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當敬虔的人落在重重考驗中/之306

11/2/2022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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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23:3惟願我能知道在哪裡可以尋見上帝,能到他的台前,4我就在他面前將我的案件陳明,滿口辯白。5我必知道他回答我的言語,明白他向我所說的話。6他豈用大能與我爭辯嗎?必不這樣!他必理會我。7在他那裏正直人可以與他辯論;這樣,我必永遠脫離那審判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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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節「惟願我能知道在哪裡可以尋見神」,這話表現出約伯即使在極度肉體的痛苦、朋友們的誹謗及精神上的徬徨之中,也堅心信靠神直到最後。對他而言,神是最後的信靠,也是可以替自己伸冤的唯一審判官。若說對約伯有一些遺憾,就是約伯似乎操之過急。不過,換作是我們,恐怕更著急。

在苦難當中相信神的主權和神的美善而靜靜地尋求神旨意,這是何等美好的信仰態度!因為神完全知道我們的所有需求,並且在最適當之時,滿足我們的需求(太28:20;約2:25;腓4:19)。況且,我們的信仰是基於神的恩典而非基於我們的知識(弗2:8)。

約伯感到苦惱,因為他覺得神離他太遠,無法親近。他必須找到神。他重申想把自己的案子直接提交神。約伯的勇敢、誠實,被認為是一件美事。他強烈的願望,是要與神面對面(v.3),不是像以利法所推薦的、藉著應付性的補贖行為,而是在合理的審訊中(v.4)。

約伯已經放棄了他早先的遲疑與對自己的疑惑(9:14-20、32,13:18);他現在確信自己一定能夠很有說服力地陳明他的案件(v.4),且有把握能夠無罪開釋(v.7);他準備要回答指控(v.5;13:22)。

總的來說,約伯依然相信神的主權、公義和信實(vv.4-7),這是值得我們學習的。然而,約伯的信心很快就被現實所淹沒。惟有神具有遠超現實的能力,祂是我們靈魂的錨。因著信,我們才能在現實的逆流中站立得穩(來6:19)。

「我必永遠脫離那審判我的」(v.7),這裡的審判者指神。這句話表明約伯對自己的無罪充滿確信,並為了得到公正的裁判,渴望直接與神相見。約伯的良心證明他正直誠實。他覺得如果神聽他,他就會永遠得到洗刷。

他在1-7節的傾訴基本上都是他不知道如何找到神。他似乎覺得只要來到神面前,神就會善待他。這樣的信心蠻可愛的,但可能和他的期待相反,因為神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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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苦的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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