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當敬虔的人落在重重考驗中/之98

4/8/2022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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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15: 14人是什麼,竟算為潔淨呢?婦人所生的是什麼,竟算為義呢?15上帝不信靠他的眾聖者;在他眼前,天也不潔淨,16何況那污穢可憎、喝罪孽如水的世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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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什麼,竟算為潔淨呢?婦人…竟算為義呢? 」(v.14),是以利法重覆他之前的觀點(4:17)。約伯說「人算什麼」(7:17),是承認自己的渺小。但以利法說「人是什麼」,卻是指責別人,認為別人都是「污穢可憎、喝罪孽如水的」(v.16),而他自己卻是聖潔尊貴的超人,只有他是對的、別人都是錯的。

「喝罪孽如水的世人」,是比喻世人犯罪好像喝水那樣自然。第15-16節是以利法的老調重彈(4:17-18),並無新意。以利法被激怒到一個地步,道理不再四平八穩,而是充滿血氣,竟然自詡是替神說話(v.11)。真是忘了我是誰!

當人活在血氣裡,「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太12:34)。那些讓我們不順眼的人、不舒服的話、不愉快的事,都會惹動我們裡面的血氣,顯明我們肉體的本相。我們若和以利法一樣用肉體去糾正肉體,必然是只看別人眼中的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太7:3);肉體碰撞肉體,濺出的是一地的血氣。約伯這回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了,無論怎樣辯白,以利法都認定「你的罪孽指教你的口」(v.5),而且開始講論惡人的結局(vv.17-35)。

值得反思的是,我們是不是也曾遇到過這樣狂妄自大的以利法?或我們是不是也曾做過這樣讓人討厭的以利法?只有被十字架對付和破碎過的人,心裡才能有主的「柔和謙卑」(太11:29),越來越少用表面「溫和的話」(v.11)去傷害人;越來越多用裡面「溫柔的心」(加6:1)去挽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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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見的時候

被傷害的時候,主的愛使我饒恕;在孤單的曠野,主的名使我得勝。我說主啊謝謝祢,代替我心裡軟弱;我說主啊謝謝祢,主謝謝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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