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利戶是誰?

以利戶是誰?他的出場,比較特別,連家庭背景都介紹了。他可能一直旁聽著約伯與三個朋友的對話,聽不下去了,就跳出來說話。當然,我們可以把他看成神的第四個工具,來點醒約伯的。

「以利戶」,亞伯拉罕侄兒布西(創22:21,那裏作布斯,經文說:長子是烏斯,他的兄弟是布斯和亞蘭的父親基母利。)的後裔。他看見約伯與三位朋友的整個對質過程,不能再控制自己不說話。之前他不說話,因為他比較年輕(v.6)。年長的人既然不能說服約伯(v.12),他便覺得自己不能不開口說話(v.18)。

布西是烏斯的兄弟(創22:21)。這和「烏斯地有一個人名叫約伯;⋯。」(約伯記1:1)產生關聯。而巴拉迦的兒子以利戶,這個「巴拉迦」的名字有「神祝福」的意思。「以利戶」之名則具有「他是我的神」之意。由此看來,以利戶屬於敬畏獨一真神耶和華的家族。

如前所說,只有以利戶才介紹了父親與部族的名字,以及種族的成員(布西人);而布西同時與亞蘭人(創22:21)和亞拉伯人(耶25:23)有親戚關係,就像烏斯地一樣(伯1:1)。

可是從經文的前後來看,都沒有提到他,所以以利戶的情況不詳。但書中對他先輩的介紹要比別人詳細。「“蘭族」說明以利戶來自亞伯拉罕的兄弟拿鶴的家族(創22:20-21;創11:29)。有人認為「蘭」是路得記4:19和馬太福音1:3-4所提到的大衛的祖先亞蘭。還有人認為他是創世記22:21所提到的拿鶴家族的一員。

而以利戶長篇講話的動機是為神辯護。他沒有提約伯的過去。他是個哲學家,只是為一種觀點辯護。他的論題是:「人有權利對神抱怨嗎?」

【伯三十二2 布西人】布西是亞伯拉罕的侄兒(創二十二20~21;和合本:「布斯」),相信是這一族亞蘭人(蘭族)的始祖。按照先知耶利米,布斯和示巴、底但都包括在內(耶九25,四十九32)。亞述王以撒哈頓的年表提到一個稱為巴朱(Bazu)的地名,按考證是波斯灣中今日稱為巴林的島嶼。──《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以利戶的旁聽態度並非袖手旁觀,幸災樂禍。他看見弟兄遭不幸,誤會神的旨意時,並不放棄作弟兄的本分而不加勸告提醒。他不看人的情面,也不奉承人;他陳述自己的意見,勇敢而公正,沒偏袒和成見,指出這幾個老人的偏誤。他認為約伯不該以自己為義而不以神為義,也指出約伯的三個朋友不該屈枉正直,落井下石,硬說約伯的遭遇是神的懲罰。他雖然已對神有很深的認識,但遇事仍先退讓老年人;雖然“退讓”,卻不肯因此埋沒真理,任由錯誤居寶座。進退適度,可謂少年持重,不可多得。

不要被以利戶的長篇大論迷惑。他只是在重複那三個朋友的觀點,只是重複得更為隱蔽而已。這四個人在這一點上是完全一致的,就是逼迫約伯承認自己是罪人。以利戶在這方面有過之無不及。一方面,以利戶更多從神的主權和創造來論斷約伯是個罪人;這一點,使他的發言更像約伯記38-41中上帝的話語。另一方面,以利戶在咒詛約伯是個罪人這方面,更巧妙,但更冷酷無情。這是以利戶對約伯的論斷、赤裸裸的謊言和惡狠狠的咒詛:「願約伯被試驗到底,因他回答像惡人一樣。他在罪上又加悖逆。在我們中間拍手,用許多言語輕慢神」(約伯記34:36-37);「你要謹慎,不可重看罪孽,因你選擇罪孽,過於選擇苦難」(約伯記36:21);「他以電光遮手,命閃電擊中敵人(或作中了靶子)。所發的雷聲顯明他的作為,又向牲畜指明要起暴風」(約伯記36:32-33)……這些攻擊都是非常殘忍的。然而,上帝從未說約伯說的不是。相反,神兩次說,「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約伯記42:7-8)。如果約伯並沒有說的不是,或沒有那樣的不是;那麼,以利戶對約伯的憤怒就是偽裝的、不真的。然而以利戶是怎樣表演的呢?約伯記32::23「2那時有布西人,蘭族巴拉迦的兒子,以利戶向約伯發怒。因約伯自以為義,不以神為義。3他又向約伯的三個朋友發怒。因為他們想不出回答的話來,仍以約伯為有罪」。我們一方面看見以利戶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這和聖靈充滿的樣式相反(加拉太書5:22-23);另一方面,「因約伯自以為義,不以神為義」,這個論斷顯然是對約伯的控告,雅各書5:11說約伯大有忍耐,而且是我們學習的榜樣;約伯記也說約伯從始至終並未以口犯罪,再沒有人像約伯一樣完全正直,敬畏神。那麼,以利亞憑什麼對約伯發怒?不僅如此,對一個遭遇如此苦難的人表演真理上的高人一等,而且用憤怒來表現對人生命的冷血,以利戶的偽善和殘忍令人恐懼。

