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書2:13-17【卯思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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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理是一種關係的合宜,一種進退的合宜,
一種責任的合宜,一種謙卑的合宜,一種禮貌的合宜,
一種態度的合宜,一種事奉的合宜,一種信仰的合宜,
一種榮神益人的合宜。
什麼是基督徒的信仰倫理?馬丁路德曾經說過一個故事。有兩隻羊在一條窄橋的中央相遇了,兩邊都是很深的山谷,牠們不能後退,那樣太危險了,牠們也不能轉身,因為空間有限。這兩隻羊如果像人一樣,可能會衝突起來,然後雙雙掉入深谷摔死。馬丁路德告訴我們這兩隻羊怎樣解決問題的,其中的一隻羊蹲下來,臥在橋上,讓另一隻羊踏過牠的身上過去,結果兩隻羊都平安過橋了。
這個故事很簡單,但是基督徒的信仰倫理就在其中。一隻羊願意謙卑的臥下來,讓另一隻踏在牠身上,因為有一隻願意被踏過,不但救了自己,也救了別人。如果牠們在那裡爭論誰應當臥下,那麼兩隻都有危險。這個故事提醒我們一件很重要的事,就是基督徒的倫理問題,倫理是一種關係的合宜,倫理是一種進退的合宜,一種責任的合宜,一種謙卑的合宜,一種禮貌的合宜,一種態度的合宜,一種事奉的合宜,一種信仰的合宜,一種榮神益人的合宜。
這段聖經中,彼得提醒我們什麼是「基督徒的信仰倫理」?我們將從三方面來思考這個問題。
●第一、基督徒的社會責任,vs. 13-14
「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
在前一段聖經,彼得指出,我們是地上寄居的,是暫時的,我們的公民身份是在天上(彼前2:11-12)。在這裡,彼得說「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這裡「順服」的英文不是obey,是Submit,就是服從、屈服、忍受的意思。Submit這個字有說服自己為了某一種緣故去做什麼事情的意思,帶有消極的意味。彼得很慎重來檢驗基督徒在短暫的人生中,什麼是他與他的社會、國家「應該有」與「應該盡」的責任?按聖經的教導,基督徒雖然不屬於這個世界,但他是住在世界「在度日」的人,所以彼得開始論到基督徒在他所居住的國家作為公民的義務與責任。
在新約的思想中,一再提到基督徒與掌權者的關係。這個思想在不同的政治環境,不同的時空,不同的生活經驗中,所衝擊到的情況與程度的深淺都不一樣。以台灣為例,台灣四百年在異邦異族的統治之下,在語言、文化、社會制度,以及國家的認同上,遇到極大的困惑。從六十年代到八十年代,生活在台灣的基督徒對聖經的解釋與現在可能有很大的差別,特別是那些講到與「掌權者」的關係的經文。這是台灣的政治經驗與演變所帶來的衝擊。讓我們從聖經的教訓來看這個問題。
耶穌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太22:21),有人說這是政治歸政治,宗教歸宗教的講法,政治與宗教要分開,但這是耶穌的真正意思嗎?宗教與政治能這麼簡單的將之「二分法」嗎?當耶穌面對政治與宗教的衝突時,在祂被試探的時候,祂為我們立下一個原則,做為我們面對這個問題的遵行依據。就是基督徒在地上有「雙重身份」,一個是生活於地上的事實,當將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一個是連結於天的信仰,當將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
保羅在宗教與政治的主張,是「凡掌權的」都是上帝所命定的,他們的責任是來自上帝,然而,一個行善的人應該不用懼怕掌權的(羅13:1-7)。在使徒的書信中,基督徒被教導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禱告(提前2:2)。新約教導基督徒必須在他們生活的國家裡作一個良善、有用、忠實的公民。
有人會問:「如果掌權者不是好的掌權者,難道也要傻傻的順服嗎?」一方面聖經教導我們「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但是,一方面我們的實際生活經驗是有些掌權者實在不是好的掌權者,我們該怎麼辦?我們當如何理解新約聖經所說的。
