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宣教月,上個禮拜我們分享『在基督裡的宣教基礎』,就是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我們講到「存在」心裡是,一個人「入住一棟房子裡」。讓神的話入住到我們裡面,這是宣教的基礎。約翰福音17:17 耶穌為門徒禱告父神,「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
今天我們分享『在基督裡的宣教對象』,宣教必須有對象,大部分我們會向「未得之民」宣教,那是一個大範圍的宣教。今天我想把範圍縮小到家庭及職場,這一塊是宣教的必爭之地,也是在宣教上有一定難度的地方。
但什麼是宣教(或稱差派)?
這裡「差派」(宣教)的意思是,會眾受到裝備(門徒訓練)且有動力去和未信的人分享神的愛與信仰,無論他們在哪裡工作、生活或求學—任何與人有互動的地方,都是他們的宣教地點。
他們也能在關係連結中和其他基督徒ㄧ起生活。他們明白自己是事奉者,不論到世界任何地方他們都要服事,無論得時不得時都要傳福音。再者,當他們像宣教士ㄧ樣服事所居住的社區時,他們在家裡帶領門徒、疼惜這個失落又受傷的世界,為主得著人並帶領他們作主門徒。
這是耶穌在馬太4:19節,
耶穌對門徒的邀請,
「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
今天所讀的這段聖經(西3:17-24,4:1),保羅提到我們每天生活的人際關係,這些道理看起來好像都懂,但是真的要做得好,卻不是那麼容易。就像經文所提到在家中的夫妻關係,親子關係,以及社會上的勞資關係,這都是很實際的生活問題。這些關係形成了基督徒最基本的「倫理學」。
基督徒倫理學
從今天所讀的聖經中,我們看見三件事:
※基督徒倫理是一種互惠的義務,不是只求一方盡責任,一方受惠的倫理。如保羅所見,丈夫和妻子有同樣的義務,父母與子女有對等的關係,主人和僕人也有相對的責任。如何將這種義務、關係、責任維持得好,關鍵在於「用愛自己的方式對待別人」。
※基督徒倫理強調:人與人之間的和諧關係是建立在我們與主的關係上。任何家庭人際關係的暢通,任何親子關係的融洽,任何勞資關係的和諧,都取決於我們是否以「用愛自己的方式對待別人」,以及我們是否敬畏主、尊主為大?
※基督徒倫理是一個「服事轉化」的倫理關係。從服事人轉化到服事基督、服事上帝。從在地上短暫的服事轉化到在天上永恆的服事。
這些關係都建立在
用愛自己的方式對待(愛)別人
上面。
在這樣ㄧ個基督徒倫理關係裡我們談宣教對象,就把範圍局限在我們每天見面最頻繁的人身上,他們可能是我們最恨或最愛的人,這個最恨或最愛,完全取決於我們與她/她的關係如何。一方面我們最有機會向他們傳福音;另一方面我們也面臨最大的挑戰與考驗,這挑戰與考驗是我們是一個怎樣的人?人們每天從我們身上看到什麼?我們有沒有住在主裡面?我們最深的心思、最深的意念都曝露在他們面前。他們可能一手拿著顯微鏡,一手拿著放大鏡看我們。而這樣的人是我們宣教的對象。
這不是說你的另一半或是老闆不是基督徒,你向他宣教使他成為基督徒;就算你的另一半或老闆是基督徒,就像亞伯拉罕,你有沒有使他們因你得福?你有沒有讓他們看見你是一位在基督裡、活像基督的人,這是我們更深、更實際的宣教。也就是說,宣教不是一個暫時性、一次性的事工,它是一個聯貫性、連續性的事工。
有一個家庭,家裡的人都很不喜歡做家事,於是爸爸推給媽媽做,媽媽推給兒子做,兒子推給妹妹做,妹妹只好推給家裡的一隻狗來做。有一天,一個客人來拜訪他們,發現狗在擦玻璃,驚訝的發出讚嘆的聲音:「哇,好棒的狗,還會幫忙做家事。」那隻狗對客人小聲的說:「拜託你不要這樣大驚小怪好嗎?」客人一聽狗會說話,更加吃驚地大叫,狗一聽急忙說:「小聲一點啦!萬一他們知道我會說話,還會叫我去接電話的。」
這個笑話有一點誇張,但是正反應出現代人生活的實況,以及家居生活的問題。每個人都說,我很忙,沒有時間做這個做那個,沒有時間參加這個參加那個,但是,你問他們在忙些什麼?他們又說不出來。
