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著耶穌的印記過一生』--施洗約翰論基督(之一)

約翰福音3:31-36,10/15/2006【卯思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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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書裡有很多經典的經文,其中我們最熟悉、被引用最多的,可能是3:16-17:「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今天的講道中,我要分享的主題聖經節是約翰福音3:33節,「那領受他見證的,就印上印,證明神是真的。」我希望你把這節經文背起來,這是攸關你一生的一節經文,也是一節很嚴肅的經文。因為在終末審判的時候,你身上的印記是什麼「印」?將會決定你是「綿羊或山羊」、「永生或永死」、「福或禍」?

●印上印的人生

我小時候在鄉下長大,那時候的人生活很窮,我家也很窮,但家家戶戶都養幾頭豬,吃三餐剩下的東西,有的賣,有的等到過年可以殺,醃鹹豬肉吃一年。那時候警察的工作,不是抓小偷,因為村裡根本沒小偷,也沒什麼東西可以偷,警察的工作是抓「偷殺豬」的。所謂偷殺豬,就是沒有向鄉公所申請許可,自己私底下宰殺的。鄉公所核準的要賦稅,在豬皮上,蓋有紅色的公印。一般市面上賣的肉,都有蓋上印,是合法的。豬皮上沒蓋印的,是私宰的,被抓到,要罰很多錢。那時的人因為貧窮,根本沒錢賦稅,所以偷殺。

這讓我想起今天的經文所說的「印上印」(certified),印上印是一個證明,一個公認的記號。約翰福音的作者說,那些心裡相信、口裡承認基督是主的人,他們的身上被「印上印」,祂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1:12)。這個印不是鄉公所的公印,不是長老會的公印,也不是萬縣台美基督長老教會的公印,是領受耶穌見證,所得到的「得救之印」,這是上帝的印,是聖靈的印。這是進入「永生」的一個印記。這個印,對我們實在很重要。我們要怎樣得到這個印,這個印要到哪裡去蓋?

●約翰福音3:33節怎麼說?

「那領受祂見證的」是指接受主耶穌的見證,接受「祂是從天上來的,降世為要完成神的救恩」這項真理。「就印上印,證明神是真的」,人在契約上蓋印,表明這「約」是真實且無可變更的。凡對主耶穌的見證深信不疑的,就像在文件上加蓋印章堅定證明神是真實的。意思是:接受基督的見證,就是神的見證;相信基督,就是相信神。因此,領受主的人,他的身上必有聖靈清楚的印記。有耶穌印記的人,必能在行事為人上,見證神是真的。一個基督徒與一般人最大的不同點,就是在他的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

約翰福音的作者為什麼會想到:領受耶穌的見證,就是「印上印」這件事?也許他的心中浮現猶太人獻祭的禮儀,照他們的慣例,要從羊群裡面揀選一隻羔羊,用最精密的方法檢查,必須是身體上毫無瑕疵,才可以用聖殿的印,加以印記,證明是合格被用來獻祭。也許,約翰福音的作者想到:主耶穌是唯一合格成為上帝的羔羊,經過全知的上帝詳細查驗,乃是「無瑕疵的」(來9:11-15),祂是被印上印的羔羊,被釘在十字架上,成為救贖的記號。

●聖經中「印記」的記載

聖經中有很多印記以及與印相關的記載。

林後1:22說:「他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憑據。」這是說基督愛教會,好像用印印在每個人心中。

加拉太書6:17說:「從今以後,人都不要攪擾我,因為我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 當保羅寫這句話時,他心中所帶的印記是耶穌十字架的印記,這個「十字架的印記」甚至比「割禮的印記」還重要。他說:「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上架上。」(加6:14)

以弗所書1:13說:「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以弗所書1:13所說的與約翰福音3:33節所說意思很接近,這裡說到一個人得到「聖靈的印記」之前有三個步驟:(一)聽見真理的道;(二)聽見使人得救的福音;(三)也信了基督,這樣的人,就會得到聖靈的印記,其中最重要的是「信基督」。如果聽見了真理的道,聽見得救的福音,知道基督的事,還是不信的話,仍然在沉淪當中。

