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牧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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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很容易把人生的際遇,說成是人的命運,因為我們對臨到的機會,不管是好或壞,很多都不是我們所能理解與控制的。對於不能「理解」,不能「掌控」的事,我們都把它用「際遇」或是「命運」來思考。但是不管是用「際遇」或是「命運」,我們知道,很多事情是可遇不可求的。
在很多人生的際遇與命運的安排中,就以「愛」為例子,愛可以是很具體的,也可以是很抽象的;愛是可以察覺的,也可以只是用心靈去體會的;愛可以是轟轟烈烈的,也可以是虛無縹緲的。也許你會同意以下四種在不同的時間所遇見的人,所產生出來不同的結果。也許你把它說成是際遇或是命運的安排,見仁見智,不知道你對那一種的體驗最深刻?
在對的時間,遇見對的人,那是一生幸福。
在對的時間,遇見錯的人,那是一場心傷,遇人不淑。
在錯的時間,遇見錯的人,那是一段荒唐,永遠的傷痕。
在錯的時間,遇見對的人,那是一聲歎息,感覺命運作弄人。
這是人與人之間的微妙關係,在婚姻的旅程中,一開始兩個人可能都覺得他們是在「在對的時間,遇見對的人」,漸漸的,彼此有一些生活的爭執,或是原先的期待無法實現,或許會覺得「在對的時間,遇見錯的人,那是一場心傷,遇人不淑」。如果實在相處不來,於是他們就協議分居,甚至離婚。懷疑自己是「在錯的時間,遇見錯的人」。然後,他們可能覺得繞了一大圈之後,才在「在錯的時間,遇見對的人」。但是,真是對嗎?可能一時不能評論…..。
其實,在人易感與複雜的情緒裡,「愛的時間」是會變動的,是偶然?是必然?需要時間、空間的促成,在常變的愛的時間裡,需要有一顆不變的心來應對。若心也跟著變,那變的,可能不是愛,而是心,是感覺…..。
在羅馬書5:1-11節保羅告訴我們一個天上人間最美的愛情故事,那是上帝對世人的愛,這種愛是無條件的,這種愛是帶著應許與保證的。我把它稱為「三種愛的時候」,這三種愛的時候,不受時間長短的限制,沒有時空的距離與隔閡,沒有對與錯的時間感覺,沒有對與錯的人際差別,沒有心傷,沒有遇人不淑,沒有荒唐與永遠的傷痕;沒有歎息,只有幸福快樂。
這「三種愛的時候」是發生在我們最不值得愛,最不可愛的時候,就是在我們「還軟弱」(羅5:6,意即當我們無力抗拒罪惡,又無能遵行神旨之時)、「還作罪人」(羅5:8,意指我們還在行不義的事、虧缺神的榮耀的時候)、「還作仇敵」(羅5:10,意指當我們還在抵擋神,背叛神的時候)的時候,就是在這樣的光景中,我們依然被愛,我們依然被重視,我們依然被當成「寶」看待,我們依然被捧在手心,這樣的愛才叫「刻骨銘心」。
再者,這三種愛的時候,不會隨著容貌或外形的改變而改變,不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改變,不會隨著環境的改變而改變,如果世上真的有「天長地久」的愛,那麼,這三種愛的時候,所要表達的,就是這種永恆性的「天長地久」之愛。
聖經裡描述上帝對世人的愛,就是這樣的一份愛,這一份愛說得再具體一點就是「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約3: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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