弟兄姐妹,你會發現基督教倫理所關心的事其實很簡單,就像在一個屋簷下,爸爸,媽媽,兒子,女兒,甚至是一隻狗,一位朋友的關係,都應當「用愛自己的方式對待別人」。
如果你在生活中,確確實實「用愛自己的方式對待別人」,那麼,不管到哪裡,你會是一個很受歡迎的人。當然這裡「用愛自己的方式對待別人」的前提是我們都很愛自己,不是一個「自虐狂」的人。
在耶穌的傳道生涯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他要試探耶穌,就問耶穌說:「 夫子,律法上的誡命,那一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太22:36-39)這裡的耶穌所說的「愛人如己」就是「用愛自己的方式對待別人」的意思。
從今天所讀的經文,我們要從三方面來學習怎樣「用愛自己的方式對待別人」?
●第一、在主裡面相宜的夫妻倫理關係,3:18-19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在主裡面是相宜的。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她們。」
有人說,好的婚姻,就是兩個人一起成長。兩個相愛而廝守的人,眼光一起遠大,世界一起廣闊,思想一起開通,年歲一起增長。這樣的婚姻,這樣的愛情,永遠不會老。是的,我們多麼渴望婚姻就像這樣,愛情就像這樣。這是保羅在這裡所要的說的。什麼是「好的婚姻」?保羅說,好的婚姻包括三個要素,就是「順服」對方、「愛」對方與「善待」對方,這是好婚姻的基礎。
保羅強調「在主裡面相宜的夫妻倫理關係」是:妻子順服丈夫,丈夫愛妻子,不可苦待她們。這樣的道理很簡單,也不需要牧師再多講。但是問題出在今天,很多作丈夫的讀到「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心中就很高興,讚美主,說阿們,說保羅說得太好了,本來就應該這樣。但是作妻子的一讀到「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心中就有點不是滋味,覺得不舒服,不服氣,說憑什麼我要順服那個不講理的人,說保羅是個十足的大男人主義。因為
保羅也說「婦女在會中要閉口,…她們總要順服。」(林前14:34)又說:「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提前2:11-12)保羅差不多把天下所有的「姐妹」都得罪光了。
但是
如果我們把整段聖經細細地讀下來,保羅對男人也有很實際的要求,要愛妻子,不可苦待妻子。「愛妻子」就是把妻子捧在手心,像寶貝一樣;愛妻子就是用生命來守護她一輩子;愛妻子就是不離不棄待她。「不可苦待」就是不讓妻子流眼淚、傷心,不對妻子動粗,或是惡言相對。相對的,妻子也不能對丈夫做這些事。在這裡「順服」與「愛」是相對的。「順服」與「愛」是分不開的,夫妻之間的關係是因愛而順服,也是因順服而愛。
我問過一些弟兄,在你們家中是誰作主?絕大部份的人說,太太作主。事實上,今天的社會好像「丈夫順服妻子」的比較多。好像我家也是這樣。
台灣有兩句俗話,作妻子的聽了會很開心。一句說:「聽某嘴,大富貴」,意思是:聽太太的話,才會大富大貴。我有一位朋友嫁給美國人,她教她先生的第一句台語就是:聽某嘴,大富貴。他先生也講得很好。這位朋友真是太有才了。第二句是「疼某是大丈夫,打某是豬狗牛。」意思是:疼愛妻子是大丈夫,毆打妻子就連畜生都不如了。
以前網路流行一時的「愛妻六大守則」,不要小看這「愛妻六大守則」,這是生命長壽與生活和諧的秘方。很多人可能忘了,我樂意再提醒在座的弟兄一次:
1)太太絕對不會錯。
2)如果我發現太太有錯,那一定是我看錯。
3)如果我沒看錯,那一定是我的錯,才害太太犯錯。
4)如果太太犯錯,只要她不認錯,她就沒有錯。
5)如果太太不認錯,我還認為她錯,那就是我的錯。
6)總之,太太絕不會有錯,這句話絕對不會錯。
在「愛妻六大守則」中,十四次提到「錯」這個字,這些錯通通是丈夫的錯,如果丈夫能領會「太太絕不會有錯,這句話絕對不會錯」的真義,很多不必要的衝突都會在「那一定是我看錯」,睜一眼閉一眼的轉化中迎刃而解。如果你有這樣的心胸,說:「那一定是我的錯,才害太太犯錯。」我要恭禧你!因為你是一個最懂得「家和萬事興」的人。
