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2022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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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24:13又有人背棄光明,不認識光明的道,不住在光明的路上。14殺人的黎明起來,殺害困苦窮乏人,夜間又作盜賊。15姦夫等候黃昏,說:必無眼能見我,就把臉蒙蔽。16盜賊黑夜挖窟窿;白日躲藏,並不認識光明。17他們看早晨如幽暗,因為他們曉得幽暗的驚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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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兩次提到「不認識光明」(vv.13,16),這些是拒絕亮光的人;他們既不認識光,也不跟從光的引導。這些人是惡人。正如使徒保羅在羅馬書說的:
羅馬書1:21因為,他們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22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又有人背棄光明,是指拒絕理性、良心、律法等神的光而專行惡事之徒 。他們與真理全然沒有關係,且沒有領悟到世上有真光(約1:9-11)。因此,他們不僅厭惡神,而且存心喜悅不義之事,並以肚腹為自己的神。
而神的默默無語,反讓13-17節所說的惡人可以橫行。約伯挑選了謀殺人的、姦夫與盜賊,因為他們所犯的罪是在黑暗掩護之下進行的,結果,他們就喜愛黑暗、恨惡光明,這點在這首詩中出現數次。
更糟的情況是,他們認為那使人無法察覺他們的黑暗,也把他們隱藏起來,使神看不見他們,他們就像以利法(22:17)所描寫不敬虔之人一樣,認為可以為所欲為,「必無眼能見我」(v.15),包括神在內。事實看似如此。這與以利法的信念相反,他認為顯露他們的惡行會在公眾面前帶給義人滿足(22:19)。
第17節,他們在深夜幽暗之時開始一天的工作。夜幕的降臨對他們來說,就像黎明的來到。本段從第13節開始到這裡結束,強調違背第五、第七和第八條誡命的人愛黑暗不愛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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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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