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2:1-10,8/21/2005【卯思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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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主啊!幫助我,使我的靈得自由」
當我在準備這篇講道時,覺得很受束縛,裡面的靈覺得不順暢,覺得不能得釋放,這種不自由加上不自在的感覺,使我感到很擔心,心中向主禱告著:「主啊!幫助我,使我的靈得自由,使我的心得釋放,請差遣聖靈自由地在我裡面運行。」這樣禱告、安靜後,我才開始寫這篇講章。因為我覺得一個受捆綁不得自由的人,怎麼能夠向大家見證「在基督裡的自由」呢?
我想起一個笑話,一位年輕人很想獲得自由,跑去問自由女神,如何才能得到自由?自由女神說:「你看我這樣站著不動,舉著那麼重的火把,自由嗎?」是的,世上的自由都是相對的。站著不動,舉著那麼重的火把實在不是什麼自由,但矗立在紐約港口的巨像,卻是全世界自由的象徵。因為自由不是個人的財產,而是需要與別人一起共用分享,彼此用得安全、自然、快樂,那才是自由。所以自由不一定是你的「隨心所欲」,不一定是讓自己覺得舒服就好,相反的,它是一種群體合諧的生命,一種生活的責任與約束。
●巴西Sao Jose Dos Campos監獄的故事
德國神學家潘霍華曾經為了信仰失去自由,為了追隨基督被關在監獄,他說:「我們雖是自由人,但是不要用自由來掩蓋任何邪惡,要作上帝的奴僕。」這句話讓我有很深的思考。
後來我讀到一篇故事,我才體會保羅用「在耶穌基督裡的自由」的含意。那是一個重刑犯的故事,他被關在巴西的 Sao Jose Dos Campos 監獄。這所監獄很特別,沒有武裝警衛與高科技的防衛設備,這所監獄是根據「基督的愛」以及「人道精神」來管理受刑人。這所監獄有一項令人驚奇的記錄,在那裡關過的囚犯出獄後再度犯罪的比率是百分之四,而巴西其他的監獄是百分之七十五,原因在哪裡呢?答案就在那裡有一間禁閉室的牢房,它的門是用很厚的鋼板做成的,在那間密不通風的牢房裡,只住著一名受刑人。
每一個到這所監獄服刑的犯人都會被帶到這個房間參觀,並且被允許在那裡一段時間。當工作人員帶著這位重刑犯到那裡時,他問他,「你確定要進去嗎?」他說:「我要,有什麼好怕的。」當工作人員把牢門打開,裡面關著一尊跟人一樣大小的基督受難像,被釘在十字架上。要離開時,工作人員說:「是祂代替我們受刑罰,使我們得自由!但我們一定要先釋放祂,然後我們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重刑犯問:「我們要怎麼釋放祂?」工作人員回答:「如果來到這裡的人沒有真誠悔改,真誠悔過,耶穌將永遠被關在那個禁閉室裡,我們也走不出去!」
這故事讓我想到,今天我們之所以做一個自由的人,從罪惡當中被釋放出來,是因為耶穌基督已經為我們被關,代替我們接受刑罰,為我們的罪付上一切代價。所以我們的自由是耶穌用祂的生命與寶血換來的。
也許我們可能很難理解:「我們的自由是耶穌用祂的生命與寶血換來的」這句話。如果你遭受過撒旦的攻擊;如果你曾經被邪靈侵犯過;如果你曾經想脫離罪,但卻感到無力感;如果你曾得大病,卻被主醫好了;或是遭到意外的大災難,而你卻能平安度過,你就會明白在基督裡的自由,是一件多麼值得感恩,多麼幸福的事。
●以「在基督裡的自由」為題的幾點思考
這禮拜的講道題目是「在基督裡的自由」,這是從加拉太書2:4直接拿出來的講題。聖經說:「因爲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裏的自由,要叫我們作奴僕。」(加2:4)當保羅說到「在基督耶穌裏的自由」時,他提到三件事,這三件事危害到我們在耶穌基督裡的自由:(一)「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偷著引進來表示目的很值得懷疑。假弟兄就是不能以真誠相待的人,表示這些人動機不純。(二)「私下窺探我們」,私下窺探是在暗中進行某一件事,想找出別人的把柄,用現在的話就是來「找碴」,他們不是光明正大的看,而是不懷好意的偷看。(三)「要叫我們作奴僕」,作奴僕?就是叫人受捆綁,沒有自由。對這樣的人,保羅的態度很堅決,他說:「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加2:5)
那麼,什麼是「在基督裡的自由」?耶穌曾經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8:31-32)又說:「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8:36)所以,在基督裡的自由,就是享受脫離律法的轄制,以及脫離受割禮之要求的自由。在基督裡的自由就是「遵守主的道」,在基督裡的自由就是能夠「作主的門徒」,在基督裡的自由就是「曉得真理」。
