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當敬虔的人落在重重考驗中/之188

7/7/2022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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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31:5我若與虛謊同行,腳若追隨詭詐;6我若被公道的天平稱度,使上帝可以知道我的純正;7我的腳步若偏離正路,我的心若隨著我的眼目,若有玷污粘在我手上;8就願我所種的有別人吃,我田所產的被拔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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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段是約伯否認曾犯虛謊詭詐的罪,像發誓一樣的說出的實情。如果他所言不實,就讓別人收割他的出產吧;就讓別人享受他的產物。約伯的誠實是讓心決定眼目,而不是讓眼目決定心。7節說「我的心若隨著我的眼目」,意思是如果眼見的利益足夠大,心就無法再堅持誠實。

第6節,約伯希望神衡量他的動機。他沒有什麼可以隱瞞的。願神把我放在公道的天平上;他會知道我無辜。

第7節「若有玷污粘在我手上」,意思是若說有行為是從心裡發出的,手就是流露出內心動機的手段。心靈與手密切相關,耶穌所說砍掉犯罪之臂的話語(太5:29),包含著惡人的罪行是藉著手付諸實行的。因此,本節證明約伯的行動是清潔的。

這裡「隨著我的眼目」,比喻感覺(眼睛)和意念(內心)之間的矛盾。約伯堅持認為自己沒有受情感的控制。而「粘在我手上」,是描述雙手乾淨的話。約伯不需要別人理解他所說手上從未沾染污穢的話,但是他確實否認曾有任何污穢「粘」在他手上。因此,約伯說,他如果沒有第7節所列的正直,就願意承擔他所說的咒詛。如果他不誠實待人,就會被剝奪勞動的果實(利26:16;申28:33,51;伯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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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的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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