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神的永恆計劃和開啟/之184

10/11/2024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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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14:9又有第三位天使接著他們,大聲說:「若有人拜獸和獸像,在額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記,10這人也必喝上帝大怒的酒;此酒斟在上帝忿怒的杯中純一不雜。他要在聖天使和羔羊面前,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11他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那些拜獸和獸像,受它名之印記的,晝夜不得安寧。」12聖徒的忍耐就在此;他們是守上帝誡命和耶穌真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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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位天使宣告對「拜獸和獸像者」(v.9)的判決。古代地中海地區的人喝酒時,通常會加水稀釋。「純一不雜」(v.10),比喻神的忿怒之酒不再用憐憫和恩典(詩75:8)來稀釋,完全是「以忿怒、惱恨報應」那些「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羅2:8)的人。

第10節「火與硫磺」,比喻神刑罰的工具(創19:24;詩11:6;賽30:33;結38:22)。「喝神大怒的酒」(v.10)的結果,是「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v.10),也就是在地獄中受苦(19:20;20:10、14)。

信徒為真理受苦,是在敗壞的世人圍觀之下(11:9),而罪人因罪惡受報應,是在絕對聖潔的「聖天使和羔羊面前」(v.10),正如主耶穌說的:「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路12:9)。

第11節「受痛苦的煙往上冒」,引自賽34:10。「痛苦」原文與蝗蟲所帶來的「痛苦」(9:5)是同一個字,但那些沒有神印記的人受苦只有五個月,這些有獸印記的人受苦卻是「直到永永遠遠」(v.11),是永遠無法解脫的永遠痛苦,並非人死如燈滅那麼簡單。四活物是「晝夜不住」(4:8)地敬拜神,罪人卻將「晝夜不得安寧」(v.11)地「受痛苦」。

拒絕敬拜凱撒的信徒雖然要受逼迫,但這些苦難都是暫時的,而有獸印記的人的刑罰卻是「直到永永遠遠」。這個看見使信徒能夠忍耐到底,在大逼迫中靠著「神誡命和耶穌真道」(v.12),勝過兩個獸和整個世界。所以約翰再次強調:「聖徒的忍耐就在此」(v.12;13:10)。

使徒約翰說:「神就是愛」(約壹4:8),又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信祂的人,不被定罪」(約3:16-18)。但我們也不要忘記,使徒約翰接著又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3:18),還說:「他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v.11節)、「晝夜不得安寧」。

任何想沖淡此處永刑之痛苦的解釋,縱然是存心慈悲,也是無濟於事,只會自欺欺人。神不是要用可怕的痛苦來恐嚇人,也不是幸災樂禍,而是要我們明白,罪的結果必然會跟隨罪人到永遠。因此,每一位讀者現在就當悔改:「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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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鹿切慕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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