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2:20【卯思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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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讀保羅的書信都會讓我們得到很大的激勵與感動,也讓我們看見自己是多麼軟弱,自己的德性是多麼不足,自己的信心是多麼脆弱,自己的靈命是多麼膚淺,以及對主的愛是多麼有限。
加拉太書2:20是保羅個人的信仰告白:「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這節聖經給我們很多的思考空間:(一)「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對我們這些告白基督是主的人有什麼特別的意思?(二)如果「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那麼,我們是不是已經活出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的那種信仰?我們的角色是什麼?(三)如果我們「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那麼,哪一種生活內容才能印證我們的活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四)如果我們已經瞭解「祂是愛我,為我捨己」,那麼,我們該如何在有生之年回應這一份「為我捨己」的愛?
說到釘十字架,我們想到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情景,台語聖詩第115首的第三節說:「來看救主頭殼腳手,流出寶血慈愛憂愁,這樣愛疼自古未有,荊棘變成榮耀冕旒。」耶穌被釘十字架時,祂的頭,祂的眼睛受傷了,因為被帶上荊棘冠冕。主的雙腳受傷,主的雙手受傷,主的肋骨也受了傷,甚至主的心也受傷了。釘十字架只有一種結果,就是「死」。這種死,是慘死;是慢慢的死去,是不得好死的死,沒有比這種死更痛苦。然後,只有經過這樣的「死」之後,才能找到什麼是道路、真理、生命,只有經過這樣的「死」之後,才能經驗到復活,並進入上帝的國度裡與主為王。
耶穌對跟隨祂的人群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9:23)這清楚說明跟隨祂的人首先必須「捨己」,「捨己」的台語聖經是寫「放棄自己」,意思是沒有為自己保留什麼。英文是 “deny himself”,是否決自己的感覺,拒絕自己所愛。「捨己」的意思是為基督的緣故,不再先考慮到自己,先為自己著想,先為自己打算,而是把基督永遠擺在第一位,當成第一優先。在這之後,我們才可能天天背起十字架來跟隨主。如果沒有捨己的心,就會逃避十字架,拒絕十字架。有人說,今天的教會存在兩種人,一種是肯捨己的人不是沒有,但實在非常少;一種是肯天天背起十字架來跟隨主的人不是沒有,但少之又少。因為這兩種人很少,所以教會在事工,在增長,在見證,在操練,也不會「多起來」。
我們都知道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意思,但是當保羅寫信給加拉太眾教會時,他並沒有被釘十字架,為什麼他用完成式的語氣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呢?保羅說他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是指什麼?這是我們這兩個禮拜要分享的內容。我覺得保羅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對他或我們基督徒來講應該有六方面的意義,我今天要講前三個,下禮拜講後三個:
●基督徒的「雙腳」應該與主同釘十字架。
耶穌的腳是傳福音的腳,祂在加利利一帶地方傳福音,到最後祂的腳也因為傳福音被釘十字架。使徒保羅的腳也是傳福音的腳,雖然他的身上有一根刺,他還是完成三次傳道旅行,走遍小亞細亞每一個地方,最後為福音的緣故,他的腳被關在羅馬監獄。我們的腳是傳福音的腳嗎?
