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溝通指南』

【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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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18:21, 25:11;伯19:2;雅3:8-10;彼前3:10

  1. 先恭聽:對方未說完,決不回答(箴18:13;雅1:9)。
  2. 先思想,慢慢地說:決不輕快發言,每次發言,要使對方明瞭與接受(箴15:23、28,21:5,29:20;雅1:19)。
  3. 唯用愛心說誠實話,決不誇張(弗4:15、25;西3:9)。
  4. 決不以冷戰為難對方,說出你現在猶豫不決,不說的原因。
  5. 決不爭吵:雖然意見不同也不可以吵架(箴17:1, 20:3;羅13:13;弗4:31)。
  6. 決不怨言相向:以柔和細聲說話(箴14:29, 15:1, 25:15, 29:11;弗4:26-31)。
  7. 有錯就求饒恕(雅5:16):伴侶請求你饒恕時就當饒恕:忘記過錯,決不舊事重提(箴17:9;弗4:32;西3:13;彼前4:8;太6:14-15, 18:21-35)。
  8. 盡力避免喋喋不休(箴10:19, 17:9, 20:5)。
  9. 決不指責、非議、惡言批評對方:盡力鼓勵、造就。挽回對方(羅14:3;加6:1;帖前5:11)。如果對方惡意批評、指責、攻擊你:決不以惡報惡,反手應戰(羅12:17、21;彼前2:23, 3:9)。
  10. 盡心竭力去瞭解對方意見,接受對方不同的觀點,並關心對方(腓2:1-4;弗4:2)。

我們在神面前宣誓,要遵守以上的誓約(指南)。


妻子姓名 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 .

丈夫姓名 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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