有一個叫作C. E. B Cranfield的人說,今天的政府與新約時代的政府之間有基本上的差別。在新約時代,政府是獨裁的。統治者是絕對的獨裁者。作為公民的唯一責任是絕對服從政府,繳納政府所定的稅捐(羅13:6-7)。所以用Submit,服從、屈服、忍受。但是在民主政體的社會就不一樣,民主社會是一個民有,民享,民治的政府,在民主政體中,基督徒的責任比對獨裁者的服從要更深一層,基督徒與政府的關係是一種「合作的關係」。一方面是服從,被管理,一方面在服從與被管理中,要求得到應得的保護、尊重與權利。
在民主政治中,基督徒當如何盡對國家社會的責任?彼得所說,「為主的緣故」基督徒必須參與在政府的決策裡面;他必須參與在他所居住的城市的地方自治中;他必須參與在有關專業的工會行政或是有關的生意、服務、技藝與職業的協會。但是,今天很多人以為,基督徒不要參與政治,因為覺得「政治很黑」,參與政治是「雞婆賺無閒」而已。但是,如果基督徒沒有用信仰參與在一切影響國家、政府與社會福利的行政重大決策,在政府的機構與組織中作見證,作鹽作光,我們就沒有盡到基督徒的社會責任,也沒有資格批評政府。
有一個留學生在英國的Durham University Library看到一本「社會學」(Sociology) 的書,2001出版的書,翻到一張世界地圖。此書,把世界分成三種,即所謂的第一世界國家、第二世界、和第三世界國家,而台灣竟被歸類在第三世界國家。
這位留學生看了很生氣,就把作者、書名、出版社抄下來,寫一封信寄到劍橋出版中心。信中說明:「台灣人民不但有權選舉總統、立法委員,而且目前就至少有民進黨、國民黨、親民黨、新黨、臺聯五個政黨,並將台灣自一九九九年到二○○二年的國民所得、失業率、痛苦指數附在信上。台灣的痛苦指數(也就是失業率加上通貨膨脹)和英國、德國、法國、美國比較起來,是最低的,台灣政府有效控制通膨而且為了能仰賴出口貿易的優勢,使得台幣在國際市場上相對弱勢,但是在民間購買力上卻是比世界諸國強得許多,我不知道為何台灣是屬第三世界國家?」
五天後,他收到了一封倫敦政經學院 (LSE) 院長寫的一封信,他說他去了一趟台灣。感謝他在信中提到的幾個觀點,他會在下一版書中作更改,並親筆簽名。倫敦政經學院院長安東尼紀登斯(Anthony Giddens)。
經過這件事之後,這位留學生說,他有了新的感想和反省:「我以前有沒有為台灣做過什麼?有沒有為台灣說過一句話?也許以前或是現在住在台灣的人,或是住在國外的台灣人,一直批評台灣哪裡不好,政府哪裡無能,社會哪裡變態,有些人或許對美國或是歐洲印象比較好,或許覺得國外比較先進,外國的月亮比較圓、比較大,人民生活水準高,所以有很多大眾傳媒一直批評台灣,譏笑台灣,攻擊台灣,我有沒有為台灣講過一句公道話。」
這篇文章問一個問題:妳/你有沒有想過,妳/你為台灣做過什麼好事和努力?妳/你為台灣盡過什麼社會責任?
●第二、基督徒的生活見證,vs. 15-16
「因為上帝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藉著自由遮蓋惡毒,總要作上帝的僕人。」
繼續上面所說的,我們發現,基督徒有一種比盡社會責任還要高的職責,就是基督徒的生活要有見證。一方面他必須將「該撒的物歸給該撒」,另一方面他必須將「上帝的物歸給上帝」。有一段很出名的經文,那就是當使徒彼得為傳福音的緣故,為主的緣故被捉的時候,他站在當時的地方政府面前說:「聽從你們,不聽從上帝,這在上帝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徒4:19)又說:「順從上帝,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5:29)使徒彼得不是對當時的政權挑戰,他是向自己的信仰挑戰,在面對危機的時候,他應該選擇什麼?選擇上帝?選擇人?感謝上帝,彼得留給我們一個好的榜樣,在某些特殊的時刻,他選了「上帝」,不是選「該撒」。
兄弟姐妹,基督徒有很多時候為了要盡更高的責任與職責,他必須拒絕來自「權力」的引誘與威脅,堅持服從上帝,因為只有這樣做,才能夠維護真理,為真理作見證,甚至盡他的能力帶領政府走上基督徒的道路。這是基督徒的生活見證。這就是彼得在這裡所強調的,「因為上帝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藉著自由遮蓋惡毒,總要作上帝的僕人。」