我們要注意,舊約聖經中的憤怒只有兩種情況:上帝的義怒與罪人的憤怒。人的憤怒在舊約中都是一種罪,因為他根本沒有資格。對一個受苦的人發怒更顯明人的罪。不僅如此,以利戶對約伯的論斷一方面違背事實,另一方面,與整卷約伯記的啟示是對立的。約伯記顯明的主題就是為什麼義人受苦。如果約伯有不義,如果約伯是個罪人,這卷書的啟示就沒有意義了。以利戶的目的就是逼迫約伯在上帝的絕對主權面前承認自己的不義,而這樣一來,上帝藉著約伯記啟示的義人在基督裡最終得救的主題,就被徹底破碎了。換言之,如果約伯的不義是成立的,約伯記這卷書就毫無意義。「耶和華問撒但說,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約伯記1:8)如果「約伯自以為義,不以神為義」,那麼,「敬畏神」就是假的。以利戶就以神為說謊的。我們也可以這樣看,耶和華問以利戶說,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約伯沒有罪,也沒有悖逆;約伯沒有自義,而是神看他為義。但以利戶千方百計要毀掉這個恩典。那麼怎樣解釋約伯記40:8呢?耶和華對約伯說,「你豈可廢棄我所擬定的。豈可定我有罪,好顯自己為義嗎?」這是否可以用來論證,耶和華佐證了以利戶對約伯的論斷?不是的。這是在以利戶的試探之下,約伯可能有被搖動的危險之時,神對約伯的警戒。但不是說,約伯已經「顯自己為義」了。這個句子連續使用的都是將來時態,表明一種可能發生的狀態,而不是已經發生的狀態。以利戶的論斷是約伯已經自以為義了,不敬畏神了;神的意思是,如果不將真理告訴約伯,約伯有可能最終跌倒在以利戶狂傲的浪中。

4、耶和華為什麼沒有責備以利戶

諸位都引用了約伯記42章的相關經文說,耶和華沒有責備以利戶,只是責備了約伯的三個朋友。然而,我們引用經文,應該引用完全。約伯記42:7-8,「7耶和華對約伯說話以後,就對提幔人以利法說,我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作,因為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8現在你們要取七隻公牛,七隻公羊,到我僕人約伯那裡去,為自己獻上燔祭,我的僕人約伯就為你們祈禱。我因悅納他,就不按你們的愚妄辦你們。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我們都知道,聖經本來是沒有章節的,一些章節的劃分為斷章取義開闢了道路。事實上,這段經文的重點不在責備約伯的的三個朋友,而在救恩臨到約伯的三個朋友。而從「歷史事實」上看,這三個人都是有產者,可以用自己的財產獻祭。而以利戶只是一個年輕人,沒有這些產業。這或許也是耶和華沒有在這裡提到他的原因之一。當然,問題絕非僅僅如此。以利戶被省略,涉及救恩真理的一些基本方面。約伯的三個朋友最後還是蒙恩了,藉著約伯的代禱和他們的獻祭。這三個人是罪人的代表。一人得救,親友蒙福。自始自終,神沒有放棄約伯,甚至連他的朋友也沒有放棄。約伯沒有失去他的朋友,相反,在基督裡得了真朋友。這實在令人感恩。但是,上帝沒有責備以利戶,但也沒有讓約伯為他禱告。

