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四章——什麼是「因信稱義」的信心

🟣因信稱義的概念

在《羅馬書》第四章,使徒保羅透過亞伯拉罕的例子,深刻闡明了「因信稱義」的概念。保羅特別強調,亞伯拉罕之所以被神稱為義人,並不是因為遵守律法或行為上的成就,而是因為他單純地相信神的應許。這種信心,使亞伯拉罕被算為義,成為「因信稱義」的重要例證。

保羅在《羅馬書》4:3引用了《創世記》15:6:「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亞伯拉罕當時尚未受割禮,也未遵行摩西律法,但他全然信靠神的應許,這樣的信心被神看為義。保羅藉此說明,稱義並不是靠遵守律法或宗教儀式,而是基於對神的信心。這也意味著所有相信神應許的人,不論猶太人或外邦人,都能透過信心被神稱為義。

保羅進一步解釋,這種「因信稱義」並不是僅限於亞伯拉罕,而是為所有相信基督之人開啟的道路。他指出,基督徒與神建立正確的關係,完全是基於信心而非行為,這使得救恩成為神白白賜予的恩典。

🟣因信稱義的舊約根據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第四章引用了更多經文來支持他的論點,尤其是亞伯拉罕的故事,以進一步說明「因信稱義」的概念。他引用了《創世記》的幾處經文,並且還提到大衛的話,來展示「因信稱義」這個原則在舊約中的根據。

以下是一些保羅引用的經文和他對這些經文的解釋:

1. 《創世記》15:6:「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羅馬書 4:3)。保羅首先強調這段經文,指出亞伯拉罕在得稱為義的時候,還未受割禮,也未行律法。他藉此說明,義並非靠行為得來,而是靠信心。

2. 《創世記》17:5:保羅在羅馬書 4:17 中提到,神對亞伯拉罕說「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這強調了亞伯拉罕的信心使他成為不僅僅是以色列人的父,也是所有因信成為義的人的父親。亞伯拉罕的信心讓他超越了肉身的血統,使他成為所有信徒的屬靈父親。

3. 《詩篇》32:1-2:保羅還引用了大衛的話:「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馬書 4:7-8)。他藉此強調,「稱義」是神赦免罪過的恩典,並非依賴行律法。這與亞伯拉罕的例子相呼應,說明稱義的根本在於信心,而不是依靠律法行為。

4. 《創世記》17:10-11:保羅也間接提到割禮(羅馬書 4:11),強調割禮是亞伯拉罕「因信稱義」的印記,而非使他得義的原因。他以此解釋,割禮只是亞伯拉罕信心的外在標記,並非稱義的基礎,稱義的根基仍然在於信心。

保羅引用這些經文,主要是為了說明「因信稱義」的原則並非新概念,而是在舊約中就已經啟示出來的真理。

亞伯拉罕和大衛的例子共同說明,神的義是基於信心而賜予的,而非靠行為或律法。這讓保羅的讀者,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可以理解信心的重要性,並認識到在基督裡稱義的普世性。

🟣超強信心的表現

再者,《羅馬書》第四章確實給人一種亞伯拉罕有「超強信心」的印象。保羅藉著描述亞伯拉罕的信心,進一步強調了因信稱義的核心價值,並展示了信心如何在挑戰中展現出力量。以下是幾個關於亞伯拉罕信心的具體描述,顯示他對神的應許堅定不移:

1. 相信神的應許超越人性的可能(羅馬書 4:18):「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亞伯拉罕在極其不可能的情況下,仍然對神的應許抱持信心,即使他年紀老邁、撒拉也年老不孕,他仍然相信神必會實現讓他成為多國之父的應許。

2. 不因困難而動搖(羅馬書 4:19):「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也過了生育的年齡,然而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亞伯拉罕對自己的年老並未感到絕望,他的信心不因現實的限制而削弱,反而更堅定地倚靠神。

3. 對神的能力毫不懷疑(羅馬書 4:20):「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亞伯拉罕的信心堅定不移,甚至在困難和延遲的情況下,他不因懷疑而動搖,始終相信神的能力。

4. 完全相信神必然成就(羅馬書 4:21):「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亞伯拉罕的信心並不僅是希望,而是一種確信,他完全信任神的話,堅信神會實現所說的每一個應許。

🟣結語

這些描述表現出亞伯拉罕的信心的超越性,他並非因自身的條件或周遭的現實而動搖,而是完全仰賴神的信實與能力。保羅藉此向讀者說明,稱義的根基在於這樣的信心,而不是依賴人自己的力量或行為。亞伯拉罕的信心成為所有信徒的榜樣,展示出在神面前因信稱義的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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