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8/2022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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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17:1我的心靈消耗,我的日子滅盡;墳墓為我預備好了。2真有戲笑我的在我這裏,我眼常見他們惹動我。3願主拿憑據給我,自己為我作保。在你以外誰肯與我擊掌呢?4因你使他們心不明理,所以你必不高舉他們。5控告他的朋友、以朋友為可搶奪的,連他兒女的眼睛也要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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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節是順著16:8-22的思路發展,表達約伯的思緒還是輾轉難以平息。我們看到約伯一方面堅持自己無辜,求神作保證人;另一方面求神懲罰他的朋友,因他們對他不忠誠。他現在身心靈俱疲,因為他強烈地感到:心靈消耗,日子滅盡,墳墓為他預備好了。不是他厭世,而是因為承受著太多不明所以和擔不起的罵名與攻擊。
第2節「真有戲笑我的在我這裏,我眼常見他們惹動我。」指約伯的朋友們不斷的以言語戲笑他,惹動他,堅持認為,如果他悔改自己的罪,神就會饒他的命。問題是,約伯不知道要認什麼罪,不清楚,他在哪方面犯罪得罪神。如果他有罪,他會認;如果他沒有罪,他也不能胡亂認罪。
所以第3節約伯說:「願主拿憑據給我,自己為我作保」,意思可能是「願祢設立自己為我作保證人」。既然地上無人相信約伯無辜,約伯只能求神為他擔保、作證。「擊掌」,意思是「立約、擔保」。
現在約伯也能漸漸認識到,他的三個朋友是神手中的工具,「祢使他們心不明理」(v.4),表明這三位「心不明理」的朋友,實際上是神用來對付他的工具,所以無論如何辯白都沒有用,他們一定要把約伯對付到底。
第4節下半句說:「所以祢必不高舉他們」,也可譯為「所以祢必不容他們得勝」(ESV)。因為三位朋友是神用來造作約伯,不是敗壞約伯的工具,所以無論如何辯論,都不能迫使約伯違心認罪。神只是用他們來激發約伯思想,但卻不容他們得勝。第5節說出他那三個作假見證的朋友,必會遭報,他們的兒女也受連累。
約伯不但看到神在自己身上的主權,也看到神在朋友身上的主權。他沒有認為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卻是撒但;也沒有認為自己的苦難是來自神,而「心不明理」的,不是他,是他的三個朋友。約伯對神主權的準確認識,使他在痛苦掙扎的過程中始終沒有偏離正確的方向,所以神最後宣告:「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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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救贖者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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