在基督徒的生活見證中,有一件事很重要,就是基督徒的「自由尺度」應當以什麼為根據?以什麼為原則?這是基督徒的倫理中必須討論的問題,因為「自由」的反面不是「不自由」而已,自由的另外一面是「放縱」。我們當如何理解基督徒的自由?基督徒的自由是指:在盡基督徒責任的情況下才叫自由;基督徒的責任是在有基督的愛的情況下才有責任,而基督徒的愛是反映了神的愛;基督徒的自由是反映上帝的公義,信實與聖潔。從這個角度來理解,基督徒的自由是在上帝的自由,在上帝的公義,信實與聖潔中行使祂所恩賜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因為上帝是「自然而然」的上帝,上帝是自由的上帝。奧古斯汀(Augustine’s)說,基督徒的自由是:「愛上帝,並且做你愛做的事。」這句話的意思是基督徒的自由是在以「愛上帝」為前題之下的「自由」。
基督徒的自由不是指照我們喜愛的任意去做,也不是指按著我們私慾,凡事都可行,基督徒的自由是指按照我們「應當做的去做」,而不是按照我們「所喜愛的去做」。因此,基督徒的自由是一種服事的自由,彼得說,基督徒的自由總要在「作上帝的僕人」裡面尋求自由。只有在基督裡,一個人的才能從自我、罪惡和情感中釋放出來,成為他應當有的美好樣式。也只有在基督裡,人才能從自私、自我追尋中釋放出來,成為他應當成為好僕人的樣式。當一人在他的身上背負「主的軛」,當他的心中接受耶穌為王和生命的王,才有真正的自由。這是基督徒最具影響力的生活見證。
●第三、基督徒的信仰倫理,v. 17
「務要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上帝,尊敬君王。」
在這一節聖經中,彼得用四個很生動的動詞做為命令,提醒我們,什麼是「基督徒的信仰倫理」?在中文,有三個動詞,在英文裡,卻有四個動詞做區別。
什麼是基督徒對人,對教會中的弟兄姐妹,對上帝應有的態度?他說,對人,不管是對一般大眾或是君王,必須「尊敬」。「尊敬」只有在雙向、互通的情況下才會看見每一個人都是按著上帝的形象造的,在上帝面前,人人生而平等,人人都有尊嚴。尊敬不是單向的,尊敬是雙向的。一方面眾人尊敬君王,一方面君王也需要愛眾人,尊敬眾人。在英文聖經,「尊敬眾人」是用適當的尊重,proper respect,但是在「尊敬君王」是用敬意,honor the king。
在教會生活中,彼得用「親愛」教會中的弟兄姐妹,為彼此款待的原則。「親愛」就是親上加親,愛上加愛的意思,這是信徒在教會中彼此對待的倫理,人與人越在一起,就會越磨擦,這磨擦可能使人變得越疏遠,也可能越親,越親就越知道彼此的需要。基督徒要如何彼此親愛?愛,Love,有四種解釋:
L代表listen,聽。愛,是要無條件,無偏見的,好好傾聽對方的心聲,這是教會生活中的第一個藝術。Listen,不是聽見一個聲音而已,是指聽到你的心裡面去,聽入你的心底,這是接受的聽。
O代表overlook,寬恕。overlook,是從高高的位置往下看,也就是在愛裡面能夠超越情境(Proactive Behavior)來看事情。愛就是仁慈的對待,寬恕對方的缺點與錯誤,並找出對方的優點與長處。在教會中,每一人的性格與恩賜都不一樣,只有互相赦免,大家才會和諧,互相珍惜。
V代表voice,聲音。Listen,是接收到所聽的。voice,是講出口的聲音。愛,就是要經常向弟兄姐妹表達欣賞與感激的聲音,表達真誠的鼓勵,讓別人能聽得到你對他的讚美。人與人的關係很微妙,越互相鼓勵,人際關係越好;越互相「凸臭」,會使關係緊張。但願我們都能善用我們的聲音。
E代表effort,努力。愛,需要不斷的努力;愛,需要付出更多的時間,去灌溉屬於主的葡萄園。
彼得勉勵我們,除了人與人的關係之外,我們也需要與上帝建立新的關係,對上帝我們存「敬畏」的心,英文是fear God,意思是怕上帝,但是在這裡,不是叫我們「怕」上帝,上帝不是讓我們去怕的上帝,上帝是要我們尊崇、敬愛的上帝。為什麼我們需要尊敬上帝,因為我們若不會尊敬上帝,我們也不會尊敬人。我們若不會敬愛上帝,我們也不會敬愛人。這是基督徒的信仰倫理。
●結語
但願我們成為一個蒙神喜悅的人,對社會有責任,對教會有愛,對弟兄姐妹有情,對上帝有敬畏的基督徒。成為一個合乎真理,行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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