●第二、主所喜悅的親子倫理關係,3:20-21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
在舊約,除了箴言之外,我們很少看到教導人怎樣作父母的經文。到了新約,保羅在這裡就告訴我們應該怎麼作父母。在書店看到的書,很多都是告訴人要怎樣作兒女,怎樣孝敬父母,很少有書告訴人應該怎樣為人父母(parenting),但是現在這種書越來越多。新約聖經在兩千年前,就特別提醒人應該怎樣作父母。在以弗所書第六章和歌羅西書第三章,對父母講的話比對兒女講的話更重,因為神特別重視父母的職份。所以,人應當學習怎樣作父母。
把聖經的話集中起來,是說,為人父母的,應當以主的教訓和警戒來養育他們的孩子。應當鼓勵兒女不要使他們喪失志氣,不惹他們的氣。保羅提醒那些已經作父母的,或者是預備作父母的人,要如何為人父母。要他們看見
作丈夫是不容易的事,作妻子也是不容易的事,但是作父母更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作丈夫、作妻子,不過是自己的問題,不過是倆個人的問題。但是作父母,乃是別人的問題,乃是三個人以上的問題,乃是一種神所關心的親子倫理關係。
作丈夫、作妻子,不過是自己快樂的問題。作父母,乃是下一代兒女快樂不快樂的問題。下一代的兒女能夠被帶到甚麼地步,都在父母身上。所以保羅要為人父母的看見,他們的責任是何等的重大。
因為
神把兒女的成長交託在父母的手中,神將兒女的靈魂交在父母的手中,神將兒女的思想交在父母的手中,神將兒女的一生交在父母的手中,神將兒女的前途交在父母的手中,沒有一個人能影響一個人的前途,像父母影響兒女一樣。沒有一個人能影響一個人的一生,像父母影響兒女一樣。所以,保羅要我們看見,不單單要學習作好的夫妻,也要學習作好的父母。
希望我們都注意到,不管是作父母的或是作兒女的,都要記住,當保羅講親子倫理關係時,他是有一個次序來講,就是先講作兒女的本份,「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然後才講作父母的本份,「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這個次序我們一定要擺對。
作兒女的,很會事奉父母,讓父母年老時感到快樂、放心、得安慰,這就是「孝」。凡事聽從父母,就是「順」。孝順的孩子不但使父母歡喜,聖經也說「這是主所喜悅的」。俗話說:「百善孝為先」,可見孝在眾善之上。誡命的第五條說:「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 20:12)
保羅說:「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這裡「惹兒女的氣」,是指過度的使用尊長的地位,以致兒女反感,觸動他們的怨怒。溫和的態度會使兒女尊敬他們的父母,並使他們樂意聽從;而苛刻和嚴厲的態度,則反會惹兒女的氣,甚至使他們墮落。作長輩的無理責打或動輒斥責,會使兒女對自己的判斷力失去信心,無所適從,甚至灰心喪志,長大以後就會有很深的自卑感。希望我們都把這句話,牢牢地記在心裡。
雖然在華人社會中還有「虎爸虎媽」,但使徒保羅不是要我們成為虎爸、虎媽,他要我們,「不要惹兒女的氣」。
●第三、誠實公平的勞資倫理關係,3:22, 4:1
「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你們作主人的,要公公平平的待僕人,因為知道你們也有一位主在天上。」
接著保羅轉到誠實公平的勞資倫理關係。今天的社會,我們看到常有罷工抗爭的事件,勞資衝突是這個社會最熱門的新聞。在兩千年前,保羅已經看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因此,聖經在這部份的長度和內容要比前兩者多,歌羅西書從3:22-4:1談到這個問題,我們要把23-25節放到下禮拜講。
