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的名字,全新的人生』

讀經:創世記17:1-8,1/29/2006【卯思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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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農曆年正月初一,在此祝大家新年平安、喜樂、希望!

今天我要用「全新的名字,全新的人生」為題,與大家分享亞伯拉罕的故事。聖經對亞伯拉罕的一生歲數,分幾個不同的時段來記載,每一個不同的歲數都代表亞伯拉罕生命的成長以及指出他與神的關係:一個是七十五歲,一個是八十六歲,一個是九十九歲,一個是一百七十五歲。

●亞伯蘭七十五歲--順服、聖潔、分別為聖的生活

創世記第十二章,說「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創12:4),這告訴我們,亞伯蘭在他七十五歲時,他聽到上帝向他說話--離開本地、本族、父家,這是他七十五歲時的一個磨練、挑戰與冒險,也是他學習過一個順服、聖潔、分別為聖的生活的開始。他成為聖經中第一個移民者。希伯來書的作者說:「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那裡去。」(來11:8)

在我們的一生中,上帝向我們講話並沒有一定的時間表。聖經告訴我們,上帝呼召童子如撒母耳(撒上3:1-10),上帝呼召少年人如但以理(但1:4,17),上帝呼召壯年人如摩西(出3:1-22),上帝呼召老年人如亞伯蘭(創12:1-4),甚至上帝呼召未出生的人作列國的先知如耶利米(耶1:4-10)。上帝何時呼召亞伯蘭,亞伯蘭就何時順服;年歲大,不能作爲不順服神的理由。

我們實在很難理解在七十五歲時,要做這麼大的決定與改變,是何等的挑戰與冒險?當我們七十五歲時,如果行動方便,我們所計劃的,可能是去哪裡觀光,趁著還會走路,趕快到處遊覽。但這一段經文卻告訴我們,即使你已經七十五歲了,上帝還要用你,上帝還會跟你講話,祂要向你說明祂在你身上的計劃。

●亞伯蘭八十六歲--「聽某嘴,大富貴」嗎?

創世記16:16說:「夏甲給亞伯蘭生以實瑪利的時候,亞伯蘭年八十六歲。」這是在亞伯蘭離開哈蘭後的第十年,在十年前亞伯拉罕已經聽到上帝對他的應許,要使他的子孫將如天上的星星那麼多,但是,一年過一年,年紀越來越大,有孩子的可能性越來越少,於是亞伯蘭聽從了撒萊的建議,把她從埃及地帶回來的使女夏甲娶為妾,夏甲懷孕生以實瑪利。一開始大家都以為以實瑪利是上帝實現祂對亞伯拉罕應許的繼承人,所以他得到特別的疼愛。但是,如天使所預言,以實瑪利性格中的「驢子性」越來越明顯(創16:12)。

以實瑪利這個名字是上帝取的,意思是「上帝聽見」。他的母親夏甲是埃及人,是撒萊的使女。以實瑪利14歲左右,亞伯蘭一百歲撒拉生以撒,從此全家的注意力轉向以撒,以實瑪利成為一個失去父愛的孩子,以撒斷奶時,亞伯蘭為他擺設豐盛的筵席。後來撒拉看見以實瑪利欺侮以撒就提議把夏甲母子趕出去(創21:14-21)。一個14歲左右的青少年突然失去父親的愛和家庭的溫暖、保障,淪落在曠野,內心是何等傷痛!因此,影響所及,整個回教的信仰裡只有上帝,沒有「阿爸父」,他們把上帝稱為阿拉,祂是創造主、生命的主、全宇宙的君王(這些信念都是來自猶太教與基督教),但可惜回教徒稱阿拉為尊、為大、為主、為王,卻不敢稱他為「父」,阿拉有99個美名,卻唯獨缺少了「阿爸父」這個最親切、最溫馨的名字。對基督徒而言,「阿爸父」這名是超乎萬民之上的名,可惜「阿爸父」這個稱呼對回教徒卻是一個最大的禁忌!亞伯蘭在八十六歲生下以實瑪利是用人自己的方法與想法。結果帶來家庭的悲劇,也是歷史的悲劇!