我們必須小心我們的腳把我們帶到哪裡去。千萬不要讓你的腳把你帶到使我們的主蒙羞的地方。如果我們的腳與主同釘十字架,我們的腳就會成為耶穌的腳,我們會跟隨耶穌腳印繼續往前走。耶穌為祂的學生洗腳,祂也希望我們的腳也乾乾淨淨的,這樣我們才能與祂一同坐席。可是在最後晚餐中,耶穌說:「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約13:18)這告訴我們,雖然我們的腳都被主洗乾淨了,但是我們的腳如果沒有與主同釘十字架,我們仍然可能像猶大一樣,用腳踢主,出賣主。
在路加7:36-48我們讀到一個與腳有關的故事,有一次耶穌到法利賽人西門的家作客。有一個女人,聖經說,她是一個罪人,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裡坐席,就拿著一瓶香膏,站在耶穌背後,挨著祂的腳哭,眼淚濕了耶穌的腳,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用嘴連連親祂的腳,把香膏抹上。當時一起吃飯的人心中都不舒服,心中想著:如果耶穌知道她是個怎樣的婦女,就不會讓她這麼做。耶穌怎麼做呢?祂看著那女人,對西門說,你看見這女人麼?我進了你的家,你沒有給我水洗腳;但這女人用眼淚濕了我的腳,用頭髮擦乾。你沒有與我親嘴,但這女人從我進來的時候就不住的用嘴親我的腳。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但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腳……。於是對那女人說:「你的罪赦免了。」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基督教是一個「腳踏實地」跟隨主的宗教,不是一個虛浮、外面做做樣的宗教。詩篇119:105說:「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要腳踏實地,我們需要主的話做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
●基督徒的「雙手」應該與主同釘十字架。
耶穌的雙手曾做過木工,曾救過很多人,而且耶穌的雙手是禱告的手。然而耶穌的雙手也因為你我被釘,受傷,流血。主被釘復活向學生顯現,當時祂的學生多馬不在場,當他回來其他人向他說主復活了,可是多馬不信。第二次再向學生顯現時,多馬在場,耶穌要多馬伸手來摸祂手上的釘痕,摸他肋旁的釘痕,多馬說:「我的主,我的上帝!」(約20:28)
校園詩歌第二集126首,講到耶穌「那釘痕的手」,歌詞說:在生命風暴中你曾否失敗?交托在那釘痕的手中;你是否獨自行在幽暗陰影?交托在那釘痕的手中;你心靈是否被罪重擔滿載?交托在那釘痕的手中。我們現在來唱這首歌。若你正面對著什麼困難,若你覺得諸事不順,如果你正在為一些事掛慮、煩惱,那麼,將一切交托在那釘痕的手中,耶穌是最好朋友,始終要保守。
耶穌的雙手為了你我受傷,我們的手曾為祂受傷嗎?如果我們的手已經與主同釘十字架,我們必須小心我們的手現在所「抓住」的什麼?是這個世界,還是主的平安?不要握住那些會玷污你的手的東西或是罪。耶穌要我們用我們的雙手來禱告、服事祂,建造祂的教會,榮耀祂的聖名。
詩篇九十篇十七節說:「願你堅立我們手所作的工;我們手所作的工,願你堅立。」如果我們的手與主同釘十字架了,主就能堅立我們手所作的工,我們手所作的工,主必堅立。一生當中,我們的手做了很多事,但是有多少是榮神益人的事,有多少事可以得到主的堅固,有多少事能討主的喜悅?詩人問一個問題:「誰能登耶和華的山?誰能站在他的聖所?」那個答案就是:手潔心清……的人。」(詩 24:3-4)
●基督徒的「雙耳」應該與主同釘十字架。
耶穌被釘十字架上時,祂聽到十字架下的人,講話侮辱祂,譏笑祂,作弄祂,說,你若是上帝的兒子,從十字架上下來給我們看;你能救別人,為什麼不救自己?你不是說三天要把耶冷撒冷重建起來嗎?你不是猶太人的王嗎?每一句話耶穌都聽到了,耶穌怎麼回應這些話?耶穌只望著天說:「父啊,赦免他們,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我們的耳朵如果已經與主同釘十字架,不管人講什麼不禮貌的話,我們已經沒有感覺了。
如果我們的耳朵已經與主同釘十字架,我們就會很小心的聽。今天世界上有很多聲音引起我們的注意與興趣,絕大多數的聲音都會讓我們在不知不覺中離開主。一個已經與主同釘十字架的耳朵,是能從許多聲音中分辨出什麼才是主的聲音。
我們常唱的那首「傾聽」的歌,告訴我們什麼是已經與主同釘十字架的耳朵,就是隨時能傾聽主聲音的耳朵。一位心理學家說,一個會留心聽的人,他的嘴巴也會小心的講。詩人說:「耶和華的眼目看顧義人;祂的耳朵聽他們的呼求。」(詩34:15)聖經的最後一本書《啟示錄》,這是主寫給教會的信,在信的結尾都說一句話:「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啟2:7、11、17、29,3:6、13、22)希望我們都像撒母耳向主說:「耶和華啊,請說,僕人敬聽!」(撒上3:9)
●結語
馬丁路德(1483-1546)說:「聖經是活的,它向我說話;它有腳,在後面追趕我;它有手,緊緊地抓住我。」
當我們的腳,我們的手,以及我們的雙耳與主同釘十字架之後,我們才能說:「不是我,是基督」。下個禮拜我們將分享我們的「舌頭」、「雙眼」和「心」都要與主同釘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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