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1:13-24,8/7/2005【卯思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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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個禮拜前,我們分享:服事的最高境界就是「買真理」(箴23:23)、付代價來「討主的喜歡」。今天我們要分享另一種服事的境界,就是「心不屬於自己的事奉」。雖然一個基督徒有什麼恩賜很重要,但是一個人能不能事奉並不是決定在他有什麼特別恩賜,而是在他的「心」。火熱的心是啟動服事動力的一把鑰匙。
●引言:上帝用人的兩個原則
從聖經人物與過去的歷史中,我們看見上帝用人有兩個原則。第一個原則:「在別人的需要上,看到自己的責任」,這是奉獻自己(Commitments),願意為別人的需要承擔責任。第二個原則:「在自己的軟弱上,看見上帝的大能」,這是了解人性、面對問題、解決問題的智慧,這是展現無能者的大能的唯一方法。有這兩種生命的氣質的人,才會被上帝大大使用。這樣的人,為基督的心越來越大,為自己的心卻越來越小;這樣的人,考慮到自己的心變小了,考慮到別人的心卻漸漸加大。
今天上帝藉著祂的教會,來預備我們,訓練我們,調教我們,在那之後祂才能使用我們。上帝看重的,不是你是一個怎樣的人,而是你的心。我們相信上帝在我們的一生中有祂的計劃,也許一開始,我們並不是那麼清楚,但是漸漸的,當你的事奉到了「心不屬於自己的」的境界,人們會發現,上帝藉著你作成祂的工。
●「心不屬於自己的事奉」的實例
在近代史上,有許多「心不屬於自己的事奉」的例子,我要舉三個例子。
※史懷哲(Albert Schweitzer, 1875-1965)
史懷哲一生事奉的地方在哪裡?我想我們當中的醫生都知道,那是非洲的「蘭巴倫」。一九一三年的四月史懷哲以四個博士學位(神學,哲學,音樂、醫學)的身份到達非洲的蘭巴倫。在那裡設立醫院,服務當地的陌生人。他在那裡度過五十三年,並且死在那裡,葬在那裡。他的墳墓上插著一個木製的十字架,上面有一個記號,上面是一個「十」代表基督的愛;下面是一個「○」代表四海一家。史懷哲博士是一個在別人的需要上,看到自己的責任,並在自己的軟弱上,經歷上帝的大能的人。為什麼他能服務非洲的陌生人,因為他的心不再屬於他自己,而是屬於上帝。上帝用他的服事向我們見證什麼是「心不屬於自己的事奉」。
※德蕾莎修女(Mother Teresa,1910-1997)
德蕾莎修女一生事奉的地方在哪裡?我想我們都知道那是印度的「加爾各答」。Mother Teresa是南斯拉夫人。在她十八歲時,上帝呼召她到加爾各答,從此她一生留在印度,後來歸化印度籍,一生事奉貧窮的人。她所做的是別人不想做的,她把那些無家可歸,被遺棄的人抱在懷裡,並為他們送終。一九八五年,那時她七十五歲,有一位記者問她:「這個世界最缺少什麼?」她這樣回答:「今天的世界最缺少的,是信仰的美德。如果沒有信仰就沒有生命。因為太多人只想到自己,從不顧慮別人。…..」為什麼Mother Teresa能在加爾各答度過一生,因為早在年輕時,她的心已不再屬於她自己,上帝呼召她在走一條「心不屬於自己的事奉」。
在她二十七歲時,她在上帝面前發下「三絕願」:一、絕財:不貪戀世上的錢財。二、絕色:終生不嫁。三、絕意:只有基督的心,沒有自己心思意念,從此她的心不再屬於自己。她是一位在別人的需要上,看見自己的責任,並在自己的軟弱上,看見上帝大能的人。
※馬丁路德.金恩(Martin Luther King Jr.,,1928-1968)
