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託大家同心說阿們』

【卯思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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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題目你一定覺得啼笑皆非,哪有阿們是用「拜託」的,說牧師又在那個了,沒有錯,我就是在「那個」。不過我希望你用輕鬆與阿們的心來讀這篇文章,不許動怒,不許哼,不許中途不看,不許偷罵。

有時我們在聚會時,聽見會眾中會有人說阿們來附和聽道,用以表達同意,以鼓勵講員,和讚美神,我們會說那是「靈恩派」的人才這樣,我們長老會的會友在聽道時都是「靜悄悄」的。其實,這做法是有聖經根據的。在申命記27章中,出現十二次「阿們」,當摩西向以色列人宣讀神的誡命時,「百姓都要說阿們」。詩篇106:48節說 :「願眾民都說阿們.你們要讚美耶和華。」後來說阿們也成為猶太會堂的習俗,會眾會在祈禱後,誦讀經文和解經後說阿們。

「阿們」一詞中文翻譯為「實實在在」,是以當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的時候,祂其實是說「阿們,阿們,我告訴你…」。阿們一詞用在句首的時候有「確定、實在、真正」的意思。當「阿們」用在句末的時候有「願如此成就」的意思。所以用阿們來附和講道,是表示同意所講的內容,並站在同一立場。

基督徒有時會說阿們,當生活中有稱心如意或值得感恩的事情發生;例如有朋自遠方來,終於在最後一秒鐘完成要做繳交的事情,或是出人意外的驚喜與平安。根據哥林多後書1:20節說:「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裡都是是的,所以藉著祂,也都是實在(實在:原文是阿們)的」。

信徒生活中每一細節都在神的旨意和計劃中,我們凡事謝恩,凡事是是,凡事阿們。你也許會以為這是最常見的一種阿們,但是事實並非如此。

最常見的阿們,是用以表達附和講壇信息的一種阿們,但是態度卻是:「我完全同意,只要不用我去作的話」。信徒盡管大聲疾呼阿們,但倘若行為沒有見證的話,他們因偽善將會被神審判。

另一方面,我們常禱告:「神阿,我仰望你,我將我的前程完全交在你的手中,求你引導,阿們!」可是,我們都是自己在決定,自己在定前程,好像那禱告只是隨口說說而已。當神真的在引導了,我們心中又老大不舒服,因為神的方式與我們的方式不一樣。所謂的「完全」,也只是用來哄哄神,自我安慰一下,如果是這樣,我們禱告後的阿們,說給誰聽呢?

真正榮神益人、鼓勵牧師和會眾的阿們,是有行為上的改善和靈程上的進步;當我們在說阿們的時候,同時也在說:「我完全同意,現在是行動的時候了。」

我深信耶穌喜悅的阿們是能改變心意,有帶來像基督的行為。未必每人都會在教會內高聲說阿們,但更重要的是用內心和外表的更新來附和神的信息。神呼召我們為罪為義自己責備自已。詩篇51:17說:「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

在教會牧會中,常覺得弟兄姐妹說阿們的聲音不夠同心,不夠大聲,連兩個字都說得那麼不整齊,真是有點不夠「誠意」,而且聲音小小的,不曉得是太含蓄,還是打從心裡一百個不願意,真是叫「神」著急。其實,最不應該含蓄、最該願意的是「同心說阿們」。至於講道中,從來就沒有聽過「阿們聲」,可見我的講道內容,必需大大加強。還有祝禱後,那阿們聲也是有氣無力的,不曉得上帝聽了會怎樣?所以,我才用「拜託大家同心說阿們」為題。讀到這裡,請你說聲「阿們」吧!拜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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