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1:10, 7/17/2005【卯思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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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一個問題
在還沒講道之前,我想問大家一個問題:「你覺得上帝的僕人應該具備怎樣的條件(或特質)?答案可能有很多,但請你以你的看法說出一些?」
按照加拉太書的原則,上帝所喜悅的僕人有一個條件,就是能夠「討主的喜歡」。那不是說他都不要理會弟兄姐妹的想法,不要在意人的看法,沒有人情味,沒有商量的餘地。事實上,討神的喜歡是用在面對真理的時刻。也就是在面對人的聲音,也面對真理的取捨的時候,也許聽人的聲音、用世界的方法會讓事情變得更容易,而選擇真理、遵從上帝的旨意卻可能加重困難時,這個時候,「得人心」或「討主歡心」就很容易看出來。
●使徒保羅的「僕人心境」
我們都希望我們的服事是討主喜悅的服事。但什麼是討主喜悅的服事呢?加拉太書第一章十節,保羅說:「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麼?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當保羅說這話的時候,一方面他感到很痛心,因為在加拉太的信徒很快的離開了祂所傳的福音;一方面他很嚴肅的表白他向著主的態度是什麼。
你想一想為什麼保羅會說出加拉太書第一章十節這樣的話,一定有什麼背後的原因引發他講出這句話。這段話是保羅針對「猶太主義者」指控:他之所以不講「律法」和「割禮」,是因怕外邦人難於接受,爲了迎合人心起見,故意隱而不宣,討人的喜歡過於討神的喜歡。相信這樣的講法對那些守「律法」和「割禮」的猶太人,一定很有說服力。事實上,不管在保羅的時代或是今日的世代,很多人都說他們是敬畏上帝的人,說他們是凡事讓主居首位、掌王權的人,但是在很多方面,卻發現他們是「怕人,不怕上帝」的人。
什麼是怕人不怕上帝?就是在乎人的看法、在乎人的講法勝過聖經的教導;在乎人的感覺、在乎人的喜歡,勝過於對真理執著。在這方面保羅給我們一個很好的榜樣:「我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保羅清楚知道他是上帝的僕人,不是人的僕人。
我們或許覺得教會理當歡迎那些事主忠心,討主喜歡,行事有信仰原則的人,但是,加拉太書告訴我們一個事實,一個「想討主喜歡」的人,不但不能得到人們的認同,不能得到人們的歡心,甚至會使自己變得很孤軍。加拉太書也告訴我們,一個誠心誠意作基督僕人的人,不但不能得到人們的支持,不能得到人們的看好,卻可能因此招惹更多批評、攻擊。為什麼?只因為這是一個講人情、顧面子、講人際關係、講EQ、講從善如流、講感覺的時代,但是,在真理面前,保羅給我們一個原則:一個成功的人,就是能夠討主喜歡的人。
●人的善變與保羅的執著
當保羅剛剛到加拉太傳福音的時候,他告訴他們:人得救是因著主的恩典,是因著信,不是因為行律法。那時候很多人感動信主,他們也很愛保羅,他們愛保羅到一個地步,甚至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保羅也都情願(加4:15)。但是,後來有另外一批人告訴加拉太人說,單單因著信,因著恩典是不夠的,還需要靠律法來成全(加3:1-3)。所以保羅在信中很嚴肅的說:「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1:8)加拉太人受另一批人的另一種福音的迷惑很深,當保羅為著福音的真理竭力爭辯的時候,這些一開始愛保羅,願意為保羅「挖出眼睛」的人,現在卻對保羅充滿敵意,所以保羅很感歎的說:「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就成了你們的仇敵麼?」(加1:10,4:16)
弟兄姊妹,我再強調一次,一個作神僕人的人,有一個基本的態度,就是要討神的喜歡。你想一想:如果保羅稍微隨和一點,對於主的福音不必那麼認真,對真理睜一眼閉一眼,大家高興就好,多多與猶太人的基督徒配合,多多學會察言觀色。只要說,得救是靠信心,不錯,但得救也需要靠律法,也需要靠自己的行為。這樣,他就可以拿真理的讓步,來換得加拉太人的喜歡,他就仍舊可以受他們的大大歡迎,他就用不著付出甚麼代價。甚至可以在加拉太一代地方「吃香喝辣」,大家相安無事。但是保羅不能如此,也不肯如此。他不能不向主忠心,很嚴肅的責備他們說: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人迷惑了你們呢?」「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3:1,5:4)保羅那樣的態度,看起來實在自討苦吃,死腦筋,轉不過來。但這是每一個作神僕人的人該有的態度。那麼,到底那些人是神的僕人呢?
●誰是上帝的僕人?不關我的事嗎?
