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42章

苦盡甘來

約伯記第四十二章可分三大段:v.1-6、v.7-10、v.10-17

一、 約伯親眼看見神 (v.1-6)

約伯在苦難當中看見神,「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v.5)約伯從神所造的自然界、動物界、物質界看見了神,藉著神所造的一切,就可以知道有神。當他在苦難中看見神,就說他後悔在過去所說的話,「因此我厭惡自己(或譯:我的言語),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v.6)此外,他亦看到自己是無知的,在苦境裡認罪。

二、 約伯饒恕及代求 (v.7-10)

因著約伯的看見神及認罪,神立即為他申冤,祂的怒氣向以利法和他兩個朋友發作(v.7)。通常人會覺得在苦難中神不聽我們的禱告、不伸張公義,因為我們看不見自己的錯。所以當約伯懊悔,知道自己錯時,神立即為他伸張公義。神叫約伯的三個朋友去獻祭,及到約伯面前請他為他們禱告。「約伯為他的朋友祈禱;耶和華就使約伯從苦境(原文是擄掠)轉回」(v.10),當我們可以為我們的仇敵禱告,就是我們可以饒恕他的時候,約伯可以從苦境轉回來。神為約伯伸張公義,除了認罪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他饒恕仇敵,為逼迫他的人代求,所以當我們愛仇敵時,就是把炭推在他的頭上,神必為我們申冤。

「苦境轉回」(v.10),就是神讓約伯在這苦境(被仇敵擄掠)的處境中回轉過來,神的保護、祝福再一次臨到約伯;被仇敵擄掠走的,神為他搶回來。今天我們基督徒也是如此,在信主前,仇敵把我們很多的東西都擄掠走,直至信主後,神成為我們的保障,並擄掠仇敵,把一切歸還我們。

三、 神賜加倍的福 (v.10-17)

「耶和華賜給他的比他從前所有的加倍」(v.10),神給約伯三方面的福:
(1) v.10-12 財產加添
(2) v.13-16 兒孫滿堂 – 約伯有七個兒子、三個女兒,並得見他的兒孫,直到四代。這裡也特別提到他三個女兒的名字,並且「她們的父親使她們在弟兄中得產業」(v.15),說明了不論是男是女,在耶穌基督裡,地位都是一樣的;所以縱然今天在家中父母或許會重男輕女,要知道在神國中地位是一樣的。
(3) v.16-17 享大壽數 – 神讓約伯又活了一百四十年,而且年紀老邁,日子滿足而死。

是什麼讓約伯從一個被擄掠的生命變成加倍祝福的生命?就是「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v.5-6)當中有兩個問題我們需要解答:一、 約伯厭惡自己些什麼?二、他懊悔什麼?他一直說自己是義人,沒有做錯事,那麼為何會厭惡自己及懊悔呢?是因為「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以前對神的認識只是聽來的,但現在是面對面,完全的認識。也因為他這樣的認識,約伯就認為,若要經歷這一切苦難後才認識神、見到神的榮耀,這一切都十分值得,就算要再經歷一次,也是值得,因為神的榮耀太美好,神的權能太偉大。所以約伯懊悔他從苦難的一開始,不斷咒詛自己的生日。

禱告和回應:

感謝神揀選我們,因為這是我們一生中最大的祝福。要向神說,我們要親自經歷祂,唯有親眼看見神的榮耀,才能在苦難中經歷祂的真實及拯救;求聖靈開我們的眼睛,讓我們可以看見神的榮耀。我們也要為仇敵禱告,去饒恕我們的敵人,因為神必把我們從苦境中轉回。

信耶穌不代表人生從此一帆風順,當基督徒遇到苦難,該如何面對?究竟苦難有什麼意義?如何正確安慰低潮中的人,而不是陷入論斷?答案,已經全寫在聖經中。

約伯記反映面對苦難 常見的曲折心路歷程

武昌教會 (http://www.wuchang.org.tw/video_play.asp?id=1091)顧問牧師鄭博仁指出,聖經用了42章談暢約伯的故事,在聖經裡超過42章的書卷並不多,既然這卷書在聖經總章數中佔了這麼多的篇幅,代表有非常重要的信息。

一般人常避談苦難和死亡,但這些事卻如此真實。傳道人主持喪禮常說:「人有一生,也有一死」,也有許多基督徒因意外或災難離世。儘管如此,耶穌在約翰福音16:33說「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

