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當敬虔的人落在重重考驗中/之229

8/17/2022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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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36:17但你滿口有惡人批評的言語;判斷和刑罰抓住你。18不可容忿怒觸動你,使你不服責罰;也不可因贖價大就偏行。19你的呼求(或作:資財),或是你一切的勢力,果有靈驗,叫你不受患難嗎?20不要切慕黑夜,就是眾民在本處被除滅的時候。21你要謹慎,不可重看罪孽,因你選擇罪孽過於選擇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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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戶認為約伯沒有正確對待神的試煉;所以神為惡人所準備的懲罰落到了他身上。以利戶提醒約伯,「不可容忿怒觸動你,使你不服責罰」(v.18),自以為義,以致滿腦子都想用辯白、爭訟來解決問題,這些掙扎其實於事無補(v.19),只會錯過神的管教,越來越看不到自己的問題、看不見神必引你出離患難,進入寬闊不狹窄之地的美意。

18節以利戶似乎在說:「約伯,你在生氣。當心不要因自己的憤怒招惹神的懲罰。否則你就沒有辦法得救了。」「不可因贖價大就偏行」,意思可能是不要因苦難重就拒絕接受。19節以利戶直接說:不要倚重貲財(「呼求」字的小字)或力量(指自己的力量,中譯「勢力」)使患難離去(如求神拜佛,佈施積德)。那是沒有用的。

20節,但也「不要切慕黑夜,就是眾民在本處被除滅的時候」,意思可能是不要求死,以致見不到「擺在你席上的必滿有肥甘」(v.16)。約伯因過於痛苦曾多次歎息到不如死去(6:9;7:15;14:13)。以利戶牢記這些話,因而指出生命是屬於神的,自殺是不應當有的行為。事實是,如上述經文,約伯一再希望的馬上死去,進入墳墓。以利戶認為這種願望是錯誤的。

21節,以利戶指責約伯以抱怨來出氣,而不是甘心接受試煉。「選擇罪孽過於選擇苦難」,意思可能是只求趕快逃脫苦難,而不顧逃脫的方法是否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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