我將這看為神的棄絕。以利戶完全自以為神,他是撒旦的化身。撒旦攻擊約伯,先是試探約伯的三個朋友,當這三個朋友敗下陣來,就只能親自出面。「他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希伯來書2:16);這用在以利戶身上是合乎邏輯的。

5、伯33:23-30是否預表基督。

我們來看看約伯記33:23-30,「23一千天使中,若有一個作傳話的與神同在,指示人所當行的事。24神就給他開恩,說,救贖他免得下坑。我已經得了贖價。25他的肉要比孩童的肉更嫩。他就返老還童。26他禱告神,神就喜悅他,使他歡呼朝見神的面。神又看他為義。27他在人前歌唱說,我犯了罪,顛倒是非,這竟與我無益。28神救贖我的靈魂免入深坑。我的生命也必見光。29神兩次,三次,向人行這一切的事。30為要從深坑救回人的靈魂,使他被光照耀與活人一樣」。我讀這段文字與您的領受正相反,我心中不斷回想創世記3:1,「耶和華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我們首先要明白,以利戶這段話的中心目的很簡單,就是要約伯承認「我犯了罪」;而且是「在人前歌唱說,我犯了罪,顛倒是非」。而這一觀點,比約伯的三個朋友逼迫約伯接受「犯罪被管教」的道理有過之無不及。但約伯記的啟示非常清楚:約伯受苦是無辜受難,約伯根本沒有犯罪,更沒有顛倒是非;而他的靈魂本來就不該在深坑裡。不僅如此,所謂「一千天使中,若有一個作傳話的與神同在,指示人所當行的事」,這話很詭詐。一方面,所有的天使本該都是服役的靈,就該傳神的話;而不傳神話語的天使,就是魔鬼及其僕從。另一方面,以利戶自比這天使中的一位,讓約伯相信他是上帝的使者。以利戶這一切的發言就是要約伯承認自己有罪,因此就必得救贖。而約伯一旦上當,就意味著約伯記第一章中,上帝說約伯是個義人是在說謊。這樣一來,撒旦在和上帝的「賭博」中就巧妙勝出了。不僅如此,約伯就是預表基督的,基督為罪人代贖,死在十字架上,但聖經反覆說明這救贖的意義,在於這人沒有罪。在某種意義上,約伯有罪,耶穌也就有罪了。撒旦這種的目的是摧毀救恩真理的基礎:完全無罪的人子為人的罪代死。

天使因為嫉妒基督及其愛情而墮落成了魔鬼。魔鬼「不相信愛情」;撒旦不能接受約伯無條件地愛神,和神愛約伯就愛到底。從這裡也觸及到了透明一代的問題:「那該如何理解基督徒的被迫害致死」。這個問題在真理上並不難回答,神學將之稱為「殉道」。殉道中上帝在哪裡?這個問題我們反覆講論過,不過我在這裡預告蒙特利爾華人基督教會7月系列布道會:約翰之死(馬可福音6:14-29)。這個系列將分三個主日講完。怎樣理解約翰的死,就怎樣理解「基督徒的被迫害致死」。所以請留意這個系列布道會。我在這裡想說明的是:如果以利戶的論斷是成立的,那麼,所有聖徒的殉道的本質都改變了,他們不再是為基督死,為義受苦,而是為罪而死。

事實上,撒旦對約伯的控告,還有一個目的,就是嘲笑人不可能愛上帝,即使上帝先愛了人也不行。在撒旦看來,一切殉道都可以通過動機分析宣告為偽。這實際上是消滅了三位一體上帝在選民身上的工作,是消滅了聖靈的工作。這是徹底解構羔羊的婚宴,因為新婦是不存在的。更進一步說,耶穌的血不夠用,基督的恩典是不夠用的。洗禮是無效的,罪人永遠是被咒詛的罪人。再讓我們用以利戶自己的話來認識一下他陰間般的殘忍:「願約伯被試驗到底,因他回答像惡人一樣。他在罪上又加悖逆。在我們中間拍手,用許多言語輕慢神」(約伯記34:36-37)。

以利戶是耶穌的情敵,我也常聽見以利戶的聲音(扭曲的臉、刺耳的腔調,高談闊論);它心中根本沒有神的愛。但屬基督的,都(該)認識它;更該認識主,祂愛了我們,就愛我們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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