鄭博仁牧師說,我們既然無法逃離苦難,因此要特別從約伯記整卷書,尋找到苦難的意義。因為這卷書談到很多的階段、轉折與對話,必須整體來讀,不能片段切開看。從約伯的故事,可以了解「義人為何受苦」,幫助自己勝過苦難、學習安慰苦難中的人,並且迎接苦盡甘來。

約伯面臨火一般的嚴酷試煉。(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一、約伯受試煉

(一)苦難的由來

約伯記1:1描述,約伯是個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的人,幾乎沒什麼可挑剔的。接下來約伯記1:7上帝與撒但有一段對話,上帝問撒但從哪來?撒但回答:「我從地上走來走去,往返而來。」在聖經中也記載,仇敵如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因此鄭博仁牧師提醒,我們須儆醒,不要成為可吞吃的人。

接著上帝在1:8問撒但有沒有用心察看約伯,並稱讚約伯「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此時,撒但便質疑,約伯會這麼敬畏神,是因為上帝的賜福;一旦上帝收回這一切豐盛,約伯必定轉離神。於是上帝准許撒但試探約伯,但告誡撒但不可傷害約伯。

從這段對話可得知,約伯接下來之所以會經歷苦難,有兩個原因:1.撒但伸手攻擊 2.神的准許及計畫。

(二)約伯受試煉

約伯記1章後半段記載,示巴人將約伯的牲畜擄去、殺了許多僕人、天降下火,燒滅群羊和僕人、狂風擊打房屋使房屋倒塌,使得約伯的兒女都死了。約伯雖傷心痛苦,卻仍維持敬畏神的態度。約伯記1:21說他俯伏在地下拜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在這一切事上約伯並不犯罪,也不妄加評判神。

這種態度並非撒但樂見,約伯記2:5記載,撒但再次向上帝提出:「你且伸手傷他的骨頭和他的肉,他必當面棄掉你。」上帝允許,但必須留存約伯的性命。

約伯第二次受試煉,這次情況更嚴重了,約伯從腳掌到頭頂都長滿了毒瘡,因為太過搔癢難耐,他便拿瓦片刮身體,刮到後來身體已經變形。

約伯面臨第二次試煉,這次仇敵將攻擊做在他的身體上。(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二、親友的勸慰

(一)妻子嘲諷他

約伯記2:9-10「他的妻子對他說:你仍然持守你的純正嗎?你棄掉神,死了吧!」即便如此,約伯也沒動搖。

(二)三位朋友勸慰他

有三位好朋友來陪伴約伯,與他一同哀哭,七天七夜無語相對。後來他們開始對話,認為會受苦一定會有原因。但三位朋友由於不知道約伯受試煉的前因後果,以為「受苦」是人犯罪的結果,導致他們的安慰和勸說,反而成為定罪與控告。鄭博仁牧師藉此提醒,當我們的小組員或輔導對象,遇到苦難來尋求協助時,求神不讓我們發生類似的錯誤。

鄭博仁牧師分析,從約伯記第3章到第31章,約伯與三位好友共有18次的言詞辯論,最後都歸於無效。上帝用這麼長的篇幅,讓我們了解受苦者的掙扎與心路歷程,以及想幫助別人時,可能會遇到的難處。聖經上的每一字一句都不會是白話,都有其意義跟價值。

聖經用了很多篇幅,記載約伯與三位朋友的對話。(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三)以利戶責問約伯

約伯記32:1「於是這三個人,因約伯自以為義就不再回答他。」等這三位朋友講不過約伯、不再說話時,有個年輕人終於出來,在第32章2-3節向約伯發怒,因約伯一直堅持自己沒罪;此外,也向三個朋友發怒,認為他們的輔導有問題。

以利戶講了有智慧的話,神會透過有智慧的人說話,包括:

1. 「神的事」不對人解說

約伯記33:12-13「我要回答你說:你這話無理,因神比世人更大。你為何與他爭論呢?因他的事都不對人解說?」我們若遭遇的困難,上帝通常不會告訴我們原因,因為上帝比世人更大,祂的事不必對人解說。

2.神全能、公平、公義

約伯記37:21-24闡述上帝的大能、公平和公義,雲過會天晴,真相將揭曉,且若一個人在神面前驕傲,神都不顧念。

鄭博仁牧師說,以利戶雖然認為約伯是無辜的、不曾犯過大罪,但他錯在現今「對受苦的態度—只想到自己」不過,以利戶雖然對受苦的看法高明,卻不能解釋約伯受苦的真正原因。但以利戶也有他的功能,讓強辯中的約伯,心能靜下來,預備好他的心,讓神有機會來說話。

三、神在旋風中詰問約伯

約伯記38章上帝在旋風中顯現,先以「大地」、「穹蒼」和「活物(萬物)」詰問約伯,提醒祂才是創造宇宙萬物的主,所造的一切都美好,擁有最高的智慧和能力。第40章上帝對約伯說,你跟朋友辯論了28章,但怎能跟神爭論?

