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當敬虔的人落在重重考驗中/之211

7/30/2022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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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33:27他在人前歌唱說:我犯了罪,顛倒是非,這竟與我無益。28上帝救贖我的靈魂免入深坑;我的生命也必見光。29上帝兩次、三次向人行這一切的事,30為要從深坑救回人的靈魂,使他被光照耀,與活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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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節和合本的翻譯意思不是很清楚,特別這句「這竟與我無益」(但神沒有照我的罪懲罰我)。它的意思是:他要公開承認:我有罪了,我顛倒是非;但神沒有照我的罪懲罰我。這樣神才使他不至於墜入死亡的深坑;使他至今仍然得見光明。

29節的「兩次、三次」,是指多次,接二連三。神的恩典是夠用的,總是給願意回轉的人機會,因為祂體恤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憂患。以利戶宣稱神經常降下苦難,目的是為了能實施光榮的拯救。他認為約伯的痛苦是一種造就,能給約伯帶來好處。很多時候,我們陷入患難中,以為神離棄了我們,感到難受,卻不知,神正為我們舖陳新的出路呢!

30節,以利戶又一次強調了18,22,28節的內容,比起其他任何朋友都更加明確地暗示了約伯即將得恢復的異象。「深坑」與「光」可用來比喻耶穌基督的受死、埋葬、復活、升天。

耶穌不會被死亡所禁錮,反而摧毀了掌死亡之權的魔鬼,並應許聖徒將賜下同等的生命(約10:10;徒2:24;來2:14)。凡居住在耶穌基督裡面的人,即便是行過死蔭幽谷也不怕遭害,懷著雖七次跌倒卻仍必興起的信心向著勝利前進(詩23:4;箴24:16;西2:15)。

箴言24:16因為,義人雖七次跌倒,仍必興起;惡人卻被禍患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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