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2022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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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19:25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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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段是約伯記的亮點,因為就在令人崩潰的破碎之中,約伯突然發現,自己再次被信心抓住了:就像從烏雲之中投射出一道突如其來的亮光,約伯心裡忽然明亮起來,出人意料地宣告「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v.25),並且三次強調「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vv.26-27)。
感謝主,在這之前,約伯只是盼望聽見神的「呼叫」(13:22;14:15),「願人得與神辯白」(16:21);但現在,他卻熱切地堅信「我自己要見祂,親眼要看祂,並不像外人」(v.27)。這樣的發現與信心叫我們感動,真的人的盡頭是神的開始。
「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救贖主」又被譯為「至近的親屬」(利25:25;得2:20)、「報血仇的」(民35:19),指有義務贖回弟兄的親屬,在這裡指神自己(v.26)。這不是一個冷漠超然的頭銜,而是一個充滿親情和生命的稱呼,代表「至近」的親密關係。
比勒達曾影射約伯是「不認識神之人」(18:21),約伯也確實不夠認識神,但信心卻帶給他越來越多的「知道」:最初,他「知道」神「必不以我為無辜」(9:28),也「知道自己有義」(13:18),接著又「知道是神傾覆我」(v.6),現在卻確切地「知道」那永活的神實際上就是他至近的「救贖主」。
25節「末了必站立在地上」,原文是「最後必站立在塵土之中」(英文ESV譯本),可能指將來神必站在約伯墳墓的塵土上施行審判。「站立」又被譯為「起來」(詩3:7;76:8),可能指在法庭中站起來施行審判。約伯此時所盼望的是神的「公斷」,還不是復活,更不是永生(16:22);他所盼望的是洗刷自己的罪名,而不是洗刷自己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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