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生命,但我不願活』

「愛、生活與學習」系列之272【編輯室】

^.^~~☆~^.^~~☆~^.^~~☆★★ ~^.^~~☆ ☆~^.^~~

李燕,一個寧夏二十八歲的女孩,從一歲起罹患「進行性肌營養不良症」,醫學界稱之為「超級癌症」。她的全身器官因吸取不到養分而逐漸萎縮,生活無法自理,在和病魔纏鬥二十七年後,她決定放棄生命,不再牽累家人。

她寫了一份《安樂死申請》的議案,希望能經由大陸全國人大代表代為提案,以解決她坎坷的一生。她微弱地說,「我愛生命,但我不願活」。她的遭遇經廣州《信息時報》全版刊出後,令讀者動容。

有人問她,如果找不到全國人大代表,或安樂死的提案未能過關,怎麼辦?坐在輪椅的李燕說,只要手指能動,電腦不壞,就決不放棄。如果還不行,「就把自己餓死。」因為肌肉萎縮的她,骨骼已經一半變形,形同癱瘓,沒有力氣拿器物把自己殺死,餓死是唯一的辦法。

李燕求死的無奈,句句讓人動容。對她來說,「人有生命的權利,也有死的自由。」她要求安樂死,部份原因是不願牽累家人。母親餵她吃飯,抱她上廁所,一夜為她翻身十幾次。有一年,李燕決定餓死自己,五天不吃飯。母親趴在她的床前哭了三天三夜。

為了不讓母親傷痛,李燕又鼓起求生的意志。自此,她想到了安樂死的問題,趁著還能坐立、說話之前,申請安樂死,一來家人從此解脫,二來把遺體捐獻給國家進行醫療研究。

李燕相信能活到四十歲,但她恐懼地說,她必須死在父母之前,否則她「會變得很髒、很臭、很難受」,生活限制比現在難上千百倍,她承受不起也不敢想像那種死法。

李燕曾接受《寧夏日報》的採訪。她坐在輪椅上,頭髮清潔,向陌生人微笑,用顫抖無力的手學畫,畫一朵花要花五個小時。在電腦前,她咬著筷子在鍵盤上吃力地敘述她的求死心願,想找到支持安樂死的代表,一吐她的心聲。

李燕說,安樂死有四點好處,對個人是痛苦的結束,對家人是一種解脫,對社會減輕其負擔,對國家則提供科研素材,使病患死得有意義有價值。

Leave a comment

Blog at WordPress.com.

U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