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022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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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24:1全能者既定期罰惡,為何不使認識他的人看見那日子呢?2有人挪移地界,搶奪群畜而牧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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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節的「那日子」,意思是惡人遭報的日子。這是回應以利法所說的「黑暗的日子」(15:23)、瑣法所說的「神發怒的日子」(20:28)。那麼,「全能者既定期罰惡,為何不使認識祂的人看見那日子呢」,意思是既然神「心志已定」(23:13),定意要刑罰罪惡,為什麼不讓敬畏祂的人知道日子呢?
約伯的感受是正確的,神確實「不使認識祂的人看見那日子」。人若因清楚地「看見那日子」而敬畏神,豈不正是撒但所指控的「約伯敬畏神豈是無故」(1:9)嗎?
第2節的 「挪移地界」,是去偷取別人的產業。意指濫用權力和力量而奪取他人之地。強者壓榨、掠奪弱者是神最恨惡的罪行,是惹動神的咒詛與審判的直接原因(申27:17) 。
申命記19:14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承受為業之地,不可挪移你鄰舍的地界,那是先人所定的。
申命記27:17挪移鄰舍地界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而約伯提到的,不但是挪移鄰舍地界,還把別人的牲口偷來,與自己的一同牧養。約伯看見窮苦人遭遇壓迫,暴力猖獗,他就心懷不平,質問神為何不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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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果然成就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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