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0/2022 星期五
❇ ❇ ❇ ❇ ❇ ❇ ❇ ❇
約伯記42:5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6因此我厭惡自己(或作:我的言語),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
❇ ❇ ❇ ❇ ❇ ❇ ❇ ❇
原來神要約伯學習的,不是憑信心接受苦難、忍耐苦難,而是尋求苦難的目的、得著「主給他的結局」(雅5:11)。約伯最大的需要,不是知道神創造萬有、管理苦難,因為他早已相信「在神有智慧和能力」(12:13)、確信自己的苦難是來自神(6:4);也不是學習親近神,知道神始終愛他、與他同在,因為他早已與神有「密友之情」(29:4)。
一路掙扎著走到最後,約伯所需要的,是明白神「找機會攻擊我,以我為仇敵」(33:10)——就是為了對付自己的肉體。他自述那個「從前風聞有祢」(v.5)的約伯,盼望著能「親眼要看祂」(19:27),現在「親眼看見祢」(v.5),對自己、對神都有了更深的認識。
他從前只盼望神的「密友之情」,現在更盼望神的「救贖」(19:25,33:24)。他從前只要求神的「公斷」(19:7),現在卻接受了神的「更新」(14:14英文ESV、NIV譯本)。他不但經歷了「祢萬事都能做;祢的旨意不能攔阻」(v.2),更進入了「厭惡自己」(v.6)的「寬闊不狹窄之地」(36:16)。
從前,約伯在「塵土和爐灰」(30:19)中悲嘆「完全正直」(1:1)的自己竟被神厭棄——「祢為何掩面、拿我當仇敵」(13:24);現在,約伯在「塵土和爐灰」(v.6)中卻是自己厭惡自己(賽6:5)了,自己把自己當作「仇敵」。
約伯雖然並不否認自己是罪人(1:5;13:23),但在受苦之前卻欣賞自己,受苦之後又可憐自己;受苦之前倚靠善行來維持與神的關係,受苦之後不肯承認自己的「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羅3:10)。
然而,河馬和鰐魚就像兩面鏡子,讓約伯看見自己肉體的本相,轉而「厭惡自己」,從此不再「用腳踢刺」(徒26:14),而是放下人的「義」背後隱藏的驕傲,放棄追求滿足「屬靈感覺」的「公斷」,單單仰望神用救贖的恩典來「更新」(14:14英文ESV、NIV譯本)自己的生命。
❇ ❇ ❇ ❇ ❇ ❇ ❇ ❇
親眼看見祢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