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2022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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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27:2上帝奪去我的理,全能者使我心中愁苦。我指著永生的上帝起誓:3我的生命尚在我裏面;上帝所賜呼吸之氣仍在我的鼻孔內。4我的嘴決不說非義之言;我的舌也不說詭詐之語。5我斷不以你們為是;我至死必不以自己為不正!6我持定我的義,必不放鬆;在世的日子,我心必不責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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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聖經記錄的誓詞中,這是最嚴肅的一段,擲地有聲。約伯為了堅持自己的正當,反駁朋友們的辯詞,甚至用神的名來證明自己的無罪。約伯此舉的確是無罪的人才能表明的態度,或許瑣法是因驚於約伯理直氣壯的態度而中斷了辯論。
我指著永活的神發誓,他不以公道待我;我指著全能者發誓,他使我心悲痛。約伯的誓言最引人關注的,是他指著「那拒絕以公平待我」的神──那使我心中愁苦的──起誓;他所說的是他最真實的感受,約伯前後一致地堅持它。
他高度相信神,特別在祈求神來反對神的命定的這個矛盾中是相當大膽的,但是約伯不是在對神掄動他的拳頭。他只是不能承認神這樣待他有理;他至死要堅持他是無辜的。他確認自己無過,且永不放棄這個立場;在有生之日,他堅持良心清白。
第3節的「神所賜呼吸之氣仍在我的鼻孔內」,在本文約伯以比喻描述了是神創造了自己(創2:7),告白自己即便是在無法言喻的痛苦和苦難中,依然時刻得到神的保守,且全然依靠神。他的朋友們竭力勸他認罪,但約伯堅持認為自己無罪,並保證自己將來的忠誠。他不顧壓力和傳統,決心做誠實人。
我們看到約伯立場的堅定,「我斷不以你們為是」:約伯絕對不同意三個朋友的話。有人在壓力下會被迫承認自己所沒有犯過的罪。約伯卻決不動搖。如果他承認自己犯了罪,就是對神不忠了。
第6節「我持定我的義,必不放鬆」,約伯自許比任何人都純全、敬虔的生活,因此決不是朋友們可以獨斷定罪的。然而在本節,約伯似乎已超越了從朋友們的非難中辯護自己的層次,而想要積極主張自義。約伯操之過急地比較周圍的人和自己而進行相對評價,未能深刻地挖掘自己的腐敗。後來,約伯在聆聽神聲音後痛悔自己的過犯,最後「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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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主歡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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