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叮嚀『你的第三條路是什麼?』

【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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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復活節,就像耶穌是聖靈的感孕而出生一樣,在很多人的信念中,很難接受「死人復活」的信仰真理。然而,這兩個都是基督教信、望、愛信仰的核心。

當我們宣告:「耶穌復活了。」那不是單純一句話的陳述而已。「耶穌復活了」,實際上包含著我們的信仰內容、生活品質、生命內涵、神人關係,以及信、望、愛互動的總合,這樣,我們宣告祂復活了,才有實質的意義。

「耶穌復活了」這是一個得勝的宣告,這是一個過去、現在、未來永恆不變的好消息。

「耶穌復活了」這是兩千年來,耶穌的門徒、教會的福音,以及歷代聖徒最主要的見證。

每年在慶祝復活節,不知道你覺得「耶穌復活」與你有什麼關聯?在耶穌復活的事跡中,你最喜歡那一部份?反面來說,如果耶穌沒有復活,我們會相聚在一起嗎?如果耶穌沒有復活,教會還有什麼福音可傳呢?

有一則故事這麼說:有一群小朋友在鐵軌上面玩耍,一條鐵軌正在使用,一條已經停用。只有一個小朋友選擇在停用的鐵軌上玩,其他的小朋友全都在仍在使用的鐵軌上玩。很不巧的,火車來了。而你正站在鐵軌的切換器旁,只要你的手動一下,火車就會駛向不同的軌道,你是要讓火車行駛在正在使用的鐵軌上,或是轉往停用的鐵軌,不管你的決定是什麼,都有人會犧牲掉。在這個時候,你要怎麼做決定?

據說大多數人會選擇救多一些的人,犧牲那名在停用鐵軌上玩耍的小孩。但是這又引出另一個問題,那一名選擇在停用鐵軌的小孩,顯然是做出正確的決定,脫離了他的朋友,選擇了安全的地方,而他的朋友們則是無知的選擇在不該玩耍的地方玩。為什麼做出正確抉擇的人,要為大多數做出錯誤的人犧牲?為什麼守法的,要為不守法的付上大代價?

這篇文章蠻發人深省的。我們常被教導要顧全大局,好像顧全大局就是對,但這公平嗎?難道大家都做得理所當然的時候,那個「理所當然」就必定是對嗎?如果我們不隨波逐流,難道就應該被放逐,不容於世。像那個選擇在廢棄的鐵道上玩耍的小朋友一樣,死於非命嗎?

當一個人堅持行在「對」(或稱真理)的事上的時候,最後的下場就要像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成為被犧牲的可憐蟲嗎?誰會為祂掬一把同情之淚?可能只會嘲笑祂的愚蠢罷了!政治如此,社會如此,教會難道也是如此嗎?

當我們在學習圓滑做人的時候,如何不失去原則,在對錯之間做出正確的回應?如果你是主管,就像文章中那位「切換軌道」的人,當你的原則與現實衝突時,你會如何抉擇呢?你是教會的長執或是各團契的領導同工,如果您是那位「切換軌道」的人,你的立場是什麼?除了犧牲少數營救多數以外,還有第三種選擇嗎?如果有,那是什麼?今天是復活節,讓我們好好想一想這個問題。

今天是復活節,我在想,如果耶穌是那位「切換軌道」工人,祂會怎麼作?事實上,從今天這個日子,已經告訴我們耶穌會怎麼作了。在我們可能只有兩條路可以選擇,不是讓火車行駛在停用的鐵軌上面,就是讓它行駛在正在使用的軌道上,不是救少數人就是救多數人。在我們可能沒有「雙贏策略」,沒有兩全其美的辦法。但是,對於耶穌,祂總是有第三條路可以走,祂的第三條路是「犧牲自己」的性命,來拯救那些小孩子。這是復活節向我們所顯示的意義。

一個不該死的人,為了使別人活著,自己情願去死。「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15:13)這是耶穌復活要向我們傳達的信息。

復活是一個屬靈的奧祕,我們有限的人,很難憑我們有限的想法想通這件事情。但是,這並不是說所有我們想不通,或沒有經驗過的事,就不會發生。上帝自己所要作的事,有太多是我們的「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2:9)。這些我們現在想不通的事,也許有朝一日,我們會想通。對於我們想不通的事,就讓我們用單純的心去相信,用感恩的心去接受吧!

耶穌復活之後對祂的學生多馬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20:29)復活本身就是最有力量的信仰告白與實踐。復活本身是一種奇蹟,一種恩典,一種超越,一種驚奇,一種最有力的信仰告白,一種最有力的信仰行動,一種最高的信仰實踐。復活是信心與行為最圓融的表現。

因為耶穌選擇了第三條路--「犧牲自己」,所以祂又有第四條路--「復活之路」,第五條路--「昇天之路」,第六條路--「再來之路」,第七條路--「掌王權之路」………。

朋友,什麼是你的第三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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