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當敬虔的人落在重重考驗中/之58

2/27/2022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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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9:1約伯回答說:

2我真知道是這樣;但人在上帝面前怎能成為義呢?3若願意與他爭辯,千中之一也不能回答。4他心裏有智慧,且大有能力。誰向上帝剛硬而得亨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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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勒達講完,現在是約伯的回答:第二節約伯說,是的,「我真知道是這樣」,這是他接下來的看法。這些話更多的不是針對比勒達(8章),而是繼續回應以利法(4-5章)。約伯對以利法的回應其實並沒有結束,只是比勒達嫌他說得太多,打斷了他(8:2),所以現在約伯要繼續說。

9-10兩章是約伯的答覆,他承認神賞善罰惡,不會離棄義人的原則;但用微帶譏諷的口吻指出,人不能做到神眼中的完全,不受祂的責備(v.2),何況神權力無邊,威嚴無比,誰敢與他對簿公庭,為自己辯屈。他雖有理由也難以理直,不如早早死去。

約伯說的真好,人在上帝面前怎能成為義呢?「成為義」原文是法律用語,又被譯為「有理」(申25:1;王上8:32;代下6:23),意思是「被判為無罪」(40:8;創38:26;出23:7;撒下15:4;賽43:26)。人在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並不是談論人能否成為義人,而是指人無法與神爭辯(v.3),只要神指控了人,人就一定是有罪的。

約伯承認比勒達所言不假,神確是公義的,但人不能在神面前取得義的地位。這問題困擾許多人,而且是一個重要的人生問題。答案是:我們只能倚靠神的兒子擔當我們的罪,代替我們受死,才可以在神面前被算為義(羅3:21-28)。

第4節「誰向神剛硬而得亨通呢?」,原文是「誰剛硬敵擋祂而成功呢」(英文ESV譯本)。約伯同意以利法所說的:「必死的人豈能比神公義嗎?人豈能比造他的主潔淨嗎」(4:17)。神的公義和聖潔都遠遠超越了人,所以人與神爭訟是毫無智慧的(vv.2-3)。

約伯雖然完全正直,相信自己沒有犯罪,但他也有自知之明,並沒有「口中的言語如狂風」(8:2)。但約伯堅持自己無罪,並不是否認人的罪性(13:23;14:17),而是不肯迎合某種神學理論,虛偽地編造自己確實不知道的罪名。

約伯在這裏說到神的智慧與能力時是以尊敬的口吻,證明他的思想是多麼完全地迷戀於神的能力與公平,即使他的思想無法捕捉這些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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