馬丁路德.金恩一生事奉的地方在哪裡?那是「阿拉巴馬州」。在那裡,他以「非暴力運動」為黑人爭取人權。他是一位牧師。1963年8月28日,在紀念「解放奴隸」一百週年時,在首都華盛頓廣場,他向大約二十五萬不分信仰、種族加入「行軍華府」(March on Washington)的群眾宣揚具有歷史意義的演講:「我有一個夢」(I have a dream)。他夢想將來有一天,黑人的子女被人評價不是他們的膚色,而是他們的品格;他夢想大山會被剷平,窪谷會被填滿,黑、白男女有一天能攜手同唱自由之歌。金恩牧師是一個在別人的需要上,看見自己的責任,並在自己的軟弱上,看見上帝大能的人。美國國會在1983年通過「馬丁路德.金恩紀念日」,並定於1986年實施,以每年一月份的第三個禮拜一為紀念金恩牧師的國定假日。
以上三個人都是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史懷哲(1952),馬丁路德.金恩(1964),德蕾莎修女(1979)。史懷哲有他的「蘭巴倫」;馬丁路德.金恩有他的「阿拉巴馬」;德蕾莎修女有她的「加爾各答」。這些地方都是他們看見別人需要,看見上帝的大能,奉獻一生的地方。他們所做的,是一種「心不屬於自己的事奉」。
●保羅必需面對的四個地點
從今天所讀的經文加拉太書1:13-24,我們看見幾個地點,這些「地點」對保羅一生有極大的影響與意義。就像史懷哲有他的「蘭巴倫」;馬丁路德.金恩有他的「阿拉巴馬」;德蕾莎修女有她的「加爾各答」,而保羅也有他的「阿拉伯」、「大馬色」、「耶路撒冷」、「敘利亞和基利家」。
※阿拉伯(v.17):保羅到了阿拉伯曠野有兩個理由:(一)保羅想要徹底思考在大馬色的路上,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大事,今後他該怎樣面對用大光照耀他的耶穌基督。(二)保羅想在向人講話之前先親近上帝,尋求神的心意。
※大馬色(v.17):大馬色的經歷對保羅的一生有決定性的影響。大馬色是保羅想要大大逼迫基督徒的地方,但是復活的主卻在那裡向他顯現。大馬色是保羅被主的大光照射,以致「仆倒在地」(徒9:4),甚至眼睛瞎了三天又被醫好的地方。保羅到大馬色是要逼迫基督徒,但是他萬萬沒想到復活的主竟向他直接說話。大馬色是保羅的人生的分水嶺,在那裡,保羅被呼召成為使徒;在那裡,保羅從迫害基督變成事奉基督,從要基督徒死變成用自己生命全力保護基督徒的宣教師。大馬色的經歷之後,保羅的心已不再屬於他自己,從他三次傳道旅行到羅馬的監獄,保羅向我們展現什麼是「心不屬於自己的事奉」。
※耶路撒冷(v.18):耶穌復活以後,升天之前,耶穌和學生聚集的時候,囑咐他們說:「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應許的,就是你們聽見我說過的。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徒1: 4-5)耶路撒冷是聖靈降臨的地方,耶路撒冷是使徒們聚集的地方。你想保羅要用什麼身份到耶路撒冷?三年多前,保羅迫害教會、自稱使徒這件事,在耶路撒冷曾經引起軒然大波,大家都等著向他算這筆帳,他自己也感受到,從耶路撒冷來的壓力比其他地區更大。
從《使徒行傳》的記載我們知道,每一次保羅到耶路撒冷都是冒著生命危險,但是主要他在那裡為祂作見證。使徒行傳20:22-24記錄保羅第三次傳道旅行回來之後,決心去耶路撒冷的心情,這樣的心情和他第一次到耶路撒冷的心情沒有兩樣。那一次他向以弗所的長老說:「現在我往耶路撒冷去,心甚迫切(原文是心被捆綁),不知道在那裡要遇見甚麼事;但知道聖靈在各城裡向我指證,說有捆鎖與患難等待我。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當時保羅在外邦人中成功的傳道與設立教會,並沒有使他在耶路撒冷獲得特殊的禮遇,反而不斷面對困難與壓力。不管是耶路撒冷教會,或是那些對祖先的遺傳大發熱心的猶太人,都要取他的生命,因為在他們看來保羅是一個「背叛者」。另一方面那些受過保羅迫害的人對保羅的悔改與轉變,還是持保留態度。然而,上帝要保羅回到耶路撒冷面對他那不光彩的過去,因為逃避過去,掩飾自己的軟弱,不能擺脫過去,只有在自己的軟弱上看見上帝的大能,才能克服。
