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牧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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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事的意義
1. 原文字義:「服事者」、「用人」、「僕役」(Servant or Minister)――在教會中服事主的人。
2. 廣義的執事可分為兩大類:
(1)話語的執事:「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弗4:11;林前12:28a;林前3:5;西1:23, 25;帖前3:2;提前4:6)
(2)事務的執事:「幫助人的、治理事的」、「管理飯食」(林前12:28b;羅12:7~9;羅16:1;提前3:8, 11;徒6:2~3;21:8)。
3. 狹義的執事:專指事務的執事,在長老的監督下辦理教會中的事務(參腓1:1)。
●執事的產生
1. 從眾聖徒中間「選出」、「揀選」(徒6:3, 5);「舉薦」(林前16:3)。原文含有「仔細地查看後挑出來」、「作出選擇」的意思。
2. 由主的工人「試驗」,然後「按手」、分「派」他們(提前3:10;徒6:3, 6)。
●執事的資格
1. 也有「女執事」(羅16:1;提前3:11)。
2. 品格上:「必須端莊,不一口兩舌,不好喝酒,不貪不義之財;要存清潔的良心」;「不說讒言,有節制,凡事忠心」;「只要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提前3:8~12)。
3. 恩賜上:「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徒6:3)。
4. 名聲上:「有好名聲」(徒6:3)。
●執事的數目
「諸位執事」(腓1:1);「眾執事」(提前3:8,12原文),兩位以上(複數),一個教會中該有多少執事,視教會人數的多少和事務的需要而定。
●執事應該注意的點
1.「當專一…誠實…殷勤…甘心」(羅12:7~8;提前4:15)。
2.「固守真道…在基督耶穌的真道上大有膽量」(提前3:9, 13)。
3. 照著「所得的恩賜」盡力而為(羅12:6;林前3:5;弗3:7);不可小看或踐踏別人的恩賜(林前12:21)。
4. 要「凡事忠心」(提前3:11;太24:45;25:21, 23;西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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