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卯思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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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人都盼望自己能過一個真正蒙神祝福,得神喜愛的生命。但若在我們的生命中被一些神不喜歡的事充塞住,結果就成為神不喜歡的人。
在舊約與新約聖經中都說到「上帝不喜歡的七種人」,值得我們省思。
●箴言6:16-19
「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連他心所憎惡的共有七樣:就是高傲的
眼,撒謊的舌,流無辜人血的手,圖謀惡計的心,飛跑行惡的腳,吐謊言的假見證,並弟兄中佈散紛爭的人。」
這裡說到的七種人是:
高傲的眼(17節)
撒謊的舌(17節)
流無辜人血的手(17節)
圖謀惡計的心(18節)
飛跑行惡的腳(18節)
吐謊言的假見證(19節)
弟兄中佈散紛爭的人(19節)
●林前10:5-12
「但他們中間多半是神不喜歡的人,所以在曠野倒斃。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鑑戒,叫我們不要貪戀惡事,像他們那樣貪戀的;也不要拜偶像,像他們有人拜的。如經上所記:『百姓坐下喫喝,起來玩耍。』我們也不要行姦淫,像他們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斃了二萬三千人;也不要試探主,像他們有人試探的,就被蛇所滅。你們也不要發怨言,像他們有發怨言的,就被滅命的所滅。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
這裡說到的七種人是:
貪戀惡事(6節)
拜偶像(7節上)
吃喝玩耍(7節下)――濫吃濫喝
行姦淫(8節)
試探主(9節)――懷著不信的惡心
發怨言(10節)――悖逆
自己以為站立得穩(12)
以上這些事不但上帝不喜歡,我們也不喜歡。如果我們周遭有行這樣事的人,我們會避而遠之,不屑他們的所作所為。但是,如果我們自己就是這樣的人,我們該怎麼面對上帝?面對自己?面對親人?面對弟兄姐妹?求主赦免我們,唯一道路是悔改歸正,回轉到神面前,才不致離神離人越來越遠,沉淪罪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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