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價值的事奉』

約翰福音5:10-18, 1/14/2007【卯思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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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所讀這段聖經很有意思,因為牽涉到宗教倫理、信仰倫理及人道精神三件事交錯在一起。耶穌醫治一個三十八年的病人,不但沒有得到正面的表揚,反而遭到猶太宗教高層指控祂不守安息日。這件事情的後續發展越演越烈超過我們的想像,在五章十八節說:「猶太人越發想要殺祂」,因為他們認為耶穌罪加三條:(一)犯了安息日,(二)稱神為祂的父,(三)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約5:18b)。

整個約翰福音第五章都是在論述這件事。我們就稱這次的事件為「畢士大事件」,約翰福音的作者這麼詳細記錄事件的過程,你想他期待讀者看到什麼?耶穌剛好在安息日那天醫好一個三十八年的病人,在「守法」與「救人」當中該怎麼取捨?這件事值得我們思考。

有時候我們會覺得「好人實在難做」,看到騎機車的人倒在路邊,我們不敢搭救,怕被指控我們是肇事者。我們學會保護自己,學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人生哲學,但是因為這種想法,我們自己是不是也變得冷漠、冷淡了。存這種想法好像自己永遠可以掛著「無事牌」一樣。

我常想,如果這個三十八年的病人是那些猶太宗教高層的兄弟或是姐妹,他們又會怎樣看待這件事?當我們基督徒面臨進退取捨兩難的時候,該怎麼辦呢?如果是我,幾年牧會下來我都會回到聖經的話來衡量一下,就是先知彌迦所說的四件事:「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 6:8)我們要常常問自己這四個問題:我這樣做是行公義嗎?我這樣做是好憐憫嗎?我這樣做是存謙卑的心嗎?我這樣做是與上帝同行嗎?如果是的話,就放心去做。因為這四個問題也是將來上帝審判我們的時候,要問的四個問題。你一定要好好準備這個問題。

就像這些猶太宗教高層,有時信仰「走偏差」了,他們自己並不知道,這就是為什麼耶穌在傳道的日子,譴責法利賽人和文士的原因(太23:1-36,可12:38-40,路11:37-54)。今天的經文中,他們高舉著「安息

日」的條例大作文章,他們用「安息日」來審判耶穌所作的事。弟兄姐妹,讓我們好好想一想:用「安息日」條例大作文章,用「安息日」審判人的人,他們心中有安息嗎?他們的心中得不著安息。「安息日」的安息應該是三方面的:身體上的安息;心靈上的安息;靈性上的安息。這三方面安息正是耶穌對三十八年的病人的醫治內容,也是這段聖經要告訴我們的重要信息。

上帝為什麼訂定「安息日」,並列入「十誡」之一?

在「十誡」中,「要記念安息日」被列為第四誡,表示記念安息日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這是上帝特別應許祝福的日子。這樣的祝福不是因為工作,而是因為休息。你大概沒有想過,「休息」竟然是上帝的一種祝福。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很多人身心靈不得安息,有一大堆的煩惱,吃不下飯,笑不出來,睡不著。弟兄姐妹,真正的休息是從記念安息日而來,如果你不記念安息日,你就不得休息。

在聖經裏,安息日第一次的記載是在創世記二章三節,神歇了祂一切創造的工後,就在第七日安息了。從那天起,直到二千五百年後,神才再次提到安息日。聖經第二次提到安息日,是在出埃及記十六章29-30節,那裡說神將安息日賜給祂的子民,神的百姓在那天就安息了。第三次,接著神就將守安息日定為律法,要以色列民遵守:「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出20:8-11)第四次是在出埃及記三十一章13、17節,耶和華對以色列民說,「你們務要守我的安息日,因為這是你我之間世世代代的證據。……這是我和以色列人永遠的證據。」在以西結書二十章十二節祂又說,神將祂的安息日賜給以色列人,乃為將他們分別為聖,歸於神作祂的子民。第五次,神對以色列人說,守安息日乃是他們蒙救贖的記號(申5:12-15)。從這些經節來看,安息日明顯的是神給祂的百姓的,為著作記號,要他們特別看見,他們是蒙救贖的。

■安息日正是人類的第一天

有一件事情很奇妙,就是舊約與新約的「第七天」有完全不一樣的意義。

事實上,上帝的第七天,正是人類在世界上的第一天。聖經記載上帝在第六天造人(創1:26-31),第七天,上帝息了祂的工。弟兄姐妹,你有沒有想到,上帝的第七天,正是人活在地上的第一天。人在第六天造好了,第七天就是人活在世界上的第一天,這一天正是上帝要我們與祂一同安息的日子。所以人一被創造,人的第一天,不是立刻辛苦工作,而是先進入到神的安息裡面,這是多麼寶貴的福音。耶穌醫好那個三十八年的病人,剛好是第七天,正是人安息在上帝裡面的日子。在這麼重要的一天,耶穌藉著醫治,把安息的意義帶出來,這原本是上帝的心意。而猶太宗教高層卻以此來定罪耶穌,人類的無知與愚昧沒有比這個更大的。

