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牧童】
~^.^~~☆~^.^~~☆~^.^~~☆★★ ~^.^~~☆ ☆~^.^~~☆.^~~ ~^
長老是一個怎樣的職位?誰配被選為長老?聖經怎樣看長老的事奉?怎樣的長老才算是「合乎聖經標準的長老」?這個醒目的標題把我們的注意力拉回到聖經的教導上,說明長老的職位是神聖的,不是可以「私相授受」或用私慾混亂的。
●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行
合乎聖經的長老體制要求合乎聖經標準的長老。合乎聖經標準的長老,建造神的教會,反之,混亂神的道、拆毀神的教會、打散神的羊群。這不是危言聳聽,而是我們必需回到聖經的教導來相互提醒,使我們成為榮神益人的人。印證「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 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 (羅 8:28)這句話是真實的。因為「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行。」(林前14:40)才是教會繼續發光向前的動力。
新約聖經對於教會領袖的產生有超乎尋常的指示與關注,這是為了確定擔任「長老」和「執事」的是從合適的人當中選出來的。神教會裡的職務不是為那些滿足個人「權力慾」或資深人士所預備的個人的榮譽地位,不是由好朋友相拱或具有魅力的個人所組成的,更不是為了平衡教會的權力分配,安撫人心所設的妥協辦法。教會的職務,既包括長老,也包括執事,是向所有符合使徒定下來、按照聖經要求的人敞開的,新約聖經毫不含糊地強調了這一點:
●合格的長老
針對有難處的以弗所教會,保羅堅持一個結構合理的基督教會必須具有合格的、得到認可的長老,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提前 3:14-15)
「人若想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這話是可信的。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于教導。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裡。監督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恐怕被人毀謗,落在魔鬼的網羅裡。」(提前 3:1—7)
●通過試驗
保羅同樣堅持,預備成為長老和執事的人必須按照一系列的資格接受公開的試驗,他寫道:「這等人也要先受試驗。若沒有可責之處,然後叫他們作執事。」(提前3:10)「先受試驗」指在暗中觀察,以確定其是否適合承擔此項工作。今天,在某些教會,執事一職已失去其重要性,教會往往要求初信者充任這職位,但這絕不是新約聖經的教導。保羅指出,一個人必須經過考驗才可以擔任執事。
●選長老必須有的三層考慮
在指示提多如何在革哩底島組織教會時,保羅提醒提多只能指派在「道德」、「家庭」和「靈性」上都合乎資格的人擔任長老。保羅在一封闡述長老資格的信裡列出一份公開的清單來指導地方教會中長老的選定,並授權長老來負責教會的事物。
「我從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將沒有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若有無可指責的人,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兒女也是信主的,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就可以設立。監督既是神的管家,必須無可指責,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貪無義之財,樂意接待遠人,好善,莊重,公平,聖潔,自持。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 (提多1:5-9)
這段經文提到選長老需全面考慮的幾件事,「道德上」提到十二項,這都是針對長老個人的要求;「家庭方面」提到兩項是關於教養兒女的問題。「兒女也是信主的」,而且「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這兩點在選長老時,常常被忽略掉,為什麼必需是「兒女也是信主的,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因為兒女若不信主,會使長老的工作大受影響。再者,這裡的「他們」是指兒女們,不是指長老本人。一個人若不能把自己的兒女教養得好,就表示他沒有能力管理教會,所以不宜設立他作長老(提前3:4-5)。然後在屬靈生活上提到三件事(v.9),長老在教會中是真理的保護人,負有保守真理的責任。教會若出現一些不合乎真理的教訓,長老必須能覺察出來,並且指出錯謬之處。教會領袖必須好好的用純正的真道來教導及建立信徒,也要指出並責備那些歪曲真理的人。
●長老的工作是按神的心意牧養羊群
彼得在寫給散佈在小亞細亞的教會的信裡講到什麼樣的人應該做長老,他勸告長老們牧養群羊,「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也不是轄制所托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彼前5:2-3)
寫到這裡我們發現一個重要的事實:新約中所提供的關於長老資格的教訓多於關於長老其它方面的教訓,是件非常引人注目的事情;另外對於教師和傳福音的人的資格也沒有這方面的要求。一個人可以在傳福音方面有恩賜,其能力可以被神使用,但是他可能不符合長老的資格。一個人信主以後立即可以成為一個傳福音的人,但是聖經說一個初信者不能做長老(提前1:6)。【下週待續】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