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4:22-26——認罪是悔改和求赦免的開始

無意或疏忽的過犯在神面前同樣是罪

《利未記》4:22-26記載了官長(指以色列的領袖或統治者)若因無意中犯了罪(違背耶和華的一條命令),他需要獻贖罪祭以求赦免其罪。以下是根據經文的具體規定,他所需要遵行的步驟:

  1. 罪的認知

   •   官長首先需要意識到自己的罪,即他無意中違背了耶和華的一條誡命。這一步很重要,因為認罪是悔改和求赦免的開始。

  1. 選擇祭物

   •   他需要帶來一隻「沒有殘疾的公山羊」作為贖罪祭。

      •   「沒有殘疾」表明獻祭的動物應當是完美無缺的,象徵純潔和無罪。

      •   「公山羊」是官長特定的贖罪祭物(與祭司或百姓不同)。

  1. 按手在祭物頭上

   •   官長要親手按在公山羊的頭上,象徵將自己的罪轉移到祭物身上。這個動作代表了認罪和替代贖罪的原則。

  1. 宰殺祭物

   •   公山羊要被宰殺,流出的血象徵生命的代價(利未記17:11:「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

  1. 祭司的工作

   •   祭司要取一些公山羊的血,用手指抹在燔祭壇的四角(燔祭壇位於會幕門口),這是獻祭過程中的一部分,表示將血帶到神的面前。

   •   其餘的血要倒在燔祭壇的基部,這象徵完全的潔淨和贖罪的完成。

  1. 處理脂肪

   •   官長需要將公山羊的脂肪(包括內臟的脂肪、兩個腎、肝上的網子)取出,交給祭司。

   •   祭司將脂肪放在燔祭壇上焚燒,象徵將這些祭物的部分獻給耶和華作馨香之祭。

  1. 贖罪的結果

   •   按照這一程序完成後,祭司要為官長贖罪,使他的罪得赦免。

   •   這表明神以公山羊的死代替官長應受的刑罰,藉此赦免他的罪。

屬靈意義

這段經文教導我們:

1. 領袖需要承擔罪的責任:作為領袖,官長的行為對全體民眾有重要影響。他犯罪不僅影響自己,也可能影響其他人,因此需要特別重視認罪和悔改。

2. 贖罪需要代價:贖罪祭中的動物預表基督的代贖,祂成為無罪的羔羊,替人類承擔罪的刑罰(約翰福音1:29)。

3. 神的赦免是有條件的:罪人需要按神的規定認罪、悔改並尋求神的赦免,這提醒我們,唯有藉著耶穌基督的寶血,罪才能得赦免(希伯來書9:22)。

這些步驟和教導反映出神聖潔的標準和祂無窮的恩典,既彰顯了罪的嚴重性,也顯示了祂願意赦免悔改者的愛與憐憫。

  1. 罪與悔改的重要性

   •   無意中的罪:本段特別提到官長是「無意中犯了罪」,這提醒我們,罪不僅僅是故意的行為,無意或疏忽的過犯在神面前同樣是罪(詩篇19:12:「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願祢赦免我隱而未現的過錯」)。

      •   應用:作為神的子民,我們需要定期反省自己的行為,祈求聖靈光照,使我們認識隱藏的罪並悔改。

   •   官長的責任:領袖的罪有更大的影響力,因此需要更慎重地面對自己的罪。

      •   官長不僅代表自己,也代表所管轄的群體,他的罪可能導致更大的影響。因此,贖罪祭的設立是為了恢復他與神之間的關係,並確保領袖能成為眾人屬靈的榜樣。

  1. 贖罪祭的程序與細節象徵

   •   按手在公山羊頭上:按手象徵罪的轉移(或歸算)。這個動作讓官長親身參與祭物的代贖過程,提醒他自己的罪需要付出代價,並讓他意識到這是他應得的刑罰。

      •   屬靈教導:今天,耶穌基督是我們的贖罪祭,祂承擔了我們的罪(以賽亞書53:5-6)。這動作預表我們需要承認自己的罪,將它交託給耶穌,祂是我們的代贖者。

   •   血的用途:公山羊的血被抹在燔祭壇的四角和基部,象徵贖罪的廣泛影響:

