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當敬虔的人落在重重考驗中/之87

3/28/2022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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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14:1人為婦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難;2出來如花,又被割下,飛去如影,不能存留。3這樣的人你豈睜眼看他嗎?又叫我來受審嗎?4誰能使潔淨之物出於污穢之中呢?無論誰也不能!5人的日子既然限定,他的月數在你那裏,你也派定他的界限,使他不能越過,6便求你轉眼不看他,使他得歇息,直等他像雇工人完畢他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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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章約伯感嘆人生太匆匆,世上無完人。既然如此,神何不讓世人樂享他們的短暫生命,為何要求人沒有過犯呢?樹斷了可以再長,人死了一去永不返(vv.7-10)。他深願神把他藏在陰間,讓他隱藏起來,直到神的怒氣消失,定下了懷念他的日期。(v.13)因為連大山都能崩塌了,人豈能逃避神的毀滅?

1-4節反映了七章的談論,將人生描述為脆弱無比的無常存在,把神描繪為嚴肅的審判官。約伯認為神對虛妄人生的要求過於殘酷,試圖要說服神。然而約伯只看到神嚴厲的一面。事實上,神不僅是嚴格施行公義的審判官,祂也是好牧人(約10:11),是永在的父(賽9:6),偉大的醫治者(瑪4:2)。人生雖如野地的花,卻並非遭到永遠的滅亡,或被遺忘的虛妄存在。

人生短暫又痛苦的光景,正如托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所指出的自然狀態:「最糟糕的是持續處於暴力死亡的恐懼和危險中,人生是孤獨、貧窮、污穢、殘酷和短暫的。」烏俄的戰事,不明朗的疫情,世事瞬息萬變,洪水、地震、火災處處可聞,這不正是托馬斯·霍布斯所說的情況嗎?

既然生命的重擔如此難以忍受,死亡反而成了最值得羨慕的歸宿(v.6)。約伯提問:這樣又短又苦的生命,還值得無限的神來鑒察、審判嗎(v.3)?

其實,1-6節是約伯在神面前的禱告,他的困惑多於苦惱。他承認神對於生命的主權(v.5),但又對現實完全絕望;他知道神精心創造了人,但又不明白神造人的旨意,所以無法理解神為什麼允許人生的短暫、痛苦和污穢。因此,約伯一面問神「為何掩面、拿我當仇敵呢?」(13:24),一面又再次求神「轉眼不看他,使他得歇息」(v.6)。

人生的意義難道就是勞苦一生,最後到神面前「受審」(v.3)而已嗎?這個問題,也是古往今來所有的宗教、哲學所思考的問題;如果創造者自己不向受造之物啓示,人的所有揣測都是徒勞的。且讓我們拭目以待神的回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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