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當敬虔的人落在重重考驗中/之69

3/10/2022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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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10:14我若犯罪,你就察看我,並不赦免我的罪孽。15我若行惡,便有了禍;我若為義,也不敢抬頭,正是滿心羞愧,眼見我的苦情。16我若昂首自得,你就追捕我如獅子,又在我身上顯出奇能。17你重立見證攻擊我,向我加增惱怒,如軍兵更換著攻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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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節指出神嚴峻苛刻,約伯雖無罪也不能逃脫,重重受罰。約伯好像再次沉浸在先前的痛苦之中,14-17節也是每一句都充滿了「我」,用一連串的「若」(14、15、16)來表達這個「我」被神對付時的困惑。約伯以「我若怎樣….祢就怎樣」的說話公式表達心裡的創傷、困惑與無助。

約伯因著信靠神的信實而產生的盼望,現在似乎全都消失了。他回復到先前的憂懼中,這可以從他又經常使用那不確定的「若」看出來,在本篇講論中充滿了這個字。他表白的意思似乎是說,對神來說,他是好是壞並沒有什麼不同,無關緊要了。如果約伯錯了,他必蒙羞;但是,如果他是對的,他也不敢驕傲。

第15節「我若為義,也不敢抬頭」,意思可能是約伯即使自認為無罪,但神若不承認,他也不能被算為無罪。「正是滿心羞愧,眼見我的苦情」,意思是約伯的苦難實際上是向人宣告:自己正被神大大的懲罰,吃盡了苦頭。

第16節語意好像是說,我一得意,你就追捕我,像追捕獅子;你甚至用奇蹟來傷害我。這裡「就追捕我如獅子」,約伯認為神突然使災禍臨到他。有時聖經也以獅子來比喻神(賽31:4,38:13;耶25:38;哀3:10;何5:14)。 「又在我身上顯出奇能」是指神降下了希奇而驚人的苦難。

而17節的「重立見證」,原文是「更新證人、更新證據」,意思是「找到新的罪名」。意即神總是有擊打我的證據;祢對我的惱怒有增無減;祢繼續不斷地攻擊我。也有人把「見證」解釋為加在約伯身上的痛苦,見證他有罪。所以「如軍兵更換著攻擊我」是說他受的苦如軍隊波浪式的進攻,一批又一批,向約伯進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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