接著再以狂傲、放縱而難以馴服的驕傲人、河馬與鱷魚,顯示上帝治理萬有的權柄和榮耀,因萬有本於祂、依靠祂、歸於祂。

四、約伯的回應

約伯記42:1-6「約伯回答耶和華說:我知道,你萬事都能做;你的旨意不能攔阻。誰用無知的言語使你的旨意隱藏呢?我所說的是我不明白的;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求你聽我,我要說話;我問你,求你指示我。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或譯:我的言語),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約伯認罪悔改,謙卑回應。

這段經文中,約伯認識神的全能、神的旨意、更深經歷神,並更多認識自己。鄭博仁牧師解釋,約伯先認識神的旨意,並經歷、認識神之後,才又更認識自己受造的定位。原以為自己沒有錯,但當降伏於神面前,才發現自己的態度不對。

遇到苦難,學習定睛在上帝身上,迎接苦盡甘來。(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遇到困難時的心態

鄭博仁牧師說,上帝雖然沒有要約伯知道他受苦的原因,卻顯明上帝對他的關愛;上帝要約伯單單信靠、安息在祂自己身上,而不是在「事情的結果」上。上帝沒有講原因,但讓約伯看到大地、人和萬物,要說明的是「我愛你」、「我關愛你」。若上帝沒有關愛他,就不必出現,任憑約伯自生自滅。

因此,當我們遇到苦難,上帝也要我們單單信靠、安息在祂的身上,而不是猜測原因、未來的結果、或可能的發展。重點是,讓我們定睛在主耶穌基督的身上,把自己交託給主。

如何對待苦難中的人

鄭博仁牧師認為,當我們面對身處苦難的人,要幫助他們認識並且經歷神的智慧、全能、榮耀與權柄。聖靈來,不但幫助我們明白真理,更要進入真理,因此要鼓勵他們自己來到神面前,單單安息在耶穌基督的身上,知道祂是坐在寶座上的神,執掌權能到萬代,在祂的身上就找到答案;而非解釋苦難發生的原因,也不是探討結果。

四、苦盡甘來-末後的榮耀

約伯記42:10-17中,上帝要約伯為朋友們祈禱,祂就使約伯從被擄掠的苦境轉回,並賜給他比先前加倍的恩典,財務、子孫和年歲都蒙祝福。因此,受苦不是結果,屬神的人受苦並非枉然,苦難是化了妝的祝福,有神慈愛的旨意在其中。鄭博仁牧師說,人受苦不單是成就上帝的計畫,也叫我們的生命更趨成熟。

受苦對我們是有益的,為要使我們學習上帝的律例;基督也曾為我們受過苦,我們要擁有這樣的心智,當作兵器,使我們在爭戰中得勝。若我們有受苦、不怕死的心志,就能夠在爭戰中得勝、與罪惡斷絕。

在一切沒有答案的苦難和試煉中,仍相信神是完全公義和慈愛的。當我們面對苦難,求主讓我們獲得信心的勝利,如以賽亞書30:15「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羅馬書8:28「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當身上有病痛,會更珍惜與神的關係;遇到困難被拯救、醫治,就知道生命是神給我們的,因此更寶貴我們的生命。

若有個人遇到苦難而喪失生命了,怎麼苦盡甘來?鄭博仁牧師提醒,我們不能只從現今的角度,而要以永恆的眼光看待苦難。基督徒的盼望不只在今生,也在永生、永恆裡。約翰福音11:25-26「耶穌對他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

我們所受的苦,要叫我們得榮耀,羅馬書8:15-17「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後嗣,就是擁有天上的基業。

鄭博仁牧師分享一位他所敬愛的長輩,信主後敬虔愛神、全力幫助傳道人、傳福音,雖一生經歷許多波折,但苦難沒有讓他退後,也許曾軟弱,但總會再站起來繼續奔跑、眼目定睛在信實的上帝身上。因為全知全能的天父,知道我們的每件事,且祂的慈愛存到萬代。

耶穌基督應許,與祂一同受苦也必一同得榮耀!(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最後鄭博仁牧師歸結,人生一定會有苦難,信耶穌絕不代表一帆風順,也不要期待上帝告訴我們原因,但哥林多後書12:9耶穌說:「我的恩典夠你用,我的能力要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重點不是找原因、看結果,而是回到上帝面前、將焦點轉回到坐寶座的神。當背起十字架跟隨耶穌,末後的榮耀必大過先前的。

