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當敬虔的人落在重重考驗中/之85

3/26/2022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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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13:20惟有兩件不要向我施行,我就不躲開你的面:21就是把你的手縮回,遠離我身;又不使你的驚惶威嚇我。22這樣,你呼叫,我就回答;或是讓我說話,你回答我。23我的罪孽和罪過有多少呢?求你叫我知道我的過犯與罪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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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節的「躲開祢的面」,原文與該隱說的「不見祢的面」(創4:14)是同樣的用詞。因此,「我就不躲開祢的面」,不是與神討價還價,而是說:我就不會從祢的面前被驅逐。或是,我就不從你面前躲藏起來。

約伯不是要向神隱藏,而是無法忍受神向他隱藏,因為24節他說「祢為何掩面,拿我當仇敵呢?」。因此,以利法勸告約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5:17),只是公式化的說教;而比勒達(8:5)與瑣法(11:13)勸說約伯尋求神,完全是多餘。

第22節「祢呼叫,我就回答;或是讓我說話,祢回答我」,表明神若不主動,人根本沒有資格與神對話。表面上,是人主動決志、禱告、事奉,實際上是神先呼召:「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2:13)。

約伯從來都沒有否認自己會犯罪,所以很直爽地承認「幼年的罪孽」(v.26)。但他一定要知道這次是什麼特別的罪,使得神向他「掩面」(v.24)不顧、把他「當仇敵」(v.24)。他在23節一口氣列舉了四種可能的罪孽、罪過、過犯、罪愆,將自己赤露敞開,求神讓他清清楚楚地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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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起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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