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地上榮神益人的教會」(四)

--有得人能力的教會

雅各書5:13-20【卯思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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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書的作者以新約聖經中最偉大、最高超的思想來結束他的書信。他說,我們任何一個人,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便是救一個靈魂不死,並且遮蓋許多的罪。

這段聖經對今日的教會有一個挑戰,那就是教會在「得人」的服事上,是不是有這種能力。這兩節聖經連貫到馬太福音最後兩節,路加5:10,以及約翰福音21:15-19。

耶穌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9-20)這是得人的「大使命」;

耶穌對彼得說:「不要怕!從今以後,你要得人了。」(路5:10)這是得人的「應許」;

耶穌三次對彼得說:「你餵養我的小羊。」「你牧養我的羊。」「你餵養我的羊。」(約21:15-19)這是耶穌對「得人」之後的要求。

這與雅各書所說的,「我的弟兄們,你們中間若有失迷真道的,有人使他回轉,這人該知道: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便是救一個靈魂不死,並且遮蓋許多的罪」,是一樣的。

雅各知道,上帝不會叫我們白白為祂作工的,

你所做的每一件事,上帝都在暗中查看,

你在暗中所做的,上帝會在光明處報答你。

雅各書的作者說,使一個失迷真道的弟兄姐妹轉回,或是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那就是救一個靈魂不死,並且遮蓋許多的罪(雅5:19-20)。這真是一舉兩得,既可救一個靈魂不死,又可遮蓋自己的罪,何樂不為!

William Barklay的《每日研經》(The Daily Study Bible)提到奧利根(Origen)在他的講道中提到罪得以寬恕的六種方法。他說:「人可以經由洗禮,殉道,施捨(路11:41),赦免別人(太6:14),愛(路7:41),以

及使罪人脫離邪惡的路歸信基督等方法,使自己的罪得到赦免。」是的,把陽光帶進別人生命中的人,不可能自己得不到陽光;把別人帶到上帝面前的人,不可能使自己與上帝隔離。上帝將最高的榮譽賜給那些領人歸主的人。因為這樣做的人,就是與人類的救主,耶穌基督同工。

綜合這一個月來的分享,建造地上榮神益人的教會需要四種能力:如果我們期望教會活潑,我們需要「有讚美的能力」;如果我們期望教會健康,我們需要「有醫治的能力」;如果我們期望教會復興,我們需要「有禱告的能力」;如果我們期望教會增長,我們需要「有得人的能力」。

弟兄姐妹,你期待我們的教會是一間怎樣的教會,完全在你禱告多少,參與多少,投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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