。3)耶穌為我死。4)我接受耶穌。5)我有永生。
保羅是不但接納外邦人,也對各種的外邦人有欠債之心。我們雖有時無法到達那樣的程度,但我們要思想何謂這樣的心。事實上,一個福音性的欠債不是因虧欠主而傳福音,也不是以傳了福音來履行債務,乃是愛人的靈魂(愛生命),所以對人繼續能忍耐、等候、包容、只要有機會總會向他人傳福音。倘若當中受到人的逼迫或拒絕,這欠債之心會保護那人不畏縮起來,反而更迫切為他人禱告,以至經歷恩上加恩。
西1:28 我們傳揚他,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裏完完全全地引到上帝面前。29 我也為此勞苦,照著他在我裏面運用的大能盡心竭力。
史懷哲的故事
(Albert Schweitzer,1875年1月14日-1965年9月4日)
我們知道史懷哲,他在非洲叢林渡過他一生最輝煌的時刻,那是他人生的黃金時期,他用這段時間來還福音的債。他在三十歲時,已經得到哲學、音樂、神學三個博士學位。但是後來上帝選召他,要他去非洲-那個沒有人願意去的地方去傳福音,去還這個福音的債,他就為此花了六年的時間學醫,得到醫學博士學位。他本來可以在故鄉德國的一個神學院裡面當院長,他的地位非常崇高,並且他對巴哈的音樂,特別是管風琴,更是一個權威。他有很好的前途,有燦爛的明天,他可以住得很好,吃得很好,待遇很好。但是當他聽到上帝告訴他說:「你要去非洲還福音的債。」他就把這些都奉獻給上帝,到非洲蘭巴倫建立傳福音的據點,甚至死在那裡,葬在那裡。
他在非洲蘭巴倫服事,遇到經費不足時,就回到他的祖國開音樂會,演奏巴哈管風琴的音樂,得到的收入,再次拿到非洲進行醫療傳道的事工,去還這個福音的債。
他在傳記中寫到他為什麼去非洲傳福音。他說有一個早晨,他醒來時聽到一個聲音,說「你不應該只有享受目前我給你的這些福份,當作你應該作的事,你必須獻出你所得到這些—我給你的恩賜,來回饋人類,回饋這個世界,回饋需要的人。」在他聽到這個呼召之後,後來上帝要他到非洲去,他就把他一切所有的,為了這個目的而奉獻,後來甚至死在非洲。
當上帝選召我們成為一個基督徒時,我們便承接了一個很重要的債,就是「你不傳福音,你就有災禍了」。好像保羅所說:「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林前9:17)聖經裡說:「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林前9:16)而在使徒行傳中,保羅在大馬色的路上,被揀選的時候,上帝也對他說:「你將來要為我作見證,去許多的地方,在這個世界,在許多人的面前,為我作見證。」「主對亞拿尼亞說:『你只管去!他是我所揀選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並以色列人面前宣揚我的名。我也要指示他,為我的名必須受許多的苦難。』」(徒9:15-16)
保羅被選召作一個基督徒時,就開始去還這個債,他的一生就是完成上帝給他的這個責任,這個義務。同樣,我們作一個基督徒,在我們的生活裡、生命裡,傳福音是我們應盡的責任,不管我們在什麼地方,做什麼工作,有什麼樣的地位,傳福音是還上帝交給我們的債、責任、義務。所以保羅說,當我們還這個福音的債的時候,就會讓人與我們同得福音的好處,上帝的救恩,上帝的恩典。因此傳福音不是一個重擔,而是一件喜樂的事,一件蒙祝福的事。
《李文斯頓傳—深入非洲三萬里》
The Biography of David Livingstone
李文斯頓傳(David Livingstone 1813-1873)的序言說:他是全世界最偉大的宣教士之一(中國有戴德生,印度有克利威廉,而非洲有李文斯頓),他將上帝的永恆之光帶進了黑暗的非洲大陸!這本書是對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探險家李文斯頓一生感人經歷的描述,在簡短介紹其家世與求學生活後,作者濃墨重彩地詳細記錄了他三次進入非洲的驚險旅程。150多年前,李文斯頓深入非洲這塊被稱為蠻荒的「黑暗大陸」,面對異教文化、叢林猛獸的強勢圍攻,李文斯頓滿懷敬畏、熱忱與信心。透過作者的生花妙筆,其千辛萬苦、九死一生的探險奇遇栩栩如生地呈現在讀者眼前。37年之久,李文斯頓走訪非洲三萬里,在任何危險的時刻,他從沒有對任何人——包括食人族與奴隸販子——發射過一顆子彈。
就醫學而言,他是進入非洲內陸的第一位醫生;就地理而言,他是畫出非洲內陸河川、山脈的第一人;就政治而言,他是終止非洲人被販賣為奴的關鍵者;就探險而言,他是打開外界進入非洲內陸的先鋒;就科學而言,他是詳細記載中非洲動物與植物的先河。後世的人,稱他是「非洲之父」。非洲地圖上,現仍有30多個地方以他的名字命名。他深得非洲土著的敬愛,至今,非洲人仍稱他是「非洲人的朋友」。
李文斯頓為什麼深入非洲三萬里,我不說你們也知到,就是為了還福音的債。1873年5月1日,李文斯頓病逝於他所心愛的非洲。這消息傳出後舉世震驚,英國舉國上下更是群情沸騰,怎麼一個如此偉大的人,至死之前仍無法看到奴隸販賣制度被廢除,英國議會在做什麼?
1873年6月5日,蘇丹巴格徐簽字,從那天起,非洲奴隸買賣的最大出口—尚吉巴島(桑吉巴島),從此永遠關閉。「非洲奴隸」從此成為歷史名詞。正如主耶穌所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12:24)李文斯頓為主和非洲土著勞苦一生而死,結出許多美善的果子。他對神堅定不移的信心和忠心,為後人留下美好的榜樣;誠然,「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來11:4).
讓我們傳福音也有故事可說
求主讓我們多作反思,好趁著還有機會,多償還福音的債。你我的蒙恩得救,都是主所賜的恩典,均曾透過別人分享而蒙福,如今回報主恩最好的方法,就是繼續傳遞分享下去,為要多得人,多救些人,讓更多人都來同得福音的好處。
我想絕大多數人都曾有過向人借錢或借錢給人的經歷,當我們欠別人的債務,我們知道不但我們絕不可賴帳,而且我們會覺得要儘快地把債還清,神要我們對還未聽過福音的人也要有這樣的心態。我們是欠了他們,雖然不是直接,但我們是因為神而須要儘快還他們福音的債。
在這樣的認知之下,不管你我有對傳福音有沒有興趣、負擔、感動、恩賜,或是時間,我們都得向人傳福音。想想看,假如你欠了你房東房錢,你是否會儘量想辦法還?還是你會去跟房東說:「我現在心中沒有負擔去還你房租,等我有負擔了,再還你。」我想房東也許會這麼回答你:「那很好,你今晚可以躺在街上慢慢等候你的負擔。」傳福音是義務也是責任,和我們情緒上的感受沒有關係,有負擔沒負擔都要傳。.
我們明白世上不論什麼人,我們都欠了他們福音債,我們都必須還。我們不能因為這是永遠還不清的債,我們就甘脆不還,反而我們必須以不同形式來還這福音的債。
結語
可16: 15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17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18 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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