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2022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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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9:2我真知道是這樣;但人在上帝面前怎能成為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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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否信靠神的人,心中都有道德的觀念。最不正直的人,也期望別人以正直待他,如果誰以彎曲詭詐對他,絕不會使他快樂;不完全的人,卻要求別人完全,卻不想他也有同樣的缺點。是誰把這正直完全的觀念放在人的心裏?就像人知道自己不能畫一條絕對的直線,也不能畫一個完全的圓圈。但心中有這個絕對直和完全圓的理想。人也知道,不論自己如何努力,都不能達到神標準。是的,「人在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伯9:2)
比勒達說:「神豈能偏離公平?全能者豈能偏離公義?」是說到神本性完全的「義」(伯8:3)。這種義,在人的生命中從未存在,人的經歷中無從體驗。約伯所說:「我雖有義」,是盡人可能達到的無辜(伯9:15,20),沒有明顯的錯失,遠離惡事。因此,他同時無罪而不能稱義,是無法解決的困擾:
我因愁苦而懼怕,知道你必不以我為無辜。我必被你定為有罪,我何必徒然勞苦呢?我若用雪水洗身,用鹼潔淨我的手,你還要扔我在坑裏,我的衣服都憎惡我。(9:28-31)
人的義和神的義,怎麼可能得到平衡呢?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羅10:3)這就如同兩個人買東西,各有自己的天平和法碼,如何爭講價錢都沒有意義。因此,約伯說:「祂本不像我是人,使我可以回答祂,又使我們可以同聽審判。我們中間沒有聽訟的人,可以向我們兩造按手。」(伯9:32-33)
人既然無法滿足神,神又不能降低祂的標準,神就差祂的兒子到世上來,為了罪人死:「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羅10:4)這就是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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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愛中找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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