另外,不單單關心自己,也要用基督的愛,關心身處於苦難中的人;不是給他們很多的勸說或意見,最好的方式是陪伴,並幫助他們認識、經歷神,讓他們學會自己親近神,上帝要親自來幫助他。當我們看到這樣的弟兄姊妹,禱告求主幫助我們能夠給予妥適的協助。

帖撒羅尼迦前

書五章16 – 18節:

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裏向你們所定的旨意。

那我們還是繼續去看一下約伯記裡頭習慣的問題,而從今天開始我們除了安排回應一些聖經問題之外,還在聖經裡頭有另一部分特別的安排。

嗯,特別安排的就是我們也會講解一下解經的原則,其實在之前,我們曾經在節目當中分享過看這段聖經時,從什麼角度去看,或者說用一個什麼樣的原則去看,其實已經提到一點點,不過今天開始更傳統的、更系統的去解釋一下。

那我們相信我們去分享一些解釋聖經的原則的時候,可以幫助弟兄姊妹在讀經的時候有一些的方法,有一些的規範可以依循的時候,可以減少問題的出現,或者碰到問題的時候也有一些的指引幫助你可以更正確的瞭解本身的意思的,從今天開始會有一段解經原則的分享,每天跟你分享一個原則。好,今天我們還是先回到約伯記的聖經問題,就是約伯記42:6,約伯為什麼厭惡自己的言語呢?

嗯,我們先要找出這一句的經文,就是在42:5-6提到,約伯說,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

其實這兩句話也差不多來到約伯記的尾聲了,就是神已經自我彰顯了,在約伯和他的朋友面前,神講論自己,這些講論都是最正確的,那麼來到42章我們也看到約伯聽到神的教導之後,他是全然地順服的,以致說我現在親眼看見你,而對於過去自己批評神的那些的話,約伯也感覺到相當的後悔,因為他對神的認識不夠深刻,是有問題的一些評論。

嗯,就好像說到今天我們也會評論神,有時候我們遇到一些經歷,我們就會說神這樣、這樣,當然我們基督徒也是對神有一些的認識的,但只是聽聞這個神,在聖經上認識神,還沒有親眼見神,如果是有那麼一天,我們真正跟神面對面去相處的話,我們就會好像約伯一樣發現自己微不足道。

那約伯在和合本的聖經就說因此我厭惡自己,原來厭惡自己還有一些的小字的解釋,自己或我自己的言語,就是說約伯知錯了,對於自己和自己所講的話,他都希望收回,他希望神不要再責怪他了,因為他的確是無知的情況之下講出了一些對神的批評,相當的愚昧,所以這是約伯的一種謙卑、認罪、悔改的表現,那我們在神的面前可能也需要常常學會這樣一種謙卑的態度。

是,那我們今天講的聖經原則就是什麼呢?

這個原則是相當重要,就是當我們去研讀聖經、解釋聖經的時候,這是最基本的一個原則,就是聖經的權威,我們要認清聖經的權威才能夠好好的去研習聖經,為什麼聖經是有權威的呢?

因為聖經的來源是來自神,而不是人自己的話語,所以我們在讀聖經的時候一定要相信它是有權威的。

嗯,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那麼對於神的話語,我們必須看為是我們基督徒生活、生命的權威,所以有人就說看聖經基本的態度就是行而後知,你先要奉獻,先要承認聖經的權威,去活出聖經的教導,然後在這個活的過程當中,你就會認識神在我們生命當中的旨意和引導,認識我們的信仰。

是,而不是轉過來說我們先考察一下,究竟聖經的話語是不是真的,我們先試試看,如果不是真的話,我們就否定這個聖經,絕對不是這樣的。

所以我們在研讀聖經的時候,一開始就要承認聖經的權威性,它是神的默示,所以對聖經一些很清楚的命令、行事為人的要求都是要我們去遵行的,但有時候有些生活的情況或者行事為人的內容,聖經沒有直接的指出對或者錯、是或者否的時候,我們應該怎麼辦?

在這個時候我們應該可以再看看在聖經其他部分會不會也有提及這個主題呢?我們從那些地方再去評定這件事是對還是錯。

嗯,所以我們學習聖經的時候要留意了,哪些是聖經很清楚的來源,是神的命令,又或者哪些是神借著一些人所活出來的一些生活的事,給我們教導,讓我們理解對或者錯,應或者不應,這些都是我們在聖經裡頭學習要留意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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