※敘利亞和基利家(v.21):保羅的故是在基利家的大數。大數是保羅成長與求學的地方,那裡有保羅年青時代的朋友。不過現在回去的保羅已經不是以前的保羅。他的言談變了,他的心思變了,他的作風變了,他的朋友一定以為保羅瘋了,才會改信基督。可能以前那些對保羅寄予厚望的人,看見保羅現在的樣子都會很生氣,很失望,甚至輕視他,與他劃清界線。然而為了基督的緣故,保羅卻願意在家鄉被看為「愚拙的人」。他說:「……被人咒罵,我們就祝福;被人逼迫,我們就忍受;被人毀謗,我們就善勸。直到如今,人還把我們看作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林前4:12-13)
●與保羅事奉的心匯合
上帝帶領保羅先後到這些地點,阿拉伯→大馬色→耶路撒冷→基利家,目的是要預備他的心,拓展他的眼光,操練他的勇氣,並重建他的生命。如果要找一個理由說明為什麼保羅從二十五歲歸主到五十八歲殉道,都一直忠心傳揚主的道,我想那個理由就是:他的心已不再屬於他自己。正如他在加拉太書2:20所說的:「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為什麼上帝那麼重用保羅,我想有兩個基本原因:(一)他是一個「在別人的需要上,看到自己的責任」的人。他說:「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羅 9:3)(二)保羅跟我們一樣也有人性的軟弱,但是「在他的軟弱中,他看見上帝的能力」。他說:「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林後12:7-9)
弟兄姐妹,史懷哲有他的「蘭巴倫」;馬丁路德.金恩有他的「阿拉巴馬」;德蕾莎修女有她的「加爾各答」;使徒保羅有他的「大馬色」。你有什麼?我們有什麼?我們有我們的「懇莫離我」(Camarillo)。我們要在這裡改寫「懇莫離我」的宣教歷史,我們要在這裡建造屬靈的家園,我們要在這裡展現新的生命力,我們要從受傷與分裂中重新在社區中站起來。但願我們事奉主的心,與史懷哲、馬丁路德.金恩、德蕾莎修女、使徒保羅匯合一起,展現心不屬於自己的事奉品質,如此才能克服懇莫離我的宣教瓶頸。
●結語:十二柱石,九顆心
二○○二年十月,我們慶祝教會設教十二週年,感謝上帝過去的帶領,那時,有十二個人因著聖靈的感動而自願簽名,願意成為今後教會發展的「十二柱石」,這「十二柱石」,十二顆心,成為教會設教十二週年獻給上帝的獻禮。但是事隔三年後的今天,當我再看當時的名單,這「十二柱石」只剩下九支柱石。我很珍惜地保存著當時簽名的那張名單,也為這十二個人在主面前獻上禱告。那張名單上面這樣寫著:「萬縣台美基督長老教會慶祝設教十二週年。為回應耶穌基督『我來、我愛、我給』的愛,我願意在上帝與眾人面前簽約,獻我身心為主所用,成為懇莫離我『十二柱石聖家族』之一,願與聖家族成員一起擔負承先啟後的使命,見證教會的歷史,獻身為活祭,榮神益人,高舉主名。」(主後2002年10月27日)
雖然十二柱石,只剩下九顆心,但是如果這九顆心與弟兄姐妹的心結合起來,不分你的心,我的心,他的心,大家都以基督的心為心,那麼我們在「懇莫離我」必能經驗到什麼是「心不屬於自己的事奉」。願上帝賜給你這樣的心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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