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卯思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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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為什麼受苦?這是歷代以來人們常問的問題。讀《約伯記》讓我們有很多感想,從上帝與撒但的對話,從約伯與他四個朋友,以及他的妻子的對話,我們對「受苦的人生」有四個不同的解讀:
●「自以為義」的解讀
約伯是一位熱心敬畏上帝,完全正直,遠離惡事的人。上帝因為約伯的虔誠大大的祝福他,使他成為當地的富豪,家財萬貫。卻因此招惹撒旦的嫉妒、攻擊,在上帝的容許之下,約伯遭遇了空前的災難,一夜之間,家破人亡。不但如此,他的全身長滿了毒瘡,有人說約伯得了「皮膚癌」。一個曾經衣冠楚楚,神采奕奕的人,如今剃光頭,坐在爐灰中,拿瓦片刮身體,藥石難治。人生走到這種境地,真是生不如死。
按照當代人的觀念,對於苦難最好的解釋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只是時機未到。」意即:一個人得了某一種祝福,是因為他做了甚麼善事;一個人受了某一種惡報,是因為他犯了某一種罪,做了甚麼傷風敗俗,天理不容的事情。
然而約伯記第一章第一節告訴我們:「烏斯地有一個人名叫約伯,那人完全正直,敬畏上帝,遠離惡事。」這樣一個人,為何受苦?當約伯遭受家破人亡打擊的時候,他不敢咒罵上帝,只是無奈地詛咒自己的「生日」,在第三章他說:「上帝啊,願你咒詛我出生的那一天;願你咒詛我成為胎兒的那一夜。上帝啊,願你使那一天變成昏暗,願你不再記念那一日….願那一夜被塗抹,不再列在歲月中。」他甚至想以一死來了結自己。
在他受苦受難最深的時候,他的三個朋友前來探望他、安慰他,與他同悲。遠遠地看見他,卻認不出是他,就嚎啕大哭,各人撕裂外袍,把塵土向天揚起來,落在自己的頭上,他們和約伯坐在地上,七天七夜淌著眼淚,你看我,我看你,默默地,無言問蒼天。這是多麼痛苦難過的場面,人生最大的痛苦,莫過於此。
面對所遭遇的一切,約伯向上帝提出他的質詢,說出他心中的想法。他說:「上帝啊,不要判定我有罪;請指示我,我犯了甚麼過失!你輕看親手所造的人,卻向邪惡人的計謀微笑,你這樣殘酷,合理嗎?…我是清潔無過的,我是無辜的;在我裡面也沒有罪孽。」(伯10:2-3,32:1,33:9)約伯堅持自己是無辜的。
聖經說他是正直的人,不做惡事,他不該受上帝這麼殘酷的懲罰,上帝沒有理由判他的罪,讓他遭受這麼深重的打擊,他真的不知道上帝的旨意何在?他的三位朋友聽完他的自我辯護以後,都責備他太「自以為義」了。因為信實、公義的上帝,絕對不以有罪的為無罪,也不以無罪的為有罪來對待。
●「報應主義」的解讀
約伯的三個朋友來看他,想安慰他、幫助他。但是當他們聽了約伯的話以後,對他那種「自以為義」的心態感到不愉快。他們認為無風不起浪,前世因,必結今世果;今世因,必結來世果。上帝是公平、公正的。約伯遭遇苦難,是上帝對約伯的懲罰,上帝對約伯的管教,上帝對約伯的鞭打,上帝是賞善罰惡的上帝,這一切所發生的,一定是約伯犯了罪,或者是他的兒女得罪了上帝(伯8:4),因為上帝必不丟棄完全人,也不扶助邪惡的人(伯8:20)。
約伯的另一位朋友名叫瑣法,更是憤憤不平,指責約伯多嘴多舌,他說:「上帝追討你,比你的罪孽該得的還少。」(伯11:6b)要求約伯除掉罪孽,他的日子才能夠走出黑暗,進入光明。
其實約伯的這些朋友本來是期望與他同理心,了解他的處境,陪他渡過最黑暗的日子。但卻幫了一個倒忙,反而激怒他,叫他更苦上加苦。約伯無法接受他三個朋友所強調那種「報應主義」-—「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觀念。
因為約伯覺得所面對的情況恰好相反,他覺得自己是「善有惡報」,哪裡是「惡有惡報」呢?他除了敬畏上帝之外,還照顧窮人寡婦,他是一個樂善好施的人。