我們知道保羅的時代是一個「奴隸制度的社會」,所以他對基督徒的奴僕或是主人特別提出他的看法,也許這和《腓利門書》有關。這種勞資倫理關係在保羅的社會和今天的社會是有點不一樣。不過兩者在精神上是一致的。
保羅主張勞工或是勞方,應該是一個誠實的工人,一個辛勤的工作者,不應該只在被監督之下才賣力工作,更不是裝模作樣,總要存心誠實,認清自己的角色,用敬畏主的心來工作。
相對的,主人或是資方,必須用公平公正的態度來對待員工,不可虧待他們,剝削他們,傷害他們。主人應當記住,自己也有一個主人在天上看著,他可以無愧的回答上帝正如他的員工可以無愧的回答他一樣。
所以,
沒有主人能說:「這是我的權利,我可以任意驅使你去作。」他必須說:「這是上帝的工作,他讓我來經營管理,我必須像領五千,領兩千的僕人來經營,我要向神負責任。」主人和僕人一樣為上帝工作,主人和一般常人一樣是為上帝工作,這就是基督教的教義。所以,真正的工作報酬不是世上的錢財能賜予的,而是有一天由上帝直接賜予。
法國皇帝拿破崙稱霸歐洲,有一天,他和一些貴族在公園散步,大家閒談之餘,正好一個挑重擔,步履沉重,疲憊不堪的勞動者經過,拿破崙馬上退到旁邊,非常恭敬的讓路給這位勞動者。有一位隨從說:「陛下,你為什麼對身份這麼低微的人這般謙恭有禮?」拿破崙說:「因為我尊重他肩頭上的重擔。」保羅說,誠實公平的勞資倫理關係,是「用愛自己的方式對待別人」,彼此尊重。
服事也可以有個最高境界
基督教這麼好的倫理觀,不管是夫妻、親子、勞資雙方怎麼落實?在心態上我們要怎樣調整自己?保羅特別提到兩件事。這是服事的最高境界。
西3:17 無論做甚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他感謝父上帝。
這一節的意思是,勸告信徒無論作甚麼事,像是作在神的面前,存感謝神的心來作,都要聽主、靠主而作,並且是為主作。
西3:23 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裏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24 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裏必得著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
這段聖經強化並解釋3:17節的意思。
保羅把地上人際互惠倫理的層級提升到屬天的服事倫理,把服事對象或是宣教對象提升到耶穌基督身上。這是「服事轉化」(shift)的過程,這個服事轉化過程使一切的服事變得可能。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25:40)
在約翰12:26節,耶穌說:「26 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裏,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裏;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這說明:服事不僅僅是地上的事,它也是天上事。耶穌記念,神尊重。
所以,不管是作妻子的、作丈夫的、作兒女的、做父親的、作僕人的、或是做主人的,保羅說:「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凡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他感謝父上帝。
●結語
也許我們不能去很遠的地方宣教,但主把我們的家、我們職場的宣教量給我們。這一塊是我們的耶路撒冷。徒1:8 ,「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求聖靈賜給我們能力,用愛自己的方式對待別人,有效的向我們最親近的人傳福音。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