以弗所書4:30說:「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這一節是以弗所書1:13進一步的解釋與補充。如果一個人聽見真理的道;聽見使人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可是後來卻又離棄真道,迷失自己,那麼,聖靈是會為他擔憂,因為他身上已帶著耶穌的印記。

提摩太後書2:19說:「然而,神堅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這印記說:『主認識誰是他的人』;又說:『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這一節聖經幫助我們理解,一個帶著耶穌印記過一生的人,他身上的印記有什麼作用?(一)告訴我們將來萬國萬民一同在主的面前受審判的時候,主認識誰是他的人(等一下會補充);(二)一個帶著耶穌印記的人,稱呼主名的人,那印記提醒他,總要離開不義,不要與這世界同流合污,要堅持信仰,到與主見面那天。

●兩種印記:有神印記的人和有獸印記的人

聖經告訴我們,你身上帶的是什麼印記,決定你將來的光景。

啟示錄9:4記載第五位天使吹號:「並且吩咐牠們(像蠍子一般的蝗蟲)說,不可傷害地上的草和各樣青物,並一切樹木,惟獨要傷害額上沒有神印記的人。」這一節告訴我們,一個額上沒有神印記的人是危險的。

啟示錄13:16-17記載兩個獸,其中一個名字是666:「牠又叫眾人,無論大小、貧富、自主的、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額上受一個印記。除了那受印記、有了獸名或有獸名數目的,都不得做買賣。」這一節是講到在末世的時候,很多人在右手上或是在額上受一個印記,但那不是神的印記,是「獸(666)的印記」。剛剛在提摩太後書2:19說,一個立了神穩固根基的人,有一個印記說,「主認識誰是他的人」。比較這兩段經文,我們看到「兩種印記」--有神印記的人和有獸印記的人,在末日審判的時候,有的人身上或額上有神的印記,有的人右手上或額上有獸的印記。接下來我們來看,有獸印記的人會怎樣?有神印記的人會怎樣?

●有獸印記的人和有神印記的人的結局

啟示錄14:9-11說:「又有第三位天使接著他們,大聲說:「若有人拜獸和獸像,在額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記。這人也必喝神大怒的酒;此酒斟在神忿怒的杯中純一不雜。他要在聖天使和羔羊面前,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他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那些拜獸和獸像,受牠名之印記的,晝夜不得安寧。」這是說明身上有獸的印記的人結果。在啟示錄16:2說:「第一位天使便去,把碗倒在地上,就有惡而且毒的瘡生在那些有獸印記、拜獸像的人身上。」19:20說:「那獸被擒拿;那在獸面前曾行奇事、迷惑受獸印記和拜獸像之人的假先知,也與獸同被擒拿。他們兩個就活活地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最後啟示錄在20:4告訴我們:「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一個小故事

當我唸台南神學院的時候,有一位在圖書館服務的姐妹,她家住在台南。有一天,她的媽媽站在路邊看人在做法事,有人打鼓,有乩童抬著神轎,在八月大熱天,又跳又搖,滿身大汗,希望神明來附身,但是不管他們怎麼跳,就是「發不起來」(一種神明附身,忘我的境界)。後來他們累到快不行,停下來休息。有一個抬神轎的人跑去跟那位姐妹的媽媽說:「拜託妳能不能迴避一下,不要站在這裡。」她說:「好,可是那麼多人圍觀,為什麼只叫我迴避。」那抬轎的人說:「因為每次我們快發起來的時候,一看到妳,我們就軟弱無力,前功盡棄。」她問:「你們看到我怎麼會這樣?」他說:「我也不知道。只看見你的額頭好像有一個十字架,有一道光從那裡發射出來,每次看見那光,我們覺得頭昏眼花。」

這是那位圖書館小姐媽媽的見證,後來那位圖書館的姐妹也做了牧師娘。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我們的額頭上有一個屬靈的印記,也許我們自己不知道,可是別[人知道。就像摩西下西乃山後,臉上發光,他自己不知道,但是百姓知道。一個信靠主,依靠主的人,是有福氣的人。

●結語: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

下禮拜我們還是講這一段經文。今天我們讀了施洗約翰的話,要深自警惕,「不要叫上帝的聖靈擔憂」,要戰兢恐懼,不可毀損刻在我們身上的印記,以免在得贖的日子,主不認識我們。主耶穌在世上的時候,早就警告我們,「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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