台灣人的一句俗語說:「聽某嘴,大富貴」,亞伯蘭因為「聽某嘴」,不但沒有「大富貴」,反而惹來很多「大麻煩」,這是當初他們無法預料的事,回教、猶太教、基督教,存在著說不清楚、講不明白的問題,也存在著化解不開的世代仇恨。

●亞伯蘭九十九歲--作完全人

在今天所讀的聖經中,說「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創17:1)這一次的顯現與上一次隔了二十四年。這二十四年當中,發生很多事,亞伯蘭下到埃及;亞伯蘭與他的姪子羅得分手;上帝與亞伯蘭立約;亞伯蘭老年無子,在他八十六歲時,生下以實瑪利(創16:16),夏甲與撒萊發生衝突,夏甲離開。

直到亞伯蘭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再一次向他顯現。向他說了幾件大事,在這裡我只提三件:

(一)「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這句話告訴我們,一位全能的神要求世人在祂面前作完全的人。我們要特別注意上帝要求亞伯蘭「在祂面前」作完全人,不是「在世人面前」做完全人。一般人都會盡心盡力在人的面前表現得面面俱到,怕做得不夠好得罪人,努力加強自己的人際關系,小心講話,處處想討人的喜歡。但是上帝要求亞伯蘭在「祂面前」作一個完全人。耶穌也曾經這樣要求我們,祂說:「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父完全一樣。」(太5:48)、「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路6:36)。

「作完全人」,這是一個神聖的命令。這是上帝對一個有限的人最高的期待。但是上帝不要我們靠自己的力量來達到完全的地步,上帝要我們依靠祂、信任祂、相信祂是全能的上帝,我們才有可能在祂面前作完全人。

(二)上帝與他立約,祝福他後裔極其繁多。我們一定要記得當上帝向亞伯蘭講這句話時,他已經是一位九十九歲的老阿公,而他的妻子撒萊也已經是九十歲的老阿婆了。上帝說:「我要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這是一件極不可能的事,如果在七十年前,上帝講這句話也許還有可能,但是向一對已經一百歲的夫妻說他們的子孫會像天空的星星那麼多(創15:5-6),實在讓人覺得這個玩笑開得太大。且在創世記二十二章上帝又講一次:「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創22:17)如果是你,你會相信嗎?你敢相信嗎?你會不會覺得上帝講的話聽起來很好,但很不實際?亞伯拉罕雖然不知道上帝要怎麼實現祂所說的話,但是當時的亞伯蘭對上帝的話深信不疑。這是亞伯蘭跟我們不同的地方,對於上帝的話我們常常只相信一半,相信百分之三十,相信百分之十,相信百分之一,但是亞伯蘭百分之百相信。在上帝的手中沒有難成的事,這句話,需要有百分之百的信心,才能達成。

(三)從此以後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上帝給亞伯蘭改名為亞伯拉罕,有以下的意思:(A)依照原文來看,神將自己名字中的一個字母加進亞伯蘭的名字裡面。這就像孩子的姓名裡,有父親或是母親的姓一樣。表明兩個人關係密切。上帝將自己的名字中的一個字母加進「亞伯蘭」裏面,使他變成「亞伯拉罕」。這告訴我們:我們應當讓上帝越多加進我們的生命中,我們才能在祂面前作完全人。(B)名字代表一個人的過去、現在、將來,故改名表明他這個「人」已經改變了,從前自己有辦法的亞伯蘭,現在變成了沒有辦法的亞伯拉罕。 (C)「亞伯蘭」強調「個人」,而「亞伯拉罕」強調一個「團體」,表明神所要我們達成的,不是個人屬靈的成就,而是一群人在一起作為教會,建造教會。我們不要單顧到自己個人的屬靈,而應顧到衆人;這需要神不斷地加進來,使我們狹窄的心性和觀念變成寬廣(腓2:4~5)。(D)亞伯蘭因為有「全新的名字」,因此啟動他「全新的人生」,充滿希望與踏實的人生。

亞伯拉罕一百七十五歲(創25:7)--十全十美的人生

亞伯拉罕一生的年日是一百七十五歲,這應驗了上帝給他「享大壽數」(創15:15)的應許。亞伯拉罕到迦南地時是七十五歲(創12:4~5),所以他在迦南地剛好過了一百年。「一百」是十乘十,在聖經裏這是一個極其完滿的數字。這給我們一個信息:我們若信靠神的應許,必有完滿的屬靈經歷。從亞伯拉罕七十五歲蒙召出哈蘭,到一百七十五歲安息主懷,他跟隨上帝剛剛好一百年,這說明在上帝引導的年日裡,他過了一個是十全十美(十乘十)的人生。

●結語

求上帝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詩90:12),使我們一生的年日能蒙神記念。在上帝面前過一個十全十美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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