他如果活在今日的社會,參選好人好事代表,他一定會高票當選。在約伯記第三十一章,他極力為自己的無辜受苦辯護,他用了六十次的「我」,我是無辜的。他是好人做好事,怎麼會遭受這樣的報應呢?當壞事臨到好人的時候,我們實在很難解釋。但是「報應主義」的看法,實在不足用來解釋人為何受苦的所有問題。
●「機會主義」的解讀
看到約伯無緣無故地受苦之後,他的妻子再也不能沉默,在第二章第九節:「約伯的妻子對他說,你仍然持守你的純正嗎?你棄掉上帝,死了罷!」這如果用我們在電視連續劇上所聽見話來講,可能約伯的妻子會生
氣的對他說:「你啊!你啊,怎麼這麼呆,看看你現在是甚麼死樣子。這樣的上帝你還信,你去死好了。嫁給你這樣的人,真歹命!真是倒了八輩子霉!」當約伯的妻子看見約伯受苦,她要他拋棄對上帝的信仰。她認為虔誠信仰上帝的人,必定是凡事順順利利的,只有祝福,沒有災難,萬事OK,每天掛無事牌,高枕無憂,只有好處,沒有壞事臨到。約伯的妻子的信仰,有如一般人對宗教的認識,是一種「機會主義」的看法。信宗教的目的只是求保佑、求祝福,拜那一個神明有利可圖,就轉往那一個。
這個時代做人難,做神更難。有兩個人到上帝面前禱告,一個是賣雨傘的;一個是曬鹽巴的。賣雨傘的,求上帝降下大雨;曬鹽巴的,求上帝豔陽高照,你說上帝要聽那一個人的禱告。
多年前,台灣正流行「大家樂」賭博的時候,很多人到廟裡燒香拜拜,目的是求一支能中大獎的號碼,就是所謂的「明牌」。那個時候常發現土地公廟的神明,可憐兮兮的,有的頭不見了,有的手沒有了,有的腳被斬斷,有的被丟棄在臭水溝,有的被放火燒了,因為沒有保佑那些人中獎。在美國買一個Lottery只是一塊美金,但是在台灣一簽就是幾百塊,幾千塊,甚至幾萬塊,很多人因此傾家蕩產,造成社會嚴重脫序,搶、殺、恐嚇、綁架事件層出不窮。
前幾年世界日報報導一則發生在台灣的新聞,因為花蓮很久沒下雨,乾旱,很多人中暑,地方士紳就到廟宇向神明求雨,沒有果效,依然豔陽高照,有人就提議:這些偶像每天躲在大廟之內,藏在陰涼的地方,那裡知道外面世界的酷暑久旱。應該把這些偶像抬到廟外,放在稻田的中間,讓它們遭受烈日曝曬之苦,他們才知道需要降雨。但是,旱象依然沒有解除。
基督徒不能以這種心態來信仰上帝。不能以「機會主義」態度來敬拜上帝。詩篇的作者說:「我受苦是於我有益,為要使我學習你的律例。」(詩119:71)
●「苦難意義」的解讀
約伯的第四位朋友以利戶,他以「苦難意義」的角度與約伯談論。解釋上帝為何容許苦難的存在,目的是要懲治罪人。他說:「上帝斷不致行惡,全能者斷不致作孽。他必按人所做的報應人,使各人照所行的得報。上帝必不作惡,全能者也不偏行公平。」(伯33:10-12)
記得有一次,我向一位朋友傳福音,邀請她到我們教會參加聚會,她告訴我一個故事。她說她的祖母從年輕就抽煙,後來因為信了耶穌,就把煙戒了,她們都很高興。但是,不久之後,她得口腔癌死了。她說,如果她的祖母不信耶穌,不戒煙的話,可能會活得更久。她把她的祖母的死怪罪給教會。
「苦難」不是上帝用來懲罰我們的工具,很多苦難其實是由我們自己所引起,一點不關上帝的事,我們應該從中學到教訓與成長。對那些我們無法解釋的苦難,我們當求問上帝。因為,既然連「壓傷的蘆葦,祂都不折斷;將殘的燈火,祂也不吹滅。」(賽42:3)祂怎麼肯讓我們無辜受害呢?
「苦難」讓我們清楚看見我們的有限,我們的軟弱,看見我們不能依靠自己。只有上帝是我們唯一的依靠。信仰的可貴,不是用來解釋苦難,而是用來承載苦難。面對已經發生的苦難,我們所能作的,不是逃避或反抗,而是禱告交託順服神的帶領。「苦難」不能隔離我們與上帝的關係,苦難是使我們與神更加親近。
如果我們繼續讀到約伯記的最後一章,我們一定會為約伯高興,因為他已走出苦難的陰影。在四十二章,約伯向上帝說:「我知道,你萬事都能做;你的旨意不能攔阻。…從前我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約伯為他的朋友禱告。耶和華就使約伯從苦境轉回,並且耶和華賜給他的,比他從前所有的加倍。」(vs.2, 5-6,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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