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卯思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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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朋友打電話來,自我介紹之後,就問:「牧師,『寫給新科長執』之類的文章,你準備寫幾篇?」我說:「我準備寫十二篇。」「為什麼要寫十二篇?」他問。
「一年有十二個月,所以我希望這是給新科長執每個月的參考。」我這樣回答。後來在談話中,他說他是第一次被選為同工會的主席,原本想推辭這份工作,剛好從「心靈週刊」讀到這個專欄,他說他希望讀到更多。在電話中與他分享一段聖經,「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8:26-28)一起禱告之後,我再次領會神的話充滿甜蜜,感謝主。
再來的幾個禮拜將以「事奉主的人」為題,與長執們分享。
■ 值得安裝在心裡的幾處聖經
有幾段神的話我們必需先安裝在心中,先好好默想一下,然後我們會知道什麼是事奉主的人的基本畫像。
羅馬書12:11節說:「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裡火熱,常常服事主。」我們要注意的是當中那一句,「要心裡火熱」或者用另外一個意思來說,是在「靈裡發燒」,在服事主的人裡面應該是發燒的。外面要冷靜,裡面卻是要燃燒著,這是我們第一處要讀的經文。
腓立比書2:15-17,「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成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叫我在基督的日子,好誇我沒有空跑,也沒有徒勞。我以你們的信心為供獻的祭物,我若被澆奠在其上也是喜樂,並且與你們眾人一同喜樂。」
彼得前書2:9,「唯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詩篇29:2,「要將耶和華的名所當得的榮耀歸給祂,以聖潔的妝飾敬拜耶和華。」我們留心看那個小字「為」,「以聖潔為妝飾敬拜耶和華。」詩篇裡有很多處說這樣的話。
路加福音1:75,「就可以終身在祂面前,坦然無懼的用聖潔公義事奉祂。」
出埃及記8:1,「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進去見法老對他說,耶和華這樣說,容我的百姓去,好事奉我。」然後在8:27節說,「我們要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照著耶和華我們神所要吩咐我們的,祭祀祂。」
馬太福音5:38,「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迫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啟示錄 11:16-18,「在神面前,坐在自己位上的二十四位長老,就面伏於地敬拜神,說,昔在今在的主神,全能者啊,我們感謝你,因你執掌大權作王了。外邦發怒,你的忿怒也臨到了,審判死人的時候也到了。你的僕人眾先知和眾聖徒,凡敬畏你名的人連大帶小得賞賜的時候也到了。你敗壞那些敗壞世界之人的時候也到了。」
啟示錄 22:3-5,「以後再沒有咒詛,在城裡有神和羔羊的寶座,祂的僕人都要事奉祂,也要見祂的面,祂的名字必寫在他們的額上。不再有黑夜,他們也不用燈光和日光,因為主神要光照他們。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
■ 事奉的人
在這些經文中我們看到,一個事奉的人,先要確定一件事,那就是一個人能不能事奉,不是在他/她有多少的恩賜,也不是著重在他/她能作些什麼。一般人看事奉的人,先從他的恩賜著手,或者從他能作什麼,或者是他的工作能力,或者在他的組織能力、行政能力,他能承擔什麼來作評定。就是很多教會在聘牧時,也以這些為主要考量。
但是當我們回到神的面前去看事奉的人,以上這些條件都要擺在第二、第三了。因為在神面前作一個事奉的人,神不是看重他的恩賜,因為恩賜是神給的。他雖是沒有,但神要用他的時候,神就可以給他,並且豐豐富富的給他。所以恩賜在神的面前不是問題,工作和能力在神的面前也不是問題。問題是,你願意不願意被神使用。神要用你不是因為「你會」什麼,神不用你,也不是因為「你不會」,這些是社會用人的考量。全能全智的神,所要的不是這些。
很多人有恩賜,有工作能力,有行政能力,有語言天份,而且也很熱心,但那個人如果「不對」,在神面前就如同沒有。因為這樣的人在事奉裡,不但不能成事,相反的還要壞事。有恩賜而人不對的,神不能用這樣的人。我要說的是,有沒有恩賜是人所看重的,但有沒有恩賜並不是神看重的。神所看重的,是那個人在神面前「是對」或者是「不對」。神要用的人,神會把恩賜賞給他。這並不難理解。
所以,不是先有恩賜,然後才被神使用,乃是神要使用那個人,神就賜下恩賜。這個次序我們必須牢牢記住,我們能抓住這樣的一個次序,我們在神面前才能作一個服事的人,一個服事的人對自己的要求要嚴格一點。通常人對自己的要求是比較寬,對別人的要求比較高。但作為一個事奉的人,我們的觀念要翻轉過來,對別人我們可以寬一點,對我們自己必須是嚴格一點。因此我們看事奉的人,我們的確是看他的本身,而不是看他的所有。
■ 一個例子
我們來看聖經中的一個例子,可以幫我們把以上所說的稍微澄清一下,我們都知道聖經中記載第一次獻祭的是該隱與亞伯,他們是兩兄弟,「獻祭」是一種事奉,所以他倆都是事奉的人。當我們讀這段經文時,我們的直覺會說,兩個都事奉上帝,都獻上了自己所有的,有獻就很好了,還比那些沒獻的好。覺得該隱還知道要事奉,就很難能可貴了,這是人的想法。從經文的上下文來看,他們的事奉實在不是因為「他們有什麼」,而是他們在神面前是不是作一個「對的人」。
聖經先說:「有一日,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創4:3-4)如果聖經到這裡結束,我們就不知道「事奉的人」,應當怎樣事奉。而問題不在「地裡的出產」的,或在「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而是耶和華是否「看中」。不是看中供物,而是看中人。看中人了,供物也被看重,看不中人,供物也不被悅納。聖經說:「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創4:4-5a)這下子不得了了,該隱大大的發怒,變了臉色。
為什麼上帝「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聖經為我們揭曉答案,「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創4:7)請我們特別注意「行得好」與「行得不好」的對比。這告訴我們,人看外表,神看內心。一個對的人,他的事奉必蒙神的悅納。
摩西是個事奉的人,他禱告說:「願你堅立我們手所作的工;我們手所作的工,願你堅立。」(詩90:17b)該隱的手所作的工,沒有得到堅立,亞伯的事奉,神堅立了。
但願在新的一年,這也是你的禱告。【下週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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