聖經說:「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得以自由。」(林後3:17),這「自由」是連結起初創造世界秩序的「靈」,聖經說,「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創1:2)這個靈是自由的靈。使我們在基督裡得自由的,也是這個靈。這個靈是從「空虛混沌,淵面黑暗」中創造秩序的「自由之靈」。有這樣的理解之後,我們來看今天的經文。從這段經文我們看見保羅用幾個不同的角度談到在基督裡的自由。
●「猶太人」與「外邦人」(vs. 1-3)
加拉太書 2:1告訴我們,在保羅信主的第十四年,他帶著巴拿巴與提多上耶路撒冷。為什麼保羅帶巴拿巴與提多上耶路撒冷?這節經文的重點在表明保羅不是一個「獨來獨往」的使徒,而是被其它的使徒們所認可和接納的一員。第一節所提到的二個人,是具有代表性的兩個見證人。「巴拿巴」是猶太信徒所熟悉的同工,他是一個受割禮的人,他是從耶路撒冷教會被差派到安提阿教會協助保羅的人(徒11:22),他是一個具有勸勉、安慰與協調能力的人。
「提多」是一個外邦人,沒有受割禮,帶一個這樣的人到耶路撒冷可能會遭來許多非議,在第三節說:「但與我同去的提多,雖是希利尼人,也沒有勉強他受割禮」。這一節在表明耶路撒冷的教會領袖和保羅之間,對割禮一事並沒有不同的意見;他們都不以爲得救須行割禮,所以沒有勉強提多受割禮。此事也駁斥猶太主義者的看法。保羅帶著「提多」到耶路撒冷,目的是說明上帝如何眷顧外邦人,提多是外邦人蒙恩的榜樣,他是保羅在外邦工作成效的一個見證。
為什麼保羅帶著巴拿巴與提多上耶路撒冷,在第二節保羅說出他的理由:他是「奉啟示上去的」。表示他上耶路撒冷不是自己的想法,是聖靈的帶領。目的是把他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對弟兄們說明,也私下先對有名望的人說,這是會議前的私下溝通。
●「假弟兄」與「福音真理」(vs. 4-5)
加拉太書被稱為「基督徒的自由憲章」。這本書是保羅對因信稱義,及因義得自由的宣言。他寫這篇基督徒的自由憲章,給那些即將丟棄他們在基督裡的自由的人。有些猶太律法主義者影響了加拉太的信徒,要他們捨去自己在基督裡的自由,作律法的奴隸。於是保羅寫此書駁斥他們靠行為稱義的假福音,並且說明因信稱義的優越性。
在這裡保羅所說的「假弟兄」,是指那些猶太主義者,他們冒充基督徒混進教會中,企圖窺探外邦基督徒對猶太律法的態度;他們找機會要把信徒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奪去,使人在律法底下,受其捆綁與限制。在基督裡的自由,包含兩件事:(一)不再受律法之字句與禮儀的束縛,而享順從聖靈的自由。(二)不再受別人之教訓與指導的束縛,而享個人信仰上的自由。
●「有名望」與「上帝不以外貌取人」(vs. 6-9)
「有名望」用我們現代人的話來說就是有頭有臉的人,或是所謂的「重量級人士」,指那些在耶路撒冷的教會領袖。請我們要理解,保羅用「有名望」來稱呼在耶路撒冷的教會領袖,不是「挖苦他們」,不是「酸葡萄心理」,也不是「諷刺」他們,而是尊重教會的「權柄」,發自內心的尊敬,在第七節連名帶姓指出這些有名望的人是雅各、磯法、約翰。保羅沒有存心與他們作對,而是讓基督自由的靈引導他。
「有名望」,不是雅各、磯法、約翰的自稱,而是保羅對他們的尊稱。所以我們千萬不能以「重量級自居」,如果在教會中,我們把自己看成重量級,那只是說明我們的信仰是多麼墮落!
「神不以外貌取人,」指神不偏待人,不偏好教會領袖。這告訴我們,在教會中雖然有年紀大小之分,年輕的要尊敬年長的,但是在屬靈的事上,我們不可憑著外貌來認人(林後5:16),也不該以人的年齡、地位和資格等來認人。更不是因為一個人在教會幾年就一定比別人明白真理,若不繼續在基督裡的成長,那麼,「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馬太20:16)
●「教會柱石」與「記念窮人」(v.7-10)
「教會的柱石」是指具有使教會穩定力量的人。在耶路撒冷教會有教會的柱石,不久前我也提到我們教會也有「教會的柱石」,這教會的柱石是在信仰、服事、獻身、長進、操練、跟隨基督上,成為眾人榜樣的人。
保羅以美麗的結論──「教會柱石」與「記念窮人」結束他的話。記念窮人是耶穌工作的重點,保羅說,這也是他本來熱心去行的。因為當時猶太地因曾在革老丟年間有大饑荒(徒11:28),猶太各地教會的經濟情況十分窮困,必須從各方面籌募救濟金來幫助他們。保羅對此很有負擔,所以在他整個宣教生涯裏,他常常爲窮人寫信、奔走(林前十六章;林後九章;羅十五章)。
●結語
在基督裡得了自由的人,在所行的道路上,常有兩方面的引誘:一邊是過於濫用自由,放縱情慾;另一邊是過於保守,過於重視律法,使人喘不過氣來。正確的道路是:「順著聖靈而行。」(加5:16),向著基督的標竿直跑,才可以安全達到目的,進入神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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