有許多人想,傳福音的人是神的僕人,講道的人是神的僕人,長老執事是神的僕人,我是平信徒我不是神的僕人。但是,我們來看看聖經裏怎麼說呢?聖經告訴我們,凡是神所救贖的人都是神的僕人,凡是神的兒女都是神的僕人。利未記25:55,神說:「以色列人都是我的僕人,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這裏說得非常清楚,只要是一個以色列人,是神從埃及地領出來的,他就是神的僕人。不只摩西是神的僕人,不只約書亞是神的僕人,凡是從埃及地被領出來的以色列人,都是神的僕人。換一句話,今天在座的每一個人,只要你是一個得救的人,是基督徒,是神的兒女,你就是神的僕人。
這裡我們看見,凡是神的僕人,都要討主的歡心。但是為甚麼緣故,有的基督徒不能討主的喜悅呢?有一個很大的原因,就是他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在乎自己的感覺過於體會耶穌的心。弟兄姊妹,在我們身上有沒有這樣的情形呢?有沒有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呢?在乎自己的感覺過於體會耶穌的心?有的基督徒不敢公開承認主耶穌的名,不敢公開承認自己是基督徒,吃飯的時候不敢公開謝飯,甚至連禱告的生活也長久沒有了,讀經的生活也長久沒有了,聚會也長久不來了,這是甚麼緣故呢?弟兄姊妹,如果你真的愛主,你就一定有一個心願要討主的喜悅;如果你真的要討主的喜悅,你就不能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如果你真的要討主的喜悅,你就不能在乎自己的感覺勝過體會耶穌的心。
●服事的最高境界
一個討主喜悅的基督徒,一個向著主忠心的基督徒,他向主的真理也是忠心的。保羅為著堅持真理的緣故,不顧人的反對。在加拉太4:16他說:「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就成了你們的仇敵麼?」他寧可叫自己受別人的為難,寧願人說他不是使徒,寧願人批評他,但是他不能委屈真理;他寧可犧牲自己,他不能犧牲真理;他寧可讓自己受損失,他不能讓真理受損失。
在聖經中,我們看見使徒為要討主的喜悅,為要在凡事上都能合乎耶穌基督的教導,凡是出乎聖經的都接受,凡不合乎聖經的都不要,他們因此付出了極大的代價,甚至失掉生命。弟兄姊妹,如果你在真理上稍微模擬兩可一下,這樣可以,那樣也可以,如果你稍微降低一下真理的門檻,你就可以少受許多的攻擊,少受許多的困難,少受許多不必要的麻煩。但是,如果你要為真理站住,你就不能逃避難處,你就不能怕付出代價,這是服事的最高境界。事實上,一個服事神的人,有一個最高的境界,那個境界就是「討主的喜悅」。
●買真裡
箴言二十三章二十三節說:「你當買真理;就是智慧、訓誨和聰明,也都不可賣。」這裡說「真理」是要買的,表示為了堅持真理是需要付出代價的。如果你要討主的喜歡,為真理站穩,你就得付出代價。如果你看準了甚麼是真理,你就得順服到底。啊!有多少基督徒,因為要討人的喜歡,因為付不起代價,就在真理上轉彎了。弟兄姊妹,真理是只許買,不許賣的。同時,真理也是不容許改變的。真理好比一所房子的柱子。柱子不像窗門那樣,大了可以改小一點,太小,也可以設法放大;柱子是不可移動的,不可以高一點,不可以低一點,更不可以歪一點。換句話說,真理是絕對不可改變的。我們對於有的真理,如果不付出代價,不順服,我們寧可定自己的罪,承認自己的軟弱,我們斷不能因為自己作不到的緣故,因為自己有利害得失的緣故,就把真理拉低一點,這在神面前是要負嚴重的責任的。
弟兄姊妹,我們已經看見凡是神的兒女,都是神的僕人。我們如果承認我們是主的僕人,我們就該有一個基本的態度──要討主的喜悅。這一個問題如果不解決,你在這條路上遲早是走不下去的。不知道有多少人,他們因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就在這條路上倒下去了。弟兄姊妹,愛得著人的榮耀這個問題,在我們身上不知道有多深,不知道要經過多少的學習,多少的對付,才能從中走出來。我們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寶座,這個寶座就是建築在人的榮耀上面。我們如果要作主的忠心的僕人,就必須從我們自己的寶座上下來。不然的話,我們就不能事奉我們的主。不知道神在我們身上需要多少恩典,作多少工,然後我們才會從自己的寶座上下來,從人的榮耀裏被拯救出來。
●結語: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
但願神恩待我們,叫我們有一顆討主喜悅的心,叫我們靠著主的恩典,能作一個忠心的僕人,直到那一天在主的臺前交帳的時候,能夠聽見主對我們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這就是服事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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