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2024 星期六
❇ ❇ ❇ ❇ ❇ ❇ ❇ ❇
啟示錄12:5婦人生了一個男孩子,是將來要用鐵杖轄管(轄管:原文作牧)萬國的;她的孩子被提到上帝寶座那裏去了。6婦人就逃到曠野,在那裏有上帝給她預備的地方,使她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
❇ ❇ ❇ ❇ ❇ ❇ ❇ ❇
第5節「男孩子」,象徵「女人的後裔」(創3:15)基督,祂就是「將來要用鐵杖轄管萬國的」(19:15;詩2:9)。雖然大紅龍在一旁虎視眈眈(v.4),但最終無可奈何。馬槽裡那位柔弱的嬰孩不但沒有被龍如願「吞吃」(v.4),反而順利長大、事奉,並在十字架上得勝,復活升天,「被提到神寶座那裡去了」(v.5)。
有人認為「男孩子」象徵教會中的得勝者(2:26-27),「被提到神寶座那裡」是指教會在大災難之前被提。但這並不合理,因為這位婦人留在地上「其餘的兒女」(v.17)也都是「那守神誡命、為耶穌作見證的」(v.17)得勝者。
對於熟悉舊約的最初讀者來說,「曠野」(v.6)會讓他們想起神在曠野中引導以色列人四十年(申8:2)、先知以利亞在曠野中逃亡四十天(王上19:8)。「曠野」裡有神的供應和相交,所以「在那裡有神給她預備的地方」(v.6)。神在靈裡為每一個忠心信徒所「預備的地方」,都是在「曠野」、而不是在繁華的「巴比倫大城」(14:8)。屬靈的生命只有在「曠野」裡才能「被養活」(v.6),每一個寄居地上的信徒,都應當學習在「巴比倫」(彼前5:13)過著「曠野」生活。
第6節,婦人在曠野「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與兩個見證人「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11:3)的時間一樣,象徵教會蒙神保守、供應的時間。這「一千二百六十天」就是「一七之半」(但9:27),可能指大災難的前三年半,也可能只是象徵。因為「一千二百六十天」等於外邦人踐踏聖城的「四十二個月」(11:2),與神帶領以色列人在曠野中安營四十二次相呼應(民33:5-49);而在以利亞時代三年半的大飢荒中(路4:25;雅5:17),神也「在以色列人中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未曾與巴力親嘴的」(王上19:18)。不管實際時間是多長,這「一千二百六十天」都是外邦人得勝的時期(11:2),同時也是教會蒙神保守的時期(v.6),更是信徒為主做見證的時期(11:3)。
❇ ❇ ❇ ❇ ❇ ❇ ❇ ❇
是誰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