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愛、生活與學習』之219【夢中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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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是小學中年級的學生。剛開學時,一位同學自我介紹時說:「我姓朱,諸葛亮的朱。」小明指正他說:「諸葛亮姓諸葛,不是姓朱,而且他那個諸和你那個朱,也不是同一個字。」
那位同學聽了以後,很不服氣的說:「你亂講,哪有人家的姓是兩個字的。」兩人於是爭執不下,後來決定找一個人做公正人,誰輸了就要罰跑操場一圈。
當他們問到另一位同學時,那位同學不加思索地回答說:「這有什麼好爭論的,諸葛亮當然是姓諸了,不然姓什麼?」就這樣,小明只好繞著操場跑一圈了。
事後他越想越不甘心,就利用上課時問老師這個問題,老師回答說:「諸葛亮的姓是複姓,他的姓兩個字:諸葛。」於是小明很得意的要求對方跑操場兩圈:一圈是還他的、一圈是輸的。
對方反駁地說:「那時候我們不是說好找一個人問的嗎?你怎麼能事後又找別人問呢?」兩個人都覺得對方不可理喻,從此互不說話了。
當一件事對個人或團體可能產生負面影響時,我們是應該嚴肅地指出來,以免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可是如果是無傷大雅的事,何必追根究底呢?讓別人自己發現我們是對的,不但能顯現我們的心胸寬闊,也可顯示我們的知識豐富,那不是很好嗎?
何苦爭得兩敗俱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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