神工作了六天,第七天祂休息了。在上帝是先有六天的工作,後有一天的休息。但是人類進到世界,不是先工作六天,後一天安息,而是先一天安息,然後再六天工作。上帝多麼愛我們,恩待我們,讓我們先得安息,然後才作工。

弟兄姐妹,安息日的意義,就是進入神的安息裡。我們如果要進入神的安息,我們就要接受神的工作。因為神作工,我們也作工;因為神安息,我們也安息。我們進入到神的安息裡的那一個時候,不是從我們的第七天起頭的,我們是先安息,然後才作工。這是一個基本的原則。這也就是福音的原則。安息在工作之前,安息在勞苦之前,安息在行為之前,這就是福音。神給我們看見,祂預備了安息,叫我們以後能作工。感謝神,有了安息才能作工。

■最有價值的事奉

從這個角度我們來看,什麼是最有價值的事奉?

●最有價值的事奉就是榮神益人的事奉

這段聖經有三種人,他們有三種不同的看見。

(一)猶太宗教高層看到兩件事:一個是「安息日」與律法的相關規定;一個是病人的「褥子」。他們對三十八年的病人是不是被醫好漠不關心,只注意到他在安息日手上拿著「褥子」是不對的,他們並沒有看到病人的真正需要,以致不能作出最有價值的事奉。

(二)三十八年的病人,他看到的是自己的病已經好了,十四節說他進到聖殿,如果他是到聖殿向上帝獻上感恩祭,那麼他也作了最有價值的事奉。

(三)耶穌分明知道那天是安息日,但祂知道在安息日應該做什麼才能讓父神喜悅,祂醫好一個身、心、靈都生病的人,使他能進入上帝的安息裡,這是榮神益人的事,是最有價值的事奉。

●最有價值的事奉是關心那些在安息日不得安息的人

弟兄姊妹,今天的人因為不得安息,得「憂鬱症」的人越來越多。不可否認的,在我們的生活中有一個失敗,就是當我們的外面一忙,我們的裡面也就覺得亂了。甚至有些時候,外面還沒有忙,裡面卻早已亂掉了。因為裡面亂了的緣故,就沒有能力應付外面的事情。所以要學會「先處理心情,再處理事情」不是簡單的事。我們剛剛提到,這段聖經中有三種人,就是耶穌、猶太宗教高層及被醫好的人,我想請問你,這三種人當中,哪些人有安息?哪些人沒安息?

我想耶穌是一位有安息的人,因為祂就是安息的源頭。被醫好的人從此以後也有安息,因為他的罪得赦免,他的病好了。猶太宗教高層也是神的兒女,神也賜給他們安息,可是他們在「安息日」上加了許多讓人不得安息的條例,以致他們本身不得安息,真是作繭自縛。

●最有價值的事奉是建立在「愛」的根基上,不是在「法」的依據上

今天這段經文讓我們看見,耶穌和猶太宗教高層怎麼對待那位病了三十八年的人。在這人被醫治前,耶穌來到畢士大水池邊,主動醫好那人的病。那些猶太宗教高層可能早就知道這個人,因為他在那裡已經等了三十八年,但是他們什麼也不能為他做。他被醫好之後,耶穌在殿裡碰到他,對他說:「你已經痊癒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約5:14)而那些猶太宗教領袖卻說:「今天是安息日,你拿褥子是不可的。」(約5:14)

弟兄姐妹,最有價值的事奉是建立在「愛」的根基上,不是建造在「法」的依據上。「愛」可以把人救活,「法」卻會定人的罪。我問你,這個三十八年的病人是遵守「安息日」條例好起來的?還是被耶穌的愛醫好的?當然是愛救了他。講「法」不是不對,但是講「法」講到一個程度會把人殺死,因為「法」的最後是引向制裁。第十八節說:「猶太人想要殺耶穌」。是上帝的愛,使教會活著,不是法令使教會活著。

■結語

但願我們記得:真正的休息是從記念安息日而來,如果你不記念安息日,你就不得休息。在神的創造中,安息日正是人類的第一天,神邀請我們在這一天與祂一同安息。最有價值的事奉就是榮神益人的事奉;最有價值的事奉是關心那些在安息日不得安息的人;最有價值的事奉是建立在「愛」的根基上,不是建造在「法」的依據上。願神的話激勵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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