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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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物質生活極為豐富的社會裏,人的內心卻往往充滿了壓力和焦慮。不是被別人的要求拖著走,便是被一己的慾望所支配–內心充斥著權力、財富、感情和性慾等的渴求,無法得享平安。聖經中的「十誡」是神對人類的期望和恩典。在心靈、工作、家庭、性愛和行事為人上,都給人無限的智慧和力量,去突破各種困境和誘惑。讓我們一同細看其精義吧!
第一誡‧確立神的權威和地位:我們要先接受神是人生意義和道德標準的終極作者。祂是我們最需要和關切的對象。
第二誡‧不可拜偶像:小心盲目的追求權勢、金錢、刺激及事業成就,失卻了人生真實的永恆價值。
第三誡‧不可妄稱神的名:小心我們污穢的言行會褻瀆神及人所擁有的神性形像。
第四誡‧當守安息日:每星期預留一天給神,重整以祂為中心的關係,再將家庭、工作、禱告、行事準則各按其位。這樣,我們的身、心、靈也能重新得力。
第五誡‧當孝敬父母:百善孝為先。超脫各種生命情境,善盡為人子女之責,有助於其他良好關係的確立。
第六誡‧不可謀殺:每個人也是按神的形象所造的,有神性的尊嚴。所以我們要愛人如己,不可心存惡念待人、輕視和羞辱別人。
第七誡‧不可姦淫:婚姻之約是神聖和獨特的。信守婚約帶來穩定的家庭關係,為個人成長健康、人際和諧、社會福樂所不可或缺。
第八誡‧不可偷盜:尊重他人的財物及聲譽,提供彼此的安全、和諧與繁榮的保障。
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害人:你一句話可能摧毀或造就一個人,故需要小心分辨和絕對誠實,藉以建立自己和別人。
第十誡‧不可貪戀:貪戀他人所有,不但破壞人際關係和誠信,還會誘使我們迷失自我,越陷越深,進而違反更多誡命。
當人內心擁有以上十個絕對可靠的法則時,便能身處不同的挑戰和誘惑下,仍不失其純一的方向,穩步前行,邁向永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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