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從窮人身上認出你』--愛與信攜手同行(七之三)

【廖乃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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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蕾莎修女很清楚她的召命。1946年她搭火車到大吉嶺避靜(retreat)的途中,有一個聲音很清晰地指示她應當離開修道院,去到貧民區幫助窮人,住在窮人當中。她後來說這是第二次的呼召。

如果是你聽見這樣的聲音,會有什麼反應?我讀過許多宣教士蒙召的見證,大多數都不太相信那呼召是給他們的,他們總認為是給別人——比他們更屬靈的人。通常加入差會,他們就覺得已經做到上帝要求他們的順服了。

在天主教的傳統裡,「順服」是很重要的鑰字。上帝給了她方向——幫助窮人,住在窮人當中。其實,如果她去做穆罕默德.尤努斯做的工作,讓沒有本錢的窮人,可以向類似合作社的「種子銀行」貸款,然後隨著收入增加,開始攤還貸款,又有何不可?

德蕾莎修女怎麼理解她的召命?她不喜歡接受採訪,可是她寫書,從字裡行間,我們清楚知道她的召命和耶穌有無法分割的關係。

信德(Faith)是上帝所賜下的。少了信德,就沒有生命。我們的工作,就是結果子,單單屬於上帝,必須基於信德。

基督說:「我餓了,我赤身露體,我患病,我無家可歸,你卻照顧我?」我們所做的一切工作,只因為基督說了這些話。

缺少信德,我們就會自私,只想問自己可以謀求什麼好處。如果信德是真實的,它必須是慷慨的、出於愛的動機。愛與信攜手同行,兩者互補。(待續,轉載自校園雜誌200712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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