      •   燔祭壇的四角:象徵神的公義與全面的贖罪。四角延伸到各方向,預示贖罪的功效無遠弗屆。

      •   基部倒血:血被倒在祭壇的基部,表明贖罪是徹底的,並奠基於神的救恩計劃。

   •   脂肪焚燒在祭壇上:脂肪是動物中最好的部分,獻給神象徵把最好的奉獻給祂,這也反映出神當得的尊榮。

  1. 贖罪祭的限制與基督的應驗

   •   舊約贖罪祭的限制:根據希伯來書10:1-4,舊約的祭物「不能叫那近前來的人完全」,因為動物的血無法真正洗淨人的罪。

      •   祭物是預表:贖罪祭只是基督贖罪工作的影子,耶穌基督的救贖才是真實的成全(希伯來書9:12)。

      •   唯一的贖罪祭:耶穌基督一次的獻祭,取代了舊約繁瑣的祭祀制度(希伯來書10:10-14)。

   •   贖罪祭的局限性:舊約贖罪祭只能針對無意的罪,而無法赦免故意的罪(民數記15:30-31)。但耶穌的救贖涵蓋了所有類型的罪,無論是有意還是無意,只要悔改都能得赦免。

  1. 與耶穌基督的救贖連結

   •   贖罪祭中的替代原則:官長的罪需要祭物代替承擔刑罰,預表了耶穌基督成為人類的替代,祂代替我們承擔了罪的刑罰(羅馬書6:23)。

      •   官長的地位:作為官長,他地位尊貴,卻仍需要為自己的罪獻祭,表明神面前「人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羅馬書3:22-23)。

   •   耶穌的獻祭:贖罪祭的公山羊預表無罪的基督,祂被釘十字架,流出寶血,為人類贖罪(約翰福音1:29:「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1. 今日的應用

   •   認罪的重要性:我們是否常常檢視自己,認罪悔改?《約翰一書》1:9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   代贖的感恩心:官長必須親自參與贖罪祭的過程,這提醒我們不要忘記基督的犧牲,應當心存感恩,過聖潔的生活。

   •   為領袖禱告:官長代表百姓的領袖,他的罪會影響整個群體。我們今天也應當為教會和社會的領袖禱告,求神賜給他們智慧和敬畏的心,免於犯罪。

  1. 神恩典的彰顯

   •   神設立贖罪之路:贖罪祭顯示神是公義的,但同時也顯示祂的恩典和憐憫,祂願意赦免那些悔改的人。

   •   罪的嚴重性:官長無意的罪也需要獻祭,表明在神的眼中,罪的工價就是死(羅馬書6:23),無人能輕忽罪的後果。

結語

《利未記》4:22-26的贖罪祭規定,反映出舊約律法中贖罪的程序和深刻的屬靈原則。雖然舊約的贖罪祭只能暫時遮蓋罪,但它預表了耶穌基督完全的救贖。我們今天不再需要以動物的血贖罪,因為基督已為我們獻上永遠有效的贖罪祭。透過這段經文,我們學會敬畏神、認罪悔改,並在日常生活中持守聖潔,活出感恩的生命。

敬畏神是智慧的開端(箴言9:10),認罪悔改是通往神恩典的門路,而過聖潔的生活則是我們回應神救恩的方式(彼得前書1:15-16)。以下幾點提醒,一同勉勵:

  1. 敬畏神的生活

   •   每日靈修與禱告:透過讀經和禱告,讓我們更加認識神,明白祂的旨意和心意(詩篇119:105:「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   尊崇神的權柄:不論我們的身份、地位如何,都當以謙卑的心服從神的帶領,因祂是掌管萬有的主(箴言3:5-6)。

  1. 隨時認罪悔改

   •   敏銳的良心:讓聖靈光照我們的內心,及時察覺並承認自己的過犯(約翰一書1:9:「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   主動修復關係:當我們得罪神或他人時,要有行動修復關係,願意和解與饒恕(馬太福音5:23-24)。

  1. 過聖潔的生活

   •   思想純正:保守自己的心,不讓世界的價值觀污染我們(羅馬書12:2:「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

   •   行為端正:無論在言語或行動上,都要彰顯基督的品格,活出見證(腓立比書2:15:「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做神無瑕疵的兒女。」)。

   •   與主同行:依靠聖靈的能力,不憑自己的力量勝過試探(加拉太書5:16:「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1. 榮耀神的一生

   •   凡事感恩:在困難與順境中,常存感恩的心,因為神的恩典夠我們用(帖撒羅尼迦前書5:18)。

   •   以愛為中心:無論服事或待人處事,都要以基督的愛為根基(約翰福音13:34-35)。

   •   為主作見證:讓我們的言語與行為,成為福音的延伸,使人看見我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天父(馬太福音5:16)。

願我們時刻警醒,凡事以基督為中心,依靠祂的恩典和能力活出祂所喜悅的生命!「願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帖撒羅尼迦前書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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