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的心事』(二)

路加福音10:25-37,3/5/2006【卯思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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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的講道中,我們要從耶穌時代的宗教情況與社會背景來分享「好的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中律法師與耶穌的關係。這個比喻透露耶穌對當時的宗教生活與信仰倫理的看法,透露耶穌對族群融合的期待,以及在一個分離意識及階級意識高漲社會環境裡,上帝國的臨到與愛鄰舍如同自己的生活有什麼密切關聯?當「得永生」成了人們心中最大的關懷時,這段經文告訴我們:人對發生在生活周遭的每一件事的反應正可以說明他離永生有多近或多遠!在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裡,耶穌要告訴我們的是:永生不是用律法條文打造出來的,永生是建立在生活中,我們對事情的反應與態度。

上禮拜三(3/1)日稱為「撒灰日」(Ash Wednesday),是根據約珥書2:12-19(先知約珥呼籲百姓悔改)和馬太 6:1-6;16-21(禱告與禁食)所設立的節期,象徵人的悔罪,祈求上帝赦罪之恩。這是大齋節(Lent)的開始。大齋節有四十天,是信徒靈修、思念救主愛世人、為世人犧牲捨命的恩典,重新與主建立親密關係的節期,幫助我們謙卑順服,並仰望、等候和盼望復活的喜樂和轉化的能力。從撒灰日開始的四十日當中,到耶穌復活,這段期間給我們一個信息:在人生的每一站旅程、每一種經歷,無論是人生的或是信仰的,都充滿許多困難、考驗、試煉。這些試煉考驗我們、堅固我們、強化我們。並且它可能是個人的,也可能是團體的。這四十天象徵耶穌在曠野受試驗,以後的受洗以及祂的傳道事工的開展。所以在大齋節期間我們一起來思想耶穌向當時的那位律法師,以及今日的教會所講的「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具有什麼有特別的意義。這也是我們用「耶穌的心事」為講道題目的原因。

在今天的講道中,我們只分享路加10:25-37中的第二十五節,因為這一節的每一個字都很重要,每一個字都有它的時代背景,這一節很簡單的介紹律法師的心思意念,所以先理解這一節,然後我們才能領會為什麼耶穌會講這個「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

路加福音第十章二十五節說:「有一個律法師」,在四福音書裡,我們所讀到有關律法師的記載,給我們一個印像,他們與耶穌的關係不是很好,一般民眾也覺得耶穌的教訓與他們的律法師不一樣。在新約裡,就是在一個「恩典時代」裡,「律法師」代表舊約時代、律法時代的一個職位,這個職位及這個人所教導的律法與耶穌所教導的「上帝國近了」的恩典觀念很不一樣,在「新舊交替」的時候,這兩股思想碰在一起必然會產生一定程度的衝擊。這也就是律法師到後來與祭司、祭司長、民間的長老聯手釘耶穌十字架的一個導因。因為「律法師」是熟悉摩西律法的文士,他們屬「法利賽教派」。

在新約中,法利賽人與耶穌的關係一直都是緊張的。法利賽人不欣賞耶穌,耶穌對法利賽人的作為也感到失望,在祂公開的教訓中,對法利賽人與文士也是最直接,像「訴說法利賽人與文士七禍」(路11:37-54;太23:1-36;可12:38-40)中,耶穌連續六次用「你們這假冒偽善的文士(律法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的重話(太23:13, 15, 16, 23, 25, 27, 29)。三次用「你們這瞎眼領路的有禍了!」(太23:16, 17, 19)一次用「你們這些蛇類、毒蛇之種啊,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太23:33)

除了這以外,耶穌譴責法利賽人和文士(律法師)說:

‧ 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

‧ 耶穌告訴當時的人凡法利賽人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

‧ 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

‧ 他們一切所作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見,所以將佩戴的經文作寬了,衣裳的繸子作長了。

‧ 喜愛筵席上的首座,會堂裡的高位。

‧ 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安,稱呼他拉比(太23:2-7)。

而聖經告訴我們,「文士和法利賽人就極力地催逼他,引動他多說話,私下窺聽,要拿他的話柄。」(路11:53-54)

另一方面,在恩典時代教「律法」,這個職業本身也是不對的。律法師所代表的是一群「守舊的勢力」,這一股勢力從摩西時代以來與猶太人每天的生活息息相關,主導猶太人的思考模式與價值觀,而耶穌來臨所要開啟的,是一個恩典的時代,嶄新的時代,這原本也是猶太人長久以來所深深期盼的,但是當耶穌以上帝所差來的彌賽亞的姿態出現時,卻又遭到猶太社會中高層人士的嚴重反對,對祂的身份百般質疑、不信任,甚至看耶穌是撒瑪利亞人與被鬼附著的(約8:48)。所以在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裡,當耶穌以「有一個律法師」為故事的開場白時,那並不是一個沒有根據的故事與比喻而已,那正是耶穌多次與法利賽人、文士交手之後的經驗,耶穌把祂的經驗轉化成一個活生生的故事體材講出來,這是這個故事扣人心弦的原因。

我們再來看這個律法師來到耶穌面前的目的,聖經說他「起來試探耶穌」,這告訴我們他的存心不對,他的來意不善。這個律法師必定是認爲自己非常熟悉律法誡命,他確實是這方面的專家,所以他想要「考問」耶穌,希望藉此顯明主耶穌的聖經知識不過爾爾,讓祂在群衆面前出糗。

這個律法師稱耶穌「夫子」,從這樣的稱呼說明這位律法師對耶穌的認識也不正確。表示他看耶穌不是一位救人的「救主」,而是教導人的一位「師傅」,這與尼哥底母來找耶穌時,所用「師傅」的稱呼一樣(約3:2)。這說明他對主的認識錯了。他不知道主是甚麼人。他竟然不清楚耶穌是誰,又向耶穌問永生,他以為「永生」只是一個信仰的一個概念而已。其實「認識永生」是什麼是一回事,真正「得到永生」卻又是另外一回事。

他問耶穌:「我該作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這問話裡包含了四個意思:(1)他知道「承受永生」的重要性;(2)他承認在自己裡面沒有永生;(3)他認爲只要「作甚麽」就可以承受永生,亦即他認爲永生是可以賺取的;(4)但他不知道該「作甚麽」,才可以承受永生。「承受永生」就是「名記錄在天上」(路10:20),也就是「得救」──得著神永遠的生命,免受永遠的沈淪(約3:16)。

這個律法師大概不知道「永生」就在他前面,卻來向耶穌問怎麼得永生。

下禮拜我們將